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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操作规范一、适用范围及要求本操作规范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全市正常运行以及恢复营业的饭店。主要内容包括:工作人员防护管理、饭店设施及服务管理、营业场所及用品消毒管理、加工操作管理、防护宣传管理及落实属地管理等,为保证饭店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饭店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护管理措施,确保安全防护到位、措施执行到位、要求落实到位。二、工作人员防护管理1.员工体温检测。上岗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每天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填写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身体异常者,不得上岗。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的员工应严格隔离14日,隔离期间不得上岗。2.员工个人防护。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穿工作服,接触食品、菜品的工作人员还应佩戴一次性手套。3.手部卫生防护。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4.保持间隔距离。工作人员之间及与顾客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三、饭店设施及服务管理1.暂停包房聚餐服务,包房不得用于2人及以上就餐。2.堂食限一桌一椅摆放,顺向摆放,桌与桌问距不少于1.5米。圆桌应采取隔断等物理措施。3.顾客应当佩戴口罩入内,除就餐外,应佩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入饭店。4.安排引导顾客分散就餐,做到一人一桌(一餐位)。超过一人一桌(一餐位)时,劝阻客人进店。5.提示顾客就餐前清洁双手,坐下吃饭前脱口罩。6.提示顾客就餐期间不说话,就餐时间不超过30分钟,就餐后尽快离开。7.提倡提供扫码不接触点餐及结账服务,如采用传统点餐、结账方式应注意减少人员聚集,保持合理间距。8.提倡提供打包带走服务,为顾客主动提供免费打包服务,鼓励顾客将餐食直接打包带走,不在店内就餐。9.提倡提供网络外卖服务,设立外卖取餐专区,实行外卖餐食封签。四、营业场所及用品消毒管理1.洗手间消毒。洗手间配齐配足洗手液、消毒液、擦手纸、干手器等,引导顾客就餐前清洁双手。2.即时通风。营业场所应当即时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清新。3.环境消毒。关停的饭店开业前要对全部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卫生洁具等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开业后每日上、下午,至少对营业场所分别进行一次消毒,并做好记录。4.物品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要用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如餐桌、餐椅等在每桌顾客用餐结束后进行消毒,柜台、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间等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营业中各消毒一次。5.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6.工作服消毒。每天更换、清洗和消毒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7.垃圾桶消毒。垃圾桶随时清净,净后立即喷洒消毒液消毒。五、加工操作管理1.规范加工。采购食材应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并按要求储存,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和加工,加工食品烧熟煮透。2.餐用具消毒。餐饮具、工用具、容器提倡采取热力消毒法,将其洗净后,放在沸水中煮沸30分钟消毒,或蒸30分钟。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3.严禁采购、储存、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图养和宰杀畜禽。六、防护宣传管理1.提高防范意识。可通过电子滚动屏幕、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和顾客对新冠病毒感染的风险防范认知。2.张贴工作要求。在加工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餐饮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规定》、《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群体聚餐管控公告》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餐饮消费提示》等材料。七、落实属地管理各区、县(市)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饭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饭店,要督促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一律关停整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市防指市场监管组将加大对各县区的督导检查力度,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本文标题:饭店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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