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玺云台一期隔震橡胶支座编号:招标文件宁夏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夏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39号联系人:刘斌电话:0951-619960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玺云台一期办公楼、公寓工程(28#~31#楼)1.1.5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与贺兰山路交界处东南角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全部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玺云台一期办公楼、公寓项目(下同)所涉及的隔震橡胶支座(包括预埋件、连接板、套筒、螺栓等)制作、运输至工地现场、相关检测检验和试验(包括投标人自检和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型式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验)、现场安装的技术指导及配合、隔震橡胶支座的缺陷修复。1.3.2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6月10日1.3.3质量要求满足与橡胶垫支座有关的所有国标及验收规范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部分,且经具有《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型式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检验100%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00万以上,有此项目的专业生产、制造、维修能力的制造商,对其提供的设备和服务负全部责任;具有十年以上的生招标文件3产建筑隔震支座的经验,能够提供1年内实际工程案例一例或二例以上,且单个合同不低于700万元,并且未出现过用户反映的质量事故;具备有Ф500-Ф1300建筑隔震支座型式检验合格报告(该型式检验报告必须是持有《建筑工程隔震减震产品型式检验检测资质证书》的检测单位所出具的);板硫化机提供的竖向总压力必须≥15000KN;具备深化设计隔震橡胶支座产品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熟练掌握相关规范、标准,具备现场安装经验(提供相应工作简历)。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2011年无亏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业务,信誉良好其他要求:企业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体系认证;1.5.1联合体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投标1.5.2分包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18时止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将在2012年11月14日前予以书面答复,并以补遗书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1.11偏离允许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就“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质量保修金比例”,向招标人提出优惠于本招标文件相应规定的比例要求。除此之外投标人在投标时招标文件4出现的任何偏离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行为均不被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18时止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9日12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书面答复(补遗书)24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予以确认,24小时内未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予以确认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收悉相关书面答复(补遗书)。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同上2.2.3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执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无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9、2010、2011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9、2010、2011、2012年3.6.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和扉页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其他人代签;3、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招标文件5等)或下属单位章代替;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5、投标文件若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由“技术标”和“商务标”2部分组成,且2部分内容需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具体装订要求执行本招标文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技术标封套招标人名称:宁夏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玺云台一期项目隔震橡胶支座采购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名称:;2、商务标封套招标人名称:宁夏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玺云台一期项目隔震橡胶支座采购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名称:;在2012年11月19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夏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北京东路339号)预算部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9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宁夏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部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会现场向所有到会人员展示并检查投标封套密封情况。开标顺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文件6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首选方式:现金、本票;支票、电汇也可履约担保的金额:贰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提交:签订合同前必须到账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隔震橡胶支座安装完毕后一月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2、任意转包工程;3、未经发包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经理;4、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此额度尚不包括向其他人支付的赔偿金和处罚金。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报价方式全费用单价9.2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或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小组成员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后续人或中标人资格。9.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的原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备评标小组成员查验,否则自行承担因此可能导致评价结果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1、投标单位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4、直径≥1000mm隔震橡胶支座型式检验报告原件;5、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招标文件7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标及签约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建筑隔震支座的技术要求、验收、施工安装第六章:图纸招标文件8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玺云台一期(同前)隔震橡胶垫支座1.1.2项目规模:242个橡胶垫支座1.1.3项目招标人:宁夏中房集团银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4建设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与贺兰山路交界处东南角1.2招标内容和范围1.2.1招标内容:隔震结构橡胶垫支座(含材料采购、制作、指导安装、验收、维保)报价应包含以下费用:1.2.1.1支座、连接件、预埋件、螺栓、套筒及锚固钢筋等所有配件1.2.1.2运输费、装卸费、技术咨询、现场安装指导、检测费用(包括检测费及其运输费)及税金1.2.1.3提供生产厂家正式税务销售发票。1.2.2招标范围:玺云台一期项目,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28#、29#楼,共131个支座;第二标段30#、31#楼,共111个支座。1.3质量要求1.3.1材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1.3.2安装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1.4投标人资质要求招标文件91.4.1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前附表;1.4.2项目现场技术负责人具有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的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规模工程业务,信誉良好。1.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现场踏勘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建筑隔震支座的技术要求、验收、施工安装第六章:图纸招标文件10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招标人联系解决;2.1.2招标文件发放后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等书面文件,答疑纪要及其他有效函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用电子邮件、信函、电报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7天,以便招标人收到后用做出答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电邮等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招标文件中若有不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地方规范、规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阶段或中标实施阶段予以纠正或尽提醒义务。若作为有经验的投标人(中标人)应当知道而未尽提醒义务的,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中标人)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招标人无论出于任何原因均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若需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投标截止时间的延迟在招标文件约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延迟通知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是否同意。已投标的投标人可以不同意投标截止时间延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其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112.5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指货物的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验收合格、安装指导、售后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3.2.2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服务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仅对其中部分货物、服务内容的报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3.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规定的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由投标人自选测算出现行市场的设备、材料及各类价格。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设计、制造、材料采购、运输交货、指导安装调试、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市场价格的变化、利润及税金等费用,该报价应符合国内行情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合同一旦签订,此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工作量及市场设备材料价格的变化而调整。3.2.4第三方检测费:要求20%产品必须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由投标人支付。
本文标题:玺云台橡胶垫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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