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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介绍2013年09月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进行,从项目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各阶段都必须遵照基本建设程序的先后次序与步骤开展工作。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水建【1998】16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项目管理的参与者包括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政府等相关部门。介绍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前期与设计工作第二部分项目实施管理前期与设计工作第一部分前期与设计工作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二、建设项目规模划分三、前期工作的内容及要求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六、施工期度汛安全1、设计单位资质等级2、不同设计资质承拦业务范围3、勘察单位资质等级4、不同勘察资质承担业务范围5、灌区项目对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1、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以建市【2007】86号文印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规定: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b、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c、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d、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2、不同设计资质承担业务范围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2、不同设计资质承担业务范围行业甲级资质: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行业乙级资质: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行业丙级资质: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2、不同设计资质承担业务范围专业甲级资质: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专业乙级资质: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专业丙级资质: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3、勘察单位资质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以(建设[2001]22号)印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规定,工程勘察资质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等专业。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类、专业类和劳务类。综合类包括工程勘察所有专业;专业类是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专业中的某一项,劳务类是指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3、勘察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原则上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设置丙级勘察资质的地区经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级别。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4、不同勘察资质承担业务范围综合类资质:承担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专业甲级资质: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中、小型工程项目,承担工程勘察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本专业工程勘察小型工程项目,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劳务类资质:只能承担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工作,承担工程勘察劳务工作的地区不受限制。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5、灌区项目对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承担建设规模为大型工程项目的测绘、勘探任务的单位,应具有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中型或进行限额(3000万元以下)设计,其测绘、勘探任务应由具有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承担大型灌区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应具有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中型及限额(3000万元以下)设计,其设计任务应由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根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291号),大型灌区是指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因此,30万亩以上的灌区总体建设规模认定为大型。单项工程的规模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确定,灌排泵站和引水枢纽设计流量大于等于50m3/s为大型工程;其他单项工程建设规模可按中、小型考虑。二、建设规模划分1、前期工作内容2、对项目法人的要求3、对勘测设计单位的要求三、前期工作的内容及要求1、前期工作内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和审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可在审批的规划报告基础上,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三、前期工作的内容及要求2、对项目法人的要求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项目法人应提供灌区概况、工程现状等基本资料并对资料的正确性负责,明确勘测设计的工作范围,配合勘测设计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并为勘测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三、前期工作的内容及要求3、对勘测设计单位的要求勘测设计单位根据项目法人的委托,编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各阶段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关规程和规范的要求;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三、前期工作的内容及要求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291号),按照经批准的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总体规划,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第3号令)的有关要求,灌区管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分期或年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灌溉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规程》的要求。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根据《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291号),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级水利厅(局)提出审查意见后,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应附具如下文件: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机构落实方案,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批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等。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1、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批2、设计变更及审批3、概算调整及批准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1、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资料,对工程项目从设计的角度进行全面研究,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确定工程项目的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对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灌区管理单位应在批复的项目年度(分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建设内容的轻重缓急,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单项工程初步设计,上报省水利厅审批。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1、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灌溉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7】1291号)的要求。根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初步设计编制的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由于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投资在15%以内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静态投资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按原程序报批。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2、设计变更及审批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是指初步设计(年度实施方案)批准之日起,至通过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年度实施方案)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和完善等变动与调整。设计变更依据其性质和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2、设计变更及审批2012年3月15日水利部以水规计【2012】93号文下发的《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对设计变更作了规定,“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其他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同时根据水利工程的特点及设计内容,对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作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2、设计变更及审批对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以下设计变更应界定为重大设计变更:(1)灌溉范围与面积的变化,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的变化;(2)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骨干渠(管)线变化,主要建筑物型式变化,除险加固或改(扩)建工程主要技术方案变化;(3)大型泵站工程主要水力机械设备型式和数量的变化,电气主接线和输配电方式及设备型式的变化,主要金属结构设备及布置方案的变化。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2、设计变更及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应当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3、概算调整及批准(1)概算调整申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550号)文件精神,依现行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批准初步设计概算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价格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原批复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3、概算调整及批准申请调整概算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初步设计文件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与原批复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招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部分;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3、概算调整及批准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10%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基本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方予核定批准。五、设计文件编制及审批对于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一般应避开汛期施工,如果确实不能避开时,由项目法人负责度汛安全工作;需要在河道内施工的项目,汛期需停止施工,并提前做好工程安全度汛准备工作。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单位做好施工度汛方案的编制工作,明确度汛标准、度汛方案、工程形象进度和应急情况处理方案等,并由项目法人报防汛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做好度汛准备和安排,包括工程经费、器材、设备和施工力量安排,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落实度汛具体措施,及时完成度汛工程汛
本文标题:大型灌区更新改造项目管理介绍(XXX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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