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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安全自查报告市政府办:一、工作进展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武威市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部署,将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制定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推进“放管服”工作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xx〕271号)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武市环发〔20xx〕285号),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制定了实施方案。省审计厅审计后初步反馈我局“放管服”改革问题有3项,我局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后,向省审计厅做了情况说明。武威市环保局于20xx年11月17日收到《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甘环发〔20xx〕245号),于20xx年11月19日将省环保厅《通知》转发各县区环保局执行(《武威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的通知》,武市环发〔20xx〕303号),市、县区环保部门按要求及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关于“抽查武威市环保局9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案卷,案卷中均无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问题。审计组在市环保局抽查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凉州区好年华蓄电池厂、甘肃汇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龙腾管业有限公司、天祝县兴宇冶金炉料有限公司、天祝欣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祝联鑫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档案,其中,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其他7家企业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市环保局向审计组提供了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和天祝宏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目前,武威市共有经营危险废物的单位2家,分别为: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和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天祝宏达经贸经限责任公司已由省环保厅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凉州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下属的武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已由市环保局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他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建设危废贮存库,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从事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其安全暂存危险废物,督促其定期委托处置。目前,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均按要求规范暂存危险废物,定期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属地管理原则,其日常监管由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上述7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不核发经营许可证。3.关于“武威市环保局‘十二五’规划任务中2项内容未按期完成”的问题二是关于“因人员编制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环境监测站达标率无法保持在100%”的问题。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0年,为正科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隶属于武威市环境保护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环境监测站。现有编制20名,在编人员20人(含未办编制手续6人),聘用人员15人,监测用房800多平方米。目前实有人员共31人,经过甘肃省环保厅考核合格的实验员持证人数20人。按照环保部《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环发〔2007〕56号)要求,武威市环境监测站按西部地区二级站标准建设,人员编制不少于70人。但《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编办、人社部门无认可文件等依据,无法按此标准核定编制,调动人员,进行标准化建设。(三)严格落实承接、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按职能分工合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由市环保局审批建设项目环评目录进行了调整,印发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xx年本)》(武市环发〔20xx〕228号),将农林牧渔、地质勘查、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城市交通设施等5大类项目不分投资主体与投资规模下放环评文件审批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权限,共下放17类140项行政许可权限,下放率达到了70%。依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20xx年第二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武政发〔20xx〕184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威市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xx〕185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8月15日主持召开了行政审批项目及环境监管事项移交会,将凉州区范围内中央、省、市属单位排污许可、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下放至凉州区环保局。4.依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57号),要求取消由市、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履行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xx〕9号),要求取消由省环保厅履行的“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对环境保护部负责的有害物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我局制定了过渡期措施,加强事后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时掌握取消审批事项具体落实情况,提出针对性要求和改进措施,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企业在建成投产时,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污染物达标排放。1.市环保局将分散在4个业务科室的5项行政许可和3项行政服务转报事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及其从事行政审批的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选派首席代表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工作,签订授权书,授予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全部纳入到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行专网集中审批。3.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环保局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时如实公布。按要求配置了标准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人,在窗口醒目位置公布了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服务窗口上方设置了告示牌标明服务内容,各种宣传资料齐备,工作人员按规程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了窗口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的自由裁量权。5.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凡属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实行审批限时制,报告书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15日,报告表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7日。特别是对于“3341”和“6873”项目工程,开辟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了各类项目应批尽批。20xx年以来,共审批项目25项,共验收项目34项。1.建立了《武威市环境保护局权责清单》,由各业务科室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分类、分项填报行政权责类事项清单表,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布,严格做到了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全面、真实、合法、有效。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并更新,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六)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加大了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监管,把事前行政审批与事后严格监管有机统一起来。对下放后的审批事项,指导县区制定了承接方案,健全完善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严禁拆解审批及降低环评等级审批建设项目,确保县区环保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连得上、管得好,规范运行,切实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透明、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对县区环保局行政审批承接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县区进一步完善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分类管理规定和环评审批程序,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以及超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区域项目,一律不批。加强环评审批及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扭转重审批轻管理、重事前评价轻事后监管的局面,从源头防止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20xx年1月至12月,严格、规范执法,依法从重从快查处61起环境违法案件。向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民勤县红沙岗工业园区派驻环保督查专员,驻厂驻园区全天候检查。二、存在的问题二是受编制、人员的约束,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县区环保局工作任务量加重。同时,项目管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对一些复杂项目在行政审批中有把关不严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县放管服自查报告二按照《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2017〕19号)要求,现将2013年以来县政务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加强县中心建设一是完成中心搬迁。20xx年12月底县中心完成了搬迁,并于20xx年元月1日正式运行,办公面积由原来200平方米增加到700余平方米,窗口工作人员由13人增加至34人。20xx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8000余件,咨询件近6000件,是20xx年的3倍。二是积极推行“放管服”。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承接市级下放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事项;20xx年县房产事务局入驻中心,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地产按揭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产权查询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20xx年4月1日起,县地税局在中心正式开办各类税(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6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局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9月份市场监管局窗口实行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事提供材料减少8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并将原属仁里市管所的个体户“两证整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业务并入中心,办事提供材料减少2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8个工作日;今年2月份规范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收费,3月份国地税办证大厅业务进行了合并,4月份取消了房产事务局窗口房产交易费。三是加强进驻项目清理。要求各窗口对进驻中心的受理项目编制项目清单、服务规范和追溯流程,重新编印一次性告知单,公开服务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大厅在显著位置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将各级有关“放管服”政策汇编成册,放在大厅供群众查阅。四是狠抓内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出台了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带班制度。对照《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中心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到大厅检查指导,了解窗口运行情况,将督查情况纳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的考核。坚持把“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标兵”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推进“三亮、三比、三评”常态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上墙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投诉电话及时有人接听,做好投诉记录和回访工作,畅通了投诉渠道。(二)加强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搭建服务平台。以来分三批启动了乡村为民服务体系柜台式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全县8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有81个实现了柜台式办公,覆盖率达96.4%。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窗口集中和柜台式办公全覆盖。二是明确代理项目。整合代理窗口和服务项目。乡镇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国土、规划建设等服务项目6类24项。村工作站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等代理项目4类22项。七都镇高路亭村、丁香镇库山村工作站增设了邮政便民服务站业务,可代缴电费、电话费,代订机票,代办车险等业务。三是人员进驻到位。全县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中心主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抽调了4-5名年轻干部到中心集中办公。各村都明确了代理员,并建立“四员”干部轮流值班制,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尤其是在为群众全程代办老年证、残疾证、新农合等服务事项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在醒目位置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张贴了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图。中心编制了500余份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
本文标题:县城安全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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