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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公开文本)建设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2010年2月11、说明本文本内容由同济大学编制,并经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同济大学对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2、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2)建设单位: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3)建设地点:嘉定区望安路701号(4)建设性质:改扩建(5)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将原有一栋1970m2旧楼拆除,在此基础上新建综合业务楼,新建建筑面积为5460m2,占地面积1412m2。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环境噪声功能区2类区、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区和水环境功能区Ⅳ类水质区。(2)现状环境质量评估项目地块所在区域水环境pH、DO、BOD5和CODCr可以达到Ⅳ类标准;TP和NH3-N不能满足Ⅳ类标准。项目区域内SO2和NO2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区标准,PM10日均浓度达标环境空气功能区2类区标准。项目四侧厂界外1m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4、评价范围(1)水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主要水环境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SS、粪大肠杆菌、总余氯。本次水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对水污染因子作排放达标分析。(2)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为食堂油烟废气及污水处理系统废气。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因此确定大气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地块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范围内。(3)声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期的施工噪声和运营期的空调和空气热泵等设备噪声。因此,声环境的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厂界外1m以内范围。5、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性质特点及周边环境的特点,评价的重点是:(1)工程分析及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分析;(2)对污染防治措施及总量控制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6、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为望新村及河西南村居民以及望新小学师生。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工程分析z水污染本项目运营期最高日用水量约为42t/d,主要包括医疗用水(包括病床用水、化验检验用水等)、生活用水(含餐饮用水)。污水排放量约为38t/d。z大气污染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烟道引到屋顶(10m)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散发的臭气由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臭处理后高空排放。z噪声污染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分体空调以及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分别为55~60dB(A)和50~55dB(A)。z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2)水、气、声、固废、生态、辐射等环境影响z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施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施工过程中清洗搅拌设备产生的泥浆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主要产生时间在基础施工阶段。传染病房等医疗废水单独收集消毒灭菌处理后汇同其它医疗废水、生活污水排至医院污水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其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也一起进入医院废水处理站处理。水处理系统采用前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80m3/d,可以容纳本次改扩建项目增加的污水。处理后的水质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排放标准要求,排放至项目北侧的庄浜河。z大气影响预测与评价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建筑原材料堆放、装卸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来往产生的道路扬尘,主要污染物为扬尘。运行期主要大气污染为食堂油烟废气。厨房油烟气通过除油烟装置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专用烟道引到屋顶扩散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大的影响。污水处理站散发的臭气由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臭处理后高空排放,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周围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小于最高允许浓度限值,即氨≤1.0mg/m3、硫化氢≤0.03mg/m3、臭气浓度≤10。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布置在基地的西南部,处在最小风向频率的上风向;与病房楼的距离在20m以上,基本不会对项目本身产生影响。污水处理站与南面的居民楼最近距离在40m以上,因此,也不会对该居民住宅区产生影响。z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施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机械的噪声值一般为70~100dB(A)左右。本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分体空调以及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运行噪声。噪声源强较小,通过墙体隔声以及距离衰减,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区域标准,不会对项目边界环境噪声和外环境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医院内部其它建筑物产生影响。z固体废物建设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包括餐饮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活性炭。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委托上海康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消毒后的污泥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脱臭装置定期更换的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处理。(3)环境风险本项目建成后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有:z带有致病性微生物病人存在着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产生环境风险的潜在可能;z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事故状态下的排污;z医疗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存在的风险;医院应高度重视,建立完善的操作管理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防范措施,防范一切风险事故的发生。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1)水、气、声、固废、生态、辐射等污染防治措施z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系统为雨污分流制。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除渣预处理;传染病房单独收集消毒后,汇同其他污水接入二级处理设施内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排放标准,同时符合《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后排入庄浜河。以上措施落实后,运行期污水和雨水的排放在正常情况下,预期对基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z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①垃圾房臭气治理措施:收集的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每天冲洗。在冬春秋季节臭气一般影响不明显。在夏季,臭气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应配备除臭剂定时喷洒,可有效除臭;②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防止恶臭气体形成。污水站周围广泛植花草树木,并采用灌木、乔木多层防护绿化,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须确保臭气浓度达到GB18466-2005中的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中的浓度限值,不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③餐饮厨房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气排气筒出口段的长度至少应有4.5倍直径(或当量直径)的平直管段。油烟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要求,中型规模≥75%,大型规模≥85%,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2.0mg/m3;④油烟气经处理后须经专用烟道排放,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含24米)以下,其油烟排放口不得低于所在建筑物最高位置;所在建筑物高度在24米以上,油烟气排放口离地高度不应小于7m,并不得朝向环境敏感目标;z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内部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空调室外机、空气热泵机组等。空调机室外机的安装应严格执行《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条例》(1997.12),沿道路的空调机托架底端离地面不低于2.5m,空调设备与相邻方的门窗也应保持条例规定的距离;空气热泵安装在屋顶,并采取降噪措施。通过落实以上防治措施,并合理布局,噪声在传播过程中经建筑物的阻挡与隔声、以及空间衰减作用后,其噪声强度基本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外环境噪声也不会对本项目区域内的功能产生明显影响。z固体垃圾废物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对于具有危险性危害的垃圾,如废旧电池、废灯管等,应按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本项目医疗废物全部送至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就地消毒。医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院需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院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医院内指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转运车应满足《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2003)。通过上述分析,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很小。(2)风险控制为避免风险事故,尤其是避免风险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建设单位应树立并强化环境风险意识,增加对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并使这些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为进一步减少事故的发生,减缓该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潜在危险,建设单位应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并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对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z树立环境风险意识z实行全面环境安全管理制度z规范并强化在运输、储存、处理过程中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z加强巡回检查,减少医疗废物泄漏对环境的污染z建立事故的监测报警系统z加强资料的日常记录与管理z加强危险废物处理管理(3)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废水深度处理后,经管道纳入庄浜河。本项目新增污水38t/d,合13870t/a,据此提出本项目水污染物COD的总量控制指标为0.832t/d。9、公众参与及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项目通过网上公示调查及现场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其中网上公示分两次进行。网上公示期间,同时对周边居民点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公众调查,大部分调查人员对本项目周边目前的环境现状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他们认为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嘉定医疗卫生体系的完善,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上海市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选址于嘉定区望安路701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嘉定区域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的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项目建设的前后对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各项污染在采取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后可以达到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基本可行的。
本文标题: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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