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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建及工作方案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3号)、《苏州市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市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建及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校安〔2018〕1号)和园区《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苏园工字办〔2018〕61号)精神,结合园区教育系统特点和校园安全工作实际,组建园区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一、专业委员会组成主任:夏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主任:沈教育局局长成员:教育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园区教育局、规划建设委员会、宣传部、国土环保局、社会事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消防大队、园区交警大队。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园区教育局,林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派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二、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一)全面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分工,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全面防控的治理方针,将校园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监管、部门尽责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确保专业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行。(二)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涉及教育系统的安全工作,定期分析校园安全形势,协调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与本单位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制度创新,坚决防范和遏制涉及校园师生的重特大事故,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长治久安。(四)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贯彻落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园区安委会、专委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督查督导等活动,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针对校园安全形势、存在问题等研究相关措施综合治理。(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三、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全区校园安全情况和各成员单位涉及校园及师生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向专业委员会提出解决涉及校园及师生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按照专业委员会的部署和各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校园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校园的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和联合执法。四、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一)园区教育局1.贯彻执行有关校园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督促学校切实承担校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3.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健康教育,做到“进课时、进教材、进课堂”,定期组织应对地震、火灾、防恐防暴等情况的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应急救护和自我保护能力。4.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推动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排查整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5.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建立健全校园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会同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开展周边环境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密防范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敌对势力针对学校的渗透破坏活动。7.负责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二)园区公安分局1.指导协调涉及校园安全的治安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排摸工作,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2.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犯罪团伙,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其发展蔓延,快侦快破涉校涉生案件,依法坚决处置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3.对围堵校门及学校周边道路,在校门口或校内滋事扰乱,侮辱、威胁、恐吓、伤害师生或非法限制师生员工人身自由,利用网络或新闻媒介故意歪曲事实真相的,以及其他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校闹”行为,及时坚决予以制止,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处置。4.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取缔学校周边租售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摊点,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娱乐场所、游戏机房、钟点房等各类行业场所的治安管理,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互联网上以学校和学生名义建设运营的网站、贴吧以及各种娱乐场所、电子信息产品的监管,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造谣煽动师生、家长等非法聚集、上访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不利于师生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及校园及师生安全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学校正常秩序。5.推动建立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周边“护学岗”建设和巡逻守护,建立高峰勤务机制,整治学校周边治安乱点,坚决铲除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黄、赌、毒、黑”等社会丑恶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学校周边地区“黑网吧”,打击向未成年学生出售非法彩票的行为。6.强化警校联动,加强对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指导,指导派出机构与辖区学校建立联系制度,做好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派驻工作。会同学校积极开展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防和自护能力。7.参与有关校园安全事故、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调查处理,查处涉及校园及师生安全的刑事、治安案件。8.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三)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1.指导监督教育领域规划建设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管理标准和规范。2.监督供气企业与用气单位(学校)签订供用气合同,监督供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3.积极预防和化解学校及周边房屋拆迁中的矛盾纠纷。4.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四)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加强对学校及周边街道、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审批和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擅自搭建违章建筑、破墙开门(店)的违法行为。2.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下综合管线建成后开挖施工的协调管理,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影响市容市貌的整治活动。3.加强学校及周边区域的巡查和日常管理,及时取缔流动摊点等影响学校及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4.查处、打击学校及周边区域非法“小广告”乱张贴行为。5.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五)园区社会事业局1.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医疗机构提供学生体检服务、告知体检结果,发现异常病症联合学校通知家长转诊。2.督促卫生监督所对学校教学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饮用水供应、医务(保健)室、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依申请开展新改扩建学校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工作。3.落实疾病防治中心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实施学生健康监测,指导学校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和学校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知识宣传;开展学校教学环境监测,指导学校提高教学环境卫生条件;对学校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进行预警,出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时,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采取妥善措施科学处置。4.依法对校园周边医院、诊所进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校园周边非法行医。5.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六)园区国土环保局1.对学校及周边的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周边区域的建筑施工噪声的查处工作。2.指导学校安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药品及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有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试剂、废液等。3.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七)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对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供应学生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网络订餐和学校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指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保障食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提高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4.加强学校周边集贸市场、商店等商业网点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加强日常监管。5.对学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及校车进行检验检测,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开展人员培训工作,督促学校整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6.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采购产品的质量监管,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运用机制。7.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八)园区宣传部1.依法监管学校周边娱乐场所,依法取缔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特别是非法经营的、较隐蔽的“黑网吧”)、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经营服务场所。2.依法处罚学校周边出售不良音像制品、非法书刊或出版物以及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文化经营活动,并加强日常管理。3.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九)园区消防大队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查处改变使用性质、私自改装消防设施等不符合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从严查处影响校园及师生安全的各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2.开展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的检查,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和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逃生,选派消防专业人员担任辖区学校消防辅导员。3.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十)园区交警大队1.完善学校周边交通管理设施,科学设置交通标志标线。2.强化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从严整治交通秩序,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有效解决学校周边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问题,消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校车等中小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工作。4.完成专委会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五、主要工作制度(一)全体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三次专委会全体会议。由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主持,专委会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落实专委会工作机制,传达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通报校园安全形势,部署校园安全工作。(二)联络员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专业委员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委会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联络员主持。主要议题:研判校园安全形势,研究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解决方案,部署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等。(三)专题会议制度遇到涉及校园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问题,经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专委会副主任主持,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对涉及校园及师生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办公室提请专委会申报管委会挂牌督办。(四)工作报告制度实行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个周期的最后一周,各成员单位将本周期内涉及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报至专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进行分析汇总,经专委会主任审批后上报园区安委办。重大事项一事一报。(五)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追责原则,研究制订园区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责办法。各成员单位要对标各自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追究。六、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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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组建及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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