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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好帮手1/37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编5篇【导读】这篇文档“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编5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供您参考学习,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下载吧!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出资额及出资方式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写作好帮手2/37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住所: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人民币。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写作好帮手3/37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分相一致。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可以分期出资,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如果股东选择分期出资,在此条款中应明确分期出资的具体时间和出资额。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写作好帮手4/37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企业培训师写作好帮手5/37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八)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九)公司终止后,依法应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十)其他权利。第十六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写作好帮手6/37(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五)其他义务。第十七条股东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最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名称: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________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写作好帮手7/37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个。(一)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写作好帮手8/37(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二)股东的住所;写作好帮手9/37(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四)出资证明书编号。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______%货币资金。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注册资金______%货币资金。股东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纳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第十四条、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五条、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第四章:股东会第十六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写作好帮手10/37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第十九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写作好帮手11/37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第二十二条、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五章:执行董事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写作好帮手12/37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七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写作好帮手13/37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三十一条、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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