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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多篇【最新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202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多篇【最新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202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篇【第一篇】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推进方案。一、目标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个一个支部提升、一个一个阵地巩固,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二、创建内容(一)规范基本设置。设置合理、隶属明确、运转有效,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探索在自然村和社区网格设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二)建设基本队伍。突出政治标准,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实施“一嘎查村(社区)班子一名大学生计划”,规范经常性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落实基本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职责明确,运转顺畅。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四)完善基本保障。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嘎查村、社区、园区等领域党组织要按照“五个三”要求,完善党群服务中心(站)建设。落实并用好返还相关领域党支部党费。(五)发挥基本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七项职责和八项基本任务。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六)争创“最强党支部”。在全面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的基础上,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署,对照“政治功能强、队伍建设强、组织生活强、作用发挥强、群众工作强”标准,争创“最强党支部”。(七)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把软弱涣散党组织纳入党建联合体,开展联建联学联做联查联改,集中力量实施整顿转化,推动软弱涣散党支部动态“清零”。各旗县区、各市委直属党(工)委要结合各领域党支部建设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标准和“最强党支部”标准。三、方法步骤(一)调研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所属党支部建设情况,综合研判,分类排队,提出年度创建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具体安排和责任主体。(二)全面自创。党支部对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找不足、补短板、促提升,全面开展自创。上级党(工)委加强指导,通过开展集中建设,推动党支部建设水平明显提升。(三)考评验收。党支部自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后,按照“支部申请—基层党(工)委考评—旗县区委组织部、市委直属党(工)委验收”的程序开展考评验收。上级党组织要综合采取组织评定、党员评议、群众评判、社会评价的“四评”工作机制,对党支部作出综合评价。(四)逐级申报。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党支部,逐级向上一级党组织申报评定“最强党支部”。四、管理机制(一)建立评先评优的导向机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党支部及其所属党员、党务工作者,方可参评上级党组织开展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党内表彰,被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应当予以优先推荐。党支部及所属党员参评自治区党委以上党内表彰项目,党支部至少应当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和争创“最强党支部”推进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苏木乡镇、街道等基层党(工)委书记在提拔使用、评优评先时予以优先考虑。(二)建立待遇保障的激励机制。所在嘎查村、社区党支部或所辖党支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可适当发放一次性专项绩效奖励;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应按照嘎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现行年待遇报酬总额的10%发放一次性专项绩效奖励。嘎查村、社区、高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支部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在外派学习、挂职锻炼、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可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予以优先推荐。(三)建立经费保障的倾斜机制。各级党组织应通过本级管理党费预算、党建活动经费支持和党组织工作经费单列等渠道,对创建工作予以经费保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在一般保障标准基础上,可适当上浮予以倾斜;被旗县区级以上党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在本地区单位党支部的一般保障标准基础上,上浮30%予以倾斜;被市委评定为“最强党支部”的,由市委组织部适当进行一次性奖补,用于支持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四)建立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和“最强党支部”建设应保持持续性、动态性。被评定的党支部任期届满,应当开展新一轮建设;党支部组织隶属关系等调整,应当做好接续建设;党支部出现不符合建设标准的情形时,应当取消评定及相关待遇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对动态调整周期进行合理安排。五、组织领导1.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3.各级党(工)委组织(政工)部门要经常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建联合体作用,推动党员共管、活动共搞、资源共享、难题共解,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4.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巡察工作范围,采取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情况进行巡察监督。5.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列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进行约谈。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2022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篇【第二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建强党支部,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报社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遵循,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原则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推动党支部建设与新闻宣传、内部管理、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全面提升报社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二、具体任务重点从6个方面明确标准、作出规范。(一)组织设置规范以健全优化组织设置为着力点,按照规范、务实、管用原则,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1.党支部的设立。报社内设机构、社属企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组建直属党支部;设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状况下设若干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地域相邻、业务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覆盖部门单位不超过5个。社属媒体企业驻地方分支机构的党员,纳入所在地的国内分社党组织统一管理。国外分社党员纳入我驻外使领馆党组织统一管理。2.临时党支部的设立。经编委会批准组建的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宣传报道等临时机构,在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情况下,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在临时组建机构撤销后自然撤销。3.党小组的划分。党员人数在20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国外中心分社在所属使领馆党组织同意后可设党支部或党小组,并报国际部党总支和报社机关党委备案。(二)支委会建设规范以增强党支部委员会功能为着力点,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4.党支部委员会组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设书记1人,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可视情设副书记,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纪检委员一般由部门副职(国内分社采编主任或企业中层领导)以上党员干部担任。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设1名书记,并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必要时可设1名副书记。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正式党员要尽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确有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指派。5.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期满按时换届。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发出书面提醒函,督促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三)组织生活规范以提升质量效果为着力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6.“三会一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安排1次党课,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7.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会前明确主题,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根据需要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可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8.双重组织生活。编委会成员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编入一个党支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党员干部讲党课。9.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10.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之间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注意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置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报告。11.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确立一个主题开展党日活动,也可结合“三会一课”等制度实施,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推动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四)功能作用规范以全面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强化政治功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和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顺利完成。12.突出政治功能。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13.促进业务工作。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职能职责开展党支部工作,促进党支部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14.联系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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