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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作手册二00九年一月目录一、工作程序1.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程序2.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程序3.医疗保险就医、报销工作程序4.生育保险就医、报销工作程序5.工伤申报及处理工作程序6.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程序7.财务结算工作程序8.人事档案存档、转移工作程序9.内部材料上报交接工作程序10.劳务派遣洽谈工作程序11.终止劳务派遣工作程序12.劳动争议代理工作程序13.劳动纠纷处理工作程序14.社会保险催办工作程序15.签订三方协议工作程序二、管理制度1、劳动关系管理规定2、考勤和请休假管理规定3、员工奖惩管理规定4、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5、员工医疗期管理规定6、员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规定7、女员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管理规定三、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实习协议》《医疗期协议》《员工培训协议》四、附件附件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附件二:增减人员通知、工作流程图、派遣人员基本情况表、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人员登记表、社会保险手续催办通知书;附件三:劳务派遣员工告知确认书、入职申明书;第一部分工作程序劳动关系管理工作程序一、操作时效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续订、变更,应以用工单位与首安公司协商一致后的书面通知为准,通知时效如下:1.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提前10天;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提前45天;3.续订劳动合同:提前45天;4.变更劳动合同:提前30天。注:签订劳动合同以用工单位的增人通知为准。用工单位增人通知首先报办公室,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签订劳动合同。男45岁、女40岁的员工需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二、签订劳动合同程序(一)材料准备1、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协议;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3、《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4、《派遣人员基本情况表》《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人员登记表》(二)入职培训1、简介首安公司情况;2、简介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重点告知员工《劳务派遣协议书》主要内容:用工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务派遣协议书》,员工与用工单位自动建立劳动关系。3、简介首安公司管理规定;重点强调△《考勤制度》(病事假扣款标准)、△《工资支付规定》(航天为次月7日前、办工资卡);△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比例;△所遵守的制度与规定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执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被用工单位退回即解除劳动关系);4、员工基本情况背景调查;根据《派遣人员基本情况表》所列内容逐一对员工进行调查,并在领取劳动合同一栏签字。重点了解△户籍性质、年龄、是否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有工作经历的是否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需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档案所在地(是否需办理招工手续、需调档的存档费自理2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已参统的提供医疗手册);5、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发放安全试卷、保密试卷一周以后收回);6、简介劳动合同文本(强调填写规范);7、签订劳动合同、填写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应表格;(审查填写内容、合同期限、本人签名、签订日期、入职申明书)。8、收取个人材料:彩色免冠白底一寸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张、有工作经历的收医疗手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9、用工资格手续办理:失业、技校职高毕业生人员办理招工手续(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有派遣证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办理签订三方协议手续;三、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程序:(一)首安公司提前45天向用工单位发续订劳动合同征求意见函。附:劳动合同到期人员名单。(二)用工单位在7天内确认续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并书面通知首安公司是否同意续订。(三)首安公司提前30天向员工下发《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员工按规定日期将回执返回首安公司。(四)终止劳动合同:按用工单位确认的终止人员名单,首安公司向员工发《终止劳动关系告知书》并督促其办理交接工作手续。终止人员离岗后2日内持用工单位《工作交接完毕通知》到首安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手续时,终止人员将劳动合同退回首安公司,并办理档案转移后,由首安公司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终止人员需申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签字确认。终止劳动合同后10日内未按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首安公司与用工单位核实确认后,发放《催办离职手续通知书》挂号信,人事档案将在20日内退回户口所在街道,所造成经济损失自负。(五)续订劳动合同:根据用工单位确认的续订人员名单和员工返回的《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同意续订回执,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未按时答复的,视为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续订,但因本人原因劳动合同丢失或未按规定时间交回劳动合同,员工需提供丢失合同说明,由首安公司提供劳动合同续订页,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续订合同生效。四、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一)用工单位解除:1、由用工单位出具书面减人通知并附解除原因说明(如违纪等)并通知首安公司,首安公司及时与用工单位沟通,了解解除原因,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由用工单位支付当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等费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首安公司通知员工2日内到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督促员工按规定与用工单位办理工作交接。3、解除人员离岗后2日内持用工单位《工作交接完毕通知》,将劳动合同退回首安公司,并办理档案转移后,由首安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解除人员需申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签字确认。(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需向用工单位和首安公司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书面申请,由用工单位出具书面减人通知;2、首安公司收到书面减人通知和员工辞职申请后,及时与用工单位沟通;3、报首安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4、首安公司督促员工与用工单位办理工作交接;5、解除人员离岗后2日内持用工单位《工作交接完毕通知》,将劳动合同退回首安公司,并办理档案转移后,由首安公司办理社保转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结算工资,解除人员需申明劳动关系已经解除并签字确认。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及自动离职(不辞而别)人员离岗后10日内未按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首安公司与用工单位核实确认后,发放《催办离职手续通知书》挂号信,人事档案将在20日内退回户口所在街道,所造成经济损失自负。(三)外埠员工社保暂无去向,本人需提出社保暂停封存首安公司的书面申请。(四)劳务人员出现亡故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户工作按社会保险规定执行。五、劳动合同变更程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事项以用工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六、资料存档办理签订、终止、解除、续订劳动合同后,于次日下班前将所有资料交办公室文员录入并存档。劳动关系负责人:刘连友联系电话:63344456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程序一、增员程序1、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办理期限,用工单位每月1—20日之间向首安公司发放书面增员通知。2、首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张、一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已经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提供医疗保险手册及条形码。提供材料截止时间每月20日,无身份证复印件不签合同,不做增员手续。3、首安公司在每月5—25日之间办理社会保险增员工作。4、初次参加社会保险的员工,自办理参统手续后两个月由首安公司负责办理、领取、发放医疗保险手册及医疗保险存折。5、已经参加过社会保险的员工医疗保险存折使用原有存折。在职介或人才办理医疗保险新参统的,由首安公司办理医保存折。二、减员程序1、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办理期限,用工单位每月5—20日之间向首安公司发放书面减员通知。2、首安公司在每月5日—25日之间办理社会保险减员工作。3、外埠员工社保关系转往外省市,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转往外省市确认表》,由员工负责将《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转往外省市确认表》送接收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后返回首安公司,由首安公司报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将员工个人帐户部分转至外埠接收地区社保经办机构,首安公司将转移单交员工。4、社保暂无去向人员:首安公司为其办理内部停缴手续(社保关系暂留首安公司,待有新工作单位再转出)。三、社保信息变更程序1、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办理期限,用工单位每月5—20日之间向首安公司发放书面员工社会保险信息变更通知。2、如变更员工社保信息,须准备员工身份证复印件1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变更医疗定点机构,需本人书面申请1张并注明新旧医疗定点机构替换名称、提供医保手册。3、首安公司在每月5—25日之间办理社会信息变更工作。四、社会保险补缴程序1、需要补缴员工社会保险,用工单位应在增员通知上注明补缴起止日期及补缴基数。2、用工单位提供补缴员工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存档证明及是否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证明。3、首安公司于每月5—16日间办理补缴社会保险手续。五、补办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存折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存折丢失需要重新补办的:补办医疗保险手册,员工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一寸免冠彩照2张,由首安公司补办。补办医疗保险存折需要员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北京银行”申请挂失后,由“北京银行”补办。六、申报社会保险准备工作1、根据办公室下发的首安公司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统计表(一)、(二)准备社会保险报表工作。2、准备社会保险增、减材料∶交接初次参加社会保险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彩照1张。审查员工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交接已经参加过社会保险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原单位发放的医疗保险手册。如变更员工社保信息,须准备变更事项所用材料∶变更个人基本信息须准备身份证复印件1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变更医疗定点机构,需本人申请1张及新旧医疗定点机构替换名单;变更缴费基数,须核实办公室通知。基本养老等四险补缴须准备∶补缴书面申请、补缴人的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存档证明及是否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证明、劳动合同文本原件、补缴期间工资收入凭证原件。3、审查员工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如发现员工填写信息与首安公司社会保险人员增加统计表(一)、(二)不符时,应当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并将核实后的信息告知办公室文员修改档案统计表。七、社会保险报表填写工作1、根据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统计表△填写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报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填写社会保险补缴报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填写变更信息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2、填写完毕后由社会保险主管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办公室盖章。3、特殊情况∶△本市城镇户口员工社保关系转至街道∶自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7日内,由员工提供街道名称,首安公司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为其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社保关系转往外省市: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转往外省市确认表。八、社会保险报表申报工作1、每月5日至25日之间填写社会保险报表,次日(除法定节、假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中心)征缴部申报各项社会保险增、减、变更表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2、每月5—16日之间向社保中心征缴部申报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审批后连同表格及补缴费用向申报社保中心财务部申报。3、每月25日前向社保中心支付部申报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表(表十六)和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九、社会保险查漏补缺及后续工作1、每次申报社会保险表后,将当月增、减、医疗补缴情况由社保中心拷贝回公司。2、回公司后将所拷信息上报办公室。申报人根据所填写社会保险报表与拷贝信息进行核对,及时做出首安公司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发现问题后将问题上报、反馈至办公室。3、经办公室批准,填写相应社会保险报表,改正问题。4
本文标题:Q劳务派遣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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