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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磋商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范围及技术要求第六部分竞争性磋商标准第七部分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注:本磋商文件共页(不包括封面),请投资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现象,请于购买磋商文件2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资人负责。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总则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供应商不得转让竞争性磋商文件。2、定义和释义2.1招商人:某市山城区***2.2项目:某市山城区石林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2.3投资人:指报名并参加本次磋商的企业法人2.4PPP投资商:指最终获得本项目的投资人2.5特许经营合同:指招商人和PPP投资人为明确各自在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移交中的权利义务所签订的合同。3、项目背景3.1项目概况:有关本项目的项目概况的主要内容介绍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由于本项目为某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因此,招商人采取一切必要和合理的方法加快项目的进度。3.3项目实施所需的用水、用电、道路等内容由招商人组织实施完成。3.4征地费、拆迁补偿等相关工作由招商人负责组织实施完成。4、招商目的与内容4.1招商目的4.1.1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和投资、建设方案4.1.2选择合理的融资方案,确保项目资金的筹措充分、及时、经济。4.1.4选择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使得本项目污水稳定达标排放。4.2招商内容4.2.1通过磋商方式选择本项目的PPP投资商。PPP投资商按要求在某市组建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向某市经济开发区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移交本项目。5、踏勘现场5.1投资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申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5.2招商人向投资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商人现有的能被投资人利用的资料。5.3投资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工程现场,但投资人不得因此使招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资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投资人提出的与招商有关的任何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商人。招商人的所有答复,以及磋商文件的修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资人。6、招商费用6.1投资人应承担其编制磋商申请文件与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招商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代理服务费:招商人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磋商工作,编制磋商文件,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其代理服务费由成交的PPP投资商支付。7、违约责任7.1投资人应认真考虑其投资能力、工程建设、运营能力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对投资人不能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的,招商人将依据合同中有关条款追究违约责任。7.2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文件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代理单位。采购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代理单位和采购单位私下接触。7.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4.1采购代理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4.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7.4.3为使供应商在编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单位可以酌情延长磋商日期。(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8.1磋商文件的组成8.1.1本工程的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发出的相应补充资料。第一篇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篇磋商须知第三篇磋商文件格式第四篇某市山城区石林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参考样本)8.1.2磋商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有利于招商人的执行。8.2投资人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磋商须知,如果投资人编制的磋商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其磋商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8.3磋商文件的解释8.3.1本磋商文件由招商人负责解释。8.3.2投资人在获得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下同)向招商人提出,招商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达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资人。8.4磋商文件的修改8.4.1在招商截止时间前,招商人补充修改磋商文件视为有效。8.4.2招商人将补充修改以书面方式通知发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资人,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资人起约束作用。8.5磋商文件的货币为人民币。9、磋商申请文件9.1磋商申请文件的语言磋商申请文件及投资人与招商人之间与招商有关的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2磋商申请文件的货币:为人民币。9.3磋商申请文件组成:见附件。10、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1、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为某市重点工程项目,为保证本项目如期顺利实施,要求投资人在购买磋商文件后,于2021年11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招商人提交人民币**万元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转帐/电汇)作为参与磋商的必要条件,否则招商人将拒绝其参与磋商。磋商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收取。11.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成交的PPP投资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5个工作日向招商人缴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交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行:11.3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的投资人在磋商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的PPP投资商在PPP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磋商保证金。11.4投资人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信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递交时间:2021年11月日下午16: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备注:保证金交纳时必须注明工程名称、用途,否则视为无效。11.5当下列事件任何一项或几项发生,招商人不退还投资人的磋商保证金:(1)投资人在磋商有效期未满之前撤回磋商文件的;(2)成交的PPP投资商候选人拒签合同,或以违背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等方式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的。12、磋商申请文件份数和签署12.1磋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体,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磋商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u盘一份(随标书密封)。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2除投资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磋商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资人加盖印章或由其磋商申请文件有效签字人签字或盖章。(三)磋商申请文件提交13、磋商申请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记13.1磋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电子文本密封在正本的密封袋里。13.2在磋商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13.2.1招商人名称和地址;13.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商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2)采购人名称。(3)年月日北京时间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4)磋商申请人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13.3磋商申请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资人公章。14、磋商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15、迟交的磋商申请文件招商人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资人。16、磋商文件补充、修改16.1投资人提交磋商申请文件以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其磋商申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磋商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磋商申请文件。16.2投资人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内外层磋商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四)谈判17、磋商17.1招商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开方式进行,所有投资人授权代表必须参加。17.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磋商申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资人;按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无效的磋商申请文件,不予送交评审。17.3磋商程序:(1)磋商由代理机构主持;首先对各投资人相关证件进行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加盖公司财务章)及相关类似业绩证明原件。(不能提供原件者,做废标处理)。(2)由投资人授权代表交叉检查磋商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再由招商监督等部门检查结果;(3)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资人名称、报价和磋商申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4)评审委员会分别与投资人进行商务和技术方面的磋商,与每个投资人进行磋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磋商顺序抽签决定;(5)评审委员会对磋商进行综合评分。17.4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交招商人存档备查。17.5磋商时,投资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装入磋商申请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8、磋商申请文件有效性18.1磋商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文件,不得进入评审:(1)磋商申请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密封和加盖投资人公章的;(2)投资人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18.2招商人将有效磋商申请文件,送磋商小组进行评审。(五)评审19、磋商小组的人员组成
本文标题:新城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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