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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埇桥区符离镇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依据为有效防止和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埇桥区符离镇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指挥机构的组成及任务在镇政府和区环保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符离镇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符离镇镇长担任,区环保局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符离镇政府和区环保局有关人员为成员。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组织前方指挥所,派员参加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二)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职责1、符离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符离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2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镇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2、区环保局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城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及区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3)组织制定与修改符离镇水源地应急预案;(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统一指挥辖区内的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理与处置;(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各相关科室职责1、办公室职责(1)根据0557-3732369举报中心(局值班室)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作好与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科室间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2、环境监察大队职责(1)负责对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接报告后在第一时间抵达3现场,对事故作出初步判断,并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可能地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2)如果发生特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察人员应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采取迅速、果断的行动和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影响,以利控制污染的扩大和蔓延。(3)积极参与救险,消除污染危害,并负责做好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和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4)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负责依法定程序对相关肇事者进行处罚,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应急领导小组。(5)负责对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案件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立案及适用法律、法规终审和案卷的存档工作。3、区环境监测站职责(1)加强对我区饮用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质监测。(2)制定出我区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测应急响应预案。(3)在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及时进行现场监测,为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4)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工作,确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范围、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保护环境和公众的措施和建议。4、管理股职责4(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3)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镇政府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5、宣教股职责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发布事故处置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四、应急工作程序(一)迅速报告局办公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并核实后,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区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二)快速出动区局各有关单位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要携带污染事故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三)现场控制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5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四)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当地饮用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五)情况上报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6(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发布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七)污染跟踪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故警报解除。(八)调查取证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五、应急终止(一)应急终止的条件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己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7(二)应急终止的程序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区应急指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区应急指挥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本区应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六、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二○○九年七月一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符离水源地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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