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稿)目录一、考核原则二、考核对象三、考核内容四、考核等次五、考核程序六、几类特殊人员的考核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八、附则2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稿)为客观公正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教职工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解聘、辞退以及工资调整等提供依据,发挥考核在学院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原则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分类考核、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考核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遵守聘用合同等方面,采取考核小组测评、领导评定、定量考核等方式方法进行。二、考核对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三、考核内容考核由四项内容组成,其中:领导评定、所在考核组测评、基本项考核分项成绩均为100分,加分项不设分数线。各项比例和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领导评定(30%)+所在考核3组测评(30%)+基本项考核(40%)+加分项(20%)构成。(一)领导评定(100分,占总成绩的30%)、所在考核组测评(100分,占总成绩的30%)1.主要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的情况。(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2)能:主要考核业务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4)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情况。2.测评票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测评得分等于各等级分值的加权平均数,即: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分+合格票数×80分+基本合格票数×70分+不合格票数×60分)÷总有效票数3.各岗位考核基本标准(1)管理岗位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纪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4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效不明显,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2.专业技术岗位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效不明显,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5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3.工勤岗位(不含其中评聘了职称的人员,以下同)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成效不明显,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二)基本项考核(100分,占总成绩的40%)1.管理岗位不承担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其完成管理工作的情况,成绩占100%。承担教学任务的管理人员,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考核其完成管理工作的情况,成绩占70%;二是由所代课的系部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武威职业学院教师考核奖惩条例》等规定进行量化考核,成绩占30%。完成管理工作情况的考核标准为:6(1)思想政治素质(25分)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情况。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权力,联系群众,关心爱护教职工的情况。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己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2)组织领导能力(20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的能力;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3)工作作风(15分)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发扬民主,虚心听取不同意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求真务实的情况;勇于改革,敢于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谨细致,勤奋敬业的情况。(4)工作实绩(30分)7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绩效等。(5)廉洁自律(10分)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对亲属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2.专业技术岗位(1)专任教师。各系部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武威职业学院教师考核奖惩条例》等规定进行量化考核。(2)兼课教师。基本工作量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承担行政工作的考核,由所在考核组考核,成绩占70%;二是承担的教学任务考核,由所代课的系部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武威职业学院教师考核奖惩条例》等规定进行量化考核,成绩占30%。(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考核小组考核其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4)在能动学院任课的学院教师比照以上规定执行,由教务办量化考核后,提供给任课教师所在系部。3.工勤岗位(1)工作态度(30分)①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一丝不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10分);②主动接受工作任务,敢于负责,勇挑重担,不推诿、8拖拉(10分);③工作热情周到,团结友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10分)。(2)工作能力(30分)①能经常性地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10分);②工作能力较强,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完成工作任务(10分);③有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发现并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且效果良好(10分)。(3)工作绩效(40分)①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绩突出,效益显著(10分);②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工作及时、细致,有较强的工作纪律性(10分);③工作积极主动,有创造性、计划性(10分);④工作质量优良,能积极参加全院性各项活动,能满负荷、高效率地工作(10分)。4.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基本项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扣20分;(2)完不成工作任务,扣5—10分;(3)不接受学院安排的任务者,扣10分;(4)管理工作不善,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59—10分;(5)工作中有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者,扣20分;(6)有打架斗殴等违反组织纪律和学院规章制度者,扣10分;(7)本年度内受通报批评的,扣10分;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其以下处分者,扣20分;受行政记过处分以上的扣30分;(8)职业道德方面存在不良言行或谣言惑众不利于团结的扣20分;(9)请病假5天(含5天)以下每天扣0.5分,5天以上每天扣1分;事假1天扣2分;在职研究生和“双师型”教师参加考试的不扣分。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5分;旷学院集会每次扣2分,旷升旗仪式、教研活动等每次扣1分;(10)专、兼课教师教学工作中的扣分按照《武威职业学院教师考核奖惩条例》等规定执行;(11)第(7)、第(9)条由党政办汇总统计,其他条款由各部门汇总统计。(12)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基本项成绩不够扣的,在总分中按上述标准的10%扣分。四、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和人数按照市人社局核定的比例和人数执行。党政办公室根据各考核组在岗实际人数核定优秀比例和人数,并10报请学院教职工年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各考核组。各考核组按照被考核人总成绩排名确定等次。五、考核程序(一)成立机构1.成立学院教职工年终考核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领导小组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学院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审核各考核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监督小组由院纪委委员组成,负责指导、监督和受理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承担考核的日常工作。各考核组在负责人的领导下,完成本组考核的全部任务。2.各考核组成立领导、监督机构和计分组,分别由3—5人组成。系部考核组由系主任、系书记担任正、副组长;其他考核组由学院年终考核领导小组指定负责人。领导、监督机构和计分组人员不得重复,必须由各考核组民主推荐产生,并报学院年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各考核小组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受理本组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计分组负责统计并汇总考核成绩。人数在8人以下的考核小组领导、监督机构和计分组人员可酌情减少。(二)划分小组1.管理人员考核组中层管理干部、享受中层津贴的干部、纯管理岗位人员11组长:党委工作部部长副组长:享受中层津贴的干部代表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组①各系部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人员在7人以上的系〈含7人〉)组长:系主任副组长:系书记②教学口教务处、项目办、督导室、科研部、一般人员在6人〈含6人〉以下的系部从事教学、教务工作的人员)组长:教务处处长副组长:科研部主任③学生管理口学生处、招就处、保卫处、宿管中心、团委、一般人员在6人〈含6人〉以下的系部从事团学工作的人员)组长:学生处处长副组长:招就处处长④成教口以电大为主的各类成人教育机构组长:电大管理处处长副组长:电大管理处副处长⑤综合口党政办公室、党委工作部、宣传部、能动办、后勤处、计财处、现技中心、图书馆、工会、妇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职人员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副组长:现技中心主任3.工勤人员考核组全院未评聘职称的工勤人员12组长:后勤处处长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副主任(三)核定比例党政办公室按照上级规定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向市人社局申请核定优秀比例数额和审定直定优秀人员,并根据各考核小组实际在岗人数,核算各考核组的优秀比例提交学院职称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各考核小组。(四)考核动员各部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本办法,做好考核动员,明确考核要求和操作程序。(五)个人总结和述职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对年度工作写出书面总结,包括年度内的履职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打算。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
本文标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94455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