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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票”管理制度1.目的操作票、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是保证电力设备倒闸操作和电力设备上工作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是确保人身安全、电网安全、设备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加强对“两票”的管理与考核,也是正确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运行单位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管理,切实把“两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严,特制定本制度。2.定义操作票:操作票是指在电力系统中进行电气操作的书面依据。工作票: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也是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书面依据。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神华宁煤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运行单位。4.引用标准5.引用流程6.职责分工1.1工作票签发人1.1.1负责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1.1.2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1.1.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1.1.4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1.2工作票许可人1.2.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1.2.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1.2.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1.2.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1.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1.3.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1.3.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1.3.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1.3.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1.3.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1.3.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1.4专责监护人1.4.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1.4.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1.4.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1.5工作班成员1.5.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1.5.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1.5.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1.6操作人(变电站值班员副值)1.6.1根据监护人交待的操作任务和记录,明确操作任务的具体内容及执行本次操作的目的;1.6.2核对模拟图板或接线图,核对变电站典型操作票;1.6.3逐项填写操作票或计算机打印操作票;1.6.4填写完毕操作票应进行审查,无误后送交监护人;1.6.5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操作五防机模拟预演程序,将程序传送至五防电脑钥匙;1.6.6操作电气设备;1.6.7负责每月对“两票”整理装订、统计。1.7监护人(变电站值班员主值)1.7.1根据操作人填写的操作票与模拟系统图板或接线图进行对照审核;1.7.2执行监护复诵制度,高声唱票;1.7.3监护操作人操作电气设备;1.7.4负责每月对“两票”整理装订、统计。6操作票、工作票格式详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器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试行)。7操作票、工作票的整理统计1.8已执行的、作废的“两票”和未使用的“两票”,应分别存放不得遗失。对于已执行及作废的“两票”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1.9各变电站(所)应在每月第一周将上月“两票”按顺序整理装订审核,做好班组“两票”合格率的计算、“两票”种类、“两票”号码的统计,最后填写班组《月度“两票”执行情况统计表》,由组长审核签名后报送运行班长。1.10运行班长应在每月第二周将各变电站所报送的上月“两票”按顺序整理装订审核,做好工区“两票”合格率的计算、“两票”种类、“两票”号码的统计,最后填写工区《月度“两票”执行情况统计表》,由工区主管副队长审核签名后,将工区《月度“两票”执行情况统计表》连同原始资料归档保存,以便检查。1.11工区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每月将工区《月度“两票”执行情况统计表》向各班组公布。8操作票、工作票的检查1.12运行班组每月要对本班组的“两票”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提出“两票”填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1.13区队领导、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作现场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区队队长每月至少检查2个运行班组已执行的“两票”,副队长每月至少检查4个运行班组已执行的“两票”,技术人员每月至少检查6个运行班组已执行的“两票”,凡是对检查出的问题均应做好记录,提出改进措施,在当月运行分析会上讨论,并抓好措施的整改落实。9操作票、工作票的考核1.14在填写执行操作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项,并进行考核:1.14.1操作票无编号,编号混乱或漏号;1.14.2无票操作或事后补票;1.14.3未写变电站站名或错填站名;1.14.4操作未盖章,盖错位置,盖错章;1.14.5一份操作票填写两个及以上操作任务;1.14.6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不符;1.14.7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或设备名称、编号不正确;1.14.8操作任务填写未使用设备双重名称及运用方式转换;1.14.9不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而且字迹潦草,票面模糊不清;1.14.10操作时未逐项打“√”或不打“√”进行操作、全部操作完毕后补打“√”;1.14.11未填写操作开始及终了时间或操作开始及终了时间填错;1.14.12操作票未打终止号“ㄅ”或终止号“ㄅ”打错位置;1.14.13多页操作票未填续号或填错续号;1.14.14各类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包括没有签名或漏签名、代签名;1.14.15操作票中有错字、别字、漏字或未使用操作术语;1.14.16操作票中对操作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参数、终止号、操作“动词”有涂改;1.14.17操作项目中出现漏项、并项、添项、顺序号任意涂改;1.14.18操作顺序颠倒;1.14.19操作票未按规定保存三个月就丢失;1.14.20已装设、拆除的接地线没写编号;1.14.21误投、停保护装置,误投、停自投装置,误投、停重合闸装置;1.14.22操作中不戴安全帽或使用不合格安全用具;1.14.23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1.14.24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因故停止操作未在备注栏注明原因;1.14.25操作票填写后,未按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的顺序审查并签名;1.14.26操作票填写后,未经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就操作;1.14.27监护人手中持有两份及以上操作票进行操作1.14.28在执行倒闸操作时,如已操作了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未按规定盖“已执行”章,未按已执行操作票处理,未注明原因。1.14.29倒闸操作中途随意换人;1.14.30操作人、监护人在倒闸操作中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1.14.31失去监护,单人操作;1.14.32未按倒闸操作程序操作;1.14.33现场操作未执行监护、复诵制;1.14.34未进行模拟操作就开始实际操作。1.14.35操作票虽然正确,但操作过程中执行错误;1.14.36在操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或设备责任事故或障碍;1.14.37变电站模拟图板与现场实际设备不符;1.14.38变电站典型操作票丢失,典型操作票与现场实际设备不符,编电站设备运行方式改变后,典型操作票未及时修改;1.14.39未按规定使用防误闭锁解锁工具进行操作;1.14.40防误闭锁解锁工具使用后未作记录;1.14.41每次使用防误闭锁解锁工具后未重新填写封条加封;1.14.42安全用具由于损坏、丢失影响操作。1.14.43安全用具不能满足操作要求或安全用具超周期而影响操作;1.14.44安全用具未贴有醒目标签(变电站站名、本次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日期、使用电压等级、编号及手握限位标志)。1.14.45安全用具未按定置管理要求存放,延误倒闸操作。1.14.46送电操作前,未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线确已拆除;1.14.47装设、拆除接地线时身体触及接地线;1.14.48装设接地线未按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顺序进行;1.14.49装设接地线用缠绕方式接地;1.14.50未用合格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验电;1.14.51装设接地线时,工作人员未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1.14.52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未采用临时接地棒;1.14.53验电前未将验电器在有电设备上进行检验,就直接验电;1.14.54操作票没有按规定使用“合格”或“不合格”、“已执行”或“未执行”、“作废”等章。1.15在填写和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项,并进行考核:1.15.1工作票无编号、编号混乱或漏号;1.15.2须办理工作票而未办理就开始工作;1.15.3无票工作事后补票;1.15.4一式两联工作票其上、下联编号不同;1.15.5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有两张及以上工作票,或一个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内允许参加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的工作;1.15.6工作地点、工作任务设备名称填写与现场不相符或填写得不明确,由遗漏,未使用双重编号;1.15.7不用黑色、蓝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而且字迹潦草,票面不清,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有多处涂改;1.15.8多个班组在同一份第一种工作票中工作,工作班组数与各班组负责人数不对应;1.15.9未按规定填写工作班人员或填写的人员与实际不对应。1.15.10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终结时间、收到工作票时间等时间填错、未填写或与实际不符。1.15.11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未签名、代签名或签错名。工作票签发人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1.15.1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1.15.1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虽经《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但未书面公布。1.15.14停电范围未注明起、止杆号;1.15.15同杆架设多回线路,未填写停电线路的双重名称(线路名称、左线或右线、上线或下线的编号)。1.15.16安全措施不正确、不具体、不完善,如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不全,装设的接地线、遮栏、标示牌未注明装设地点或数量不足,值班员填写的已装设地线未注明编号和装设地点等。1.15.17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与工作票的填写内容、检修内容不相符。1.15.18工作现场布置或拆除的安全错措施与安全规定要求不相符;1.15.19没有等工作许可人许可开始工作命令就擅自开始工作;1.15.20没有核对线路名称、杆号、色标就登杆工作;1.15.21安全措施未布置就开始工作;1.15.22工作地段未装设接地线就开始工作;1.15.2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票的内容不正确而延误开工时间;1.15.24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补充安全措施未写明停电设备上、下、左、右第一个相邻带电间隔和带电设备的名称和编号。1.15.25工作地段邻近、平行、交叉或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未注明带电设备或附图标明不清;1.15.26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1.15.27转移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人员认真交待有关安全事项。工作终结时,未按要求将设备恢复到检修前状态。1.15.28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未按要求将下联工作票随身携带;1.15.29工作许可时间比计划工作开始时间提前,或工作终结时间比计划工作终结时间拖后;1.15.30设备验收不认真,延误送电。1.15.31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未检查现场是否清理、人员和器具是否全部撤离、设备是否恢复到检修前的状态就会同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终结。1.15.32工作票办理工作终结时,若工作票中接地线或接地开关同时又在另一份工作票中使用,暂时不能拆除时,应填写实际拆除数,并在备注栏内说明。以上情况未按规定在备注栏内说明就办理工作终结。1.15.33负责办
本文标题:两票管理制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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