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和市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市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2.做到水池周围无工业、生活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3.二次供水设施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证上岗。4.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并记录,做好环境清洁。5.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一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6.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供水卫生安全制度1.负责供管生活饮用水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卫生知识。凡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在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二次供水设施要设专人管理,每天对供水设施和水质进行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排水通畅,防护安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3.对蓄水池每年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清洗后及时对水质进行送检。4.采购涉水产品要严格索证,任何人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及部件。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1.二次供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供水设施必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3、从事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5、供水设施选址、设计、施工及所用材料,保证不使饮用水水质受到污染,并有利于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6、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2m内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源。7、供水的管线不得与市政管线直接接通,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直接连通,不得与大水便器直接连接。8、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一次。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健康证明。9、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泵房管理制度1.泵房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控、清洁及日常运行巡视。2.水泵房内机电设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种开关、按钮。3.水泵及控制开关、按钮、阀门应有明显操作标志,标志简单易懂,正确无误。4.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确保控制性能良好。5.保持水泵房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水池(箱)管理制度1、由总务科指派责任心强、持有健康证人员负责水池的日常管理工作。2、水池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3、水池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一次。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4、水池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阀门。4、水池(箱)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供水设施管理人员职责1、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总务科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2、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3、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4、总务科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取进、出水样。5、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本文标题: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49196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