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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调研报告最新4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户籍调研报告最新4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关于户籍制度的调研报告【第一篇】一、户籍制度优点一是促进社会公平。目前农民工的福利待遇与城市居民相差很大,改革户籍制度,不是简单地取消户籍管理,而是要理清根根节节,让农民工真正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二是有利于扩大消费。三是提高农村生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大量有条件的农村户籍人口转户进城,将扩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四是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一体化。按照世界城市发展规律,城镇化过程中农用地面积不是减少而是增加,农民进城后,其分散的农村建设用地可复垦为耕地、林地或生态用地;五是增加城市活力。青壮年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不仅让城市更年轻,还可推迟城市老龄化,城镇化的人口扩张,不能寄望于全部是大学生、留学生等“精英“,更多是“地上”涌过来农民工,“骨头连着筋”成为有机活体;六是降低社会管理和运行成本。二、户籍制度弊端重重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而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制度。无疑,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曾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但是其功能在发展过程中总是不断被强化、放大,这种做法的弊端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年代日益显现:以供应城镇居民定量粮为标准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并实行二元户口管理的做法,既不科学也不合理;户口迁移过死,难以满足公民正常迁移的需要。现行户籍制度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多种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附加。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伍安置、公务员录用等行政管理工作,给户籍管理附加了过多的不合理社会管理功能,使户籍登记失去了本来面目,也严重制约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三、破除壁垒需综合改革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不研究解决好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问题,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将难以稳步推进。近几年,户口改革的难点不在户口本身,而是户口背后附带的社会利益。说简单点,公安部门可以迅速将户口变更,但由于配套改革成本很高,致使社会各部门的配套政策一时难以到位。户口迁移的限制减少,城市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可能加快,随之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教育以及基础设施等造成压力。放宽准入后受冲击最大的是教育、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如对社会保障资金额很大,每增加一名参保人员需增加管理成本。而在城市低保方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净增加财政支出。如果上级不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资金缺口太大,无法实现应保尽保。如果城市公共产品与服务不能承载过多人口,新进城的人就有很多相关利益享受不到。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要想切实取得成效,不能靠户口一迁了之,而要着眼于搞好综合配套改革。因此,国家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步伐,各级各部门,要探索和制定相应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对社会公共资源要让全体公民共同享有,不分地域、不论身份和职业,实行权利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对等。清理并消除城乡户籍差别的不平等待遇,切实解决传统户籍管理中的问题。制度的公正公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实行一元化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只是一个人的身份变化问题,而是涉及政治、经济体制与改革方面的问题。但无论如何对阻碍经济全面发展的体制,就应当予以破除四、深化户籍改革势在必行早在1992年,国家就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但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特别是城市社会综合承受能力不足,为避免影响社会稳定,户籍改革总体进展较慢,改革目标也远未实现。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市和小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为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奠定了基础。而允许城镇中一些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有谋生手段的公民在常住地落户,并不构成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和冲击。同时,与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挂钩的民政、劳动保障、教育、计划生育等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户籍农村、城镇划分制度的存在是制度性的将改革成果,资源分配不能实现公平化,户籍改革的步伐应提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先全面取销户籍划分,逐步把具备条件的农户入驻城镇;对农民入驻城镇的农民制定一系列发展的扶持政策。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第二篇】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时间:2011-01-1016:36来源:中国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网点击:次2010年11月9日,成都市颁布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并提出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的改革目标。为此,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针对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对成都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2010年11月9日,成都市颁布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开展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探索,并提出到2012年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的改革目标。为此,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针对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对成都市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一、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成都市已经提出了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框架,但是各部门的配套落实政策还在制定之中,实施细则暂未出台。从已经推出的各项具体政策来看,成都户籍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成都市域范围内现有户籍居民开展的一项改革,对成都市域内的外来人口涉及较少;这项改革寄希望通过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平等地参与社会管理的手段,达到统一城乡户籍的目标。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中提出建立户口在居住地登记、随居民流动自由迁徙的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居民户口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并且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标识,集居住、婚育、就业、社会保险等一系列人口相关基本信息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通过改革,户籍成为居住登记管理的一种手段,城乡居民可以根据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进行户口登记,户口登记时不但购房可以落户,而且租房同样可以落户,早在2008年4月成都市就已提出租住私人住房也可实现落户。这样农村居民可以通过在城镇购房或者租房的方式落户城镇,同样城镇居民也可以迁徙到农村。户口也随着居民的居住地变动而变动,实现了居住和户口登记一元化管理的目标。2、统一了部分城乡公共服务政策。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文件中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并提出统一中职学生资助政策,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本市所有户籍学生统一助学标准。要求各区(市)县对城乡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并要求各区县首先统一城乡“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对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区县,要求在2015年之前实现统一城乡低保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进行了较大地改进,将已有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统一了部分城乡管理措施。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在计划生育、义务兵家庭优待和退役安置、政治权利等方面进行统一管理措施。在计划生育方面,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城乡全覆盖;要求各区县实现统一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紧政策,并对入伍前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安置政策;并提出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管理权利,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民主管理权利。二、对成都户改的几点思考1、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积极地探索。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进城落户可以继续保留农村的土地权利。成都市在本次户籍制度改革中明确提出农民进城落户后可以继续保留其在农村的承包地、宅基地及其它土地资产。自2008年初开始,成都市就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民的承包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基本确权到户。农户的土地权利也不会随着居住地的迁徙和就业状况的改变而改变,农民在城镇所享受的诸多基本公共服务,也不以放弃农村土地财产权利作为基本前提。二是全面放开了本地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改革后,成都市户籍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已经基本取消,居住地登记将会取代户籍管理。当然改革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突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解决外来人口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政策。从调研了解情况来看,成都市户籍并未对外来人口放开,相关落户政策并未提出,各部门也未就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问题做出充分的准备,特别是对大量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没有提出针对性政策。二是改革没有完全摆脱对农村土地的依赖关系。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和失业保险等方面,还是根据居民是否拥有农村土地进行了区别对待:比如居民如果在农村仍然拥有宅基地和相应的房产,那么在城镇就不能享受保障性住房;居民在农村仍然拥有承包地和林地,就不能享受到基本的失业保险。2、户籍制度改革不会带来农民大规模进城落户。放开户籍制度会不会引起大量农民涌入城市,从而造成城市政府公共服务的巨大压力,一直以来这是城市政府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顾虑。成都的经验显示,农民做出离开农村落户城市的决定必然是理性的,他们不仅需要考虑在城市的就业和生活等多方面的实际问题,还需要对城市生活的成本和原来的状态进行仔细对比,才会有做出自已的决择。例如,2003-2009年,成都市温江区开展了一项农民以放弃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换取城镇户籍、住房和公共服务的一项改革探索,在这项改革中,第一批自愿报名参加的农户多达4300户,但经过反复比较,很多农户还是选择了退出,到最终实施时,参与的农户仅有257户。另据成都市的调查,不愿放弃农村资产移居城镇的农民工和农村居民分别占到了总数的%和%。城市生活成本也是影响农民工做出落户城镇选择的重要因素。数据显示,离城市主城区越近,生活成本也越高。以住房为例,成都市一圈层的购房平均价格约为8000元/米2,租房价格为500-600元/间•月,而在二圈层分别约为5000元/米2,200-300元/间•月,在三圈层价格又进一步下降约为3000元/米2,100-200元/间•月。在城市主城区较高的生活消费、居住等方面的成本支出将直接降低农民工落户的意愿。综上所述,放开户籍制度限制,并不会引发大量农民涌入城镇的现象。即使农民愿意进城,他们也会选择生活成本较低的城镇,据成都市调查,在愿意移居城镇的农民和农民工中,%的选择愿意移居到小城镇。3、逐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是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提。成都市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在推进城乡一体化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探索,“三农”投入资金逐年递加。2009年市县两级财政对“三农”投入达亿元,较2002年增长了26倍,6年来累计投入达亿元。随着对“三农”投入的增加,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在逐渐拉平。一是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比如成都市率先在全国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属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合为一体,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推动城乡教师、医务人员互动交流,促进优质教育、卫生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了城乡之间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二是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建设。成都市实施了410所农村中小学、223个乡镇卫生院、2396个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信息网络“校校通”工程和乡镇文化活动中心建设,构建了覆盖城乡的文化设施网络。三是建立村级公共服务管理的财政保障机制。成都市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每个村年均不少于20万元水平拨付,形成了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随着对“三农”投入的增多,农村发展速度增快,农民收入增长开始快于农村,城乡收入差距开始慢慢缩小,已经从2002年的:1变为2009年的:1,这为户籍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4、推进户籍制度改
本文标题:户籍调研报告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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