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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与操作一、机关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政策及操作方面的问题主要政策依据是:国发[2006]22号、湘人发[2006]134号、湘人发[2006]137号和湘人发[2006]147号。一、改革的基本内容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基本内容有5项,即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简化基本工资结构。二是增设级别和调整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改革前级别数15个,改革后增加到27个;三是合理设计工资标准。四是完善正常增资办法。提拔职务可相应增加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年度考核合格者,2年可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档次,5年可晋升一个级别;工资调标也会有一个正常增长机制。五是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的厅局级副职及以下人员,经考核合格,可分别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等待遇。六是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工资政策倾斜,对任现职每满五年并经考核合格的高定一级。其中,第五项和第六项内容国家正在拟定,将另行出台。(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主要包括2个方面:一是调整机关工人基本工资结构。二是维持原来的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主要包括3个方面:一是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具体来说,在现有的基础上,国家这次增加了200多个县市区,将类别由现行4类调整为6类,并适当提高了原有类别的标准。三是完善岗位津贴制度即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国家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二、基本工资套改办法在这里,我将分别介绍公务员工资套改办法、机关工人套改办法、新参加工作人员待遇确定办法。需要说明的是,基本工资套改,均以工作人员2006年6月30日的基本人事信息为准,2006年7月1日后基本人事信息变动引起的工资异动,应作为工资制度正常运行来处理。(一)公务员工资套改办法公务员工资套改,包括确定其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1、职务工资确定办法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对于由领导职务改任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除考核不合格的外,可按原任职务套改。2、级别工资确定办法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折算出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例1;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例2。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例1:某县处级副职公务员,套改年限为19年,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为3年,原任低一职务即乡科正职的任职年限为12年,按县处级副职套改的级别(20级)等于按乡科级正职套改的级别(20级),则该公务员工资可套为19级,级别工资从20级3档就近就高套入19级2档。若该公务员乡科级正职的任职年限为16年,按县处级副职套改的级别(20级)低于按乡科级正职套改的级别(19级3档),则该公务员工资可套为18级,级别工资从19级3档就近就高套入18级2档。例2:某乡科级正职公务员,套改年限为24年,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为4年,原任低一职务即乡科级副职的任职年限为18年,按乡科级正职套改的级别(20级)高于按乡科级副职套改的级别(21级),但级别工资额(20级4档686元)低于按乡科级副职套改的级别工资额(21级6档709元),则该公务员工资可套为20级,级别工资从21级6档709元就近就高套入20级5档731元。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到对应职务层次的,可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例4。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例4;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例5。例3:某办事员,大学本科学历,套改年限为7年(直接按办事员套改的级别工资为27级3档342元),所任职务低于大学本科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以应职务层次(科员),则其可执行大学本科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职务工资为科员380元,级别工资为25级2档380元。例4:某科员,大学本科学历,套改年限为6年,对表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26级2档347元)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25级2档380元),则其级别可套为25级,级别工资额执行25级2档380元。例5:某副主任科员,系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套改年限为9年,任职年限2年,对表套改的级别(24级)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25级),但级别工资额(24级1档386元)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25级3档408元),可按25级3档408元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24级)对应的工资标准24级2档416元。(二)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包括确定其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的计算办法与公务员相同。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就是确定其岗位工资。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套改年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三)新参加工作人员待遇确定办法新参加工作人员待遇确定,包括确定公务员的试用期、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待遇和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转正定级待遇。1、试用期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级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定级工资确定。2、学徒期、熟练期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期和熟练期的期限参照新参加工作各类学校毕业生的见习期(试用期)期限执行。执行一年时间。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按以下标准执行:见对照表13页。3、试用期满后工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见对照表13页。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三、工资制度正常运行办法(一)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的正常运行办法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2、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级别增加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现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3、按年度考核结果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在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4、其他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应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5、调标增加工资操作比较简单,在此不作专门介绍。(二)机关工人工资制度正常运行办法机关工人正常增加工资的渠道主要有3条:晋升技术等级增加工资、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资增加工资和调标增加工资。其中调标增加工资在此不作专门介绍。四、有关政策性问题实际操作中,还有12个政策性问题大家应该掌握。1、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范围和时间问题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的工作人员。2006年6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达到离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的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不参加此次工资套改。2、关于调动人员工资确定问题公务员工资关系尚未转到所在工作单位的,须将工资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后,再参加工资制度改革。2006年7月1日以后调入的工作人员,按照明确的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比照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工资。3、军队转业干部工资确定问题2006年6月30日前转业到地方的人员,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军队原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其任职年限可将军队原任职务年限与地方现任职务年限合并计算。1993年以后转业到地方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资高出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的部分不予保留,但对其中套改后出现负增资的,其差额部分暂予保留。2006年7月1日分配到地方的人员,暂按地方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时,再按新的政策执行。4、奖励工资处理问题被授予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可在本人套改工资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档次。其中原高
本文标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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