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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0年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证券简称:“10芜投01”,“10芜投02”证券代码:“122906”,“122907”上市时间:2010年9月1日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零年九月第一节绪言重要提示重要提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已批准本上市公告书,保证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期公司债券上市的核准,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债券上市前,截至2010年3月31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1657489.35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债券上市前三个会计年度(2007年-2009年),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0,721.24万元、330,610.62万元、361,817.91万元,前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61,049.92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总额200,000万元的180.52%,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第二节发行人简介一、发行人概况发行人名称: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住所:芜湖市九华中路200号法人代表:刘杨注册资本:20亿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集中管理财政性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各种专项资金、向上争取资金、借资、融资、责任贷款、资金担保、管理和组织实施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开发经营、开发业务、受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是芜湖市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土地开发整理,以及汽车2行业、金融服务业、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产业投资业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发行人已发展成为芜湖市的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土地资源整合与运作主体,已成为集“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的集团型公司。发行人通过构造“投资市政设施——改善投资和人居环境——土地开发增值——加大市政建设投资”的良性互动机制,较好的促进了地方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3,360,453.21万元,总负债1,694,166.39万元,股东权益1,666,286.82万元。200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375.93万元,利润总额361,898.93万元,净利润361,817.91万元。二、发行人历史沿革为适应我国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建设项目业主制,芜湖建投于1998年2月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公司为芜湖市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200110005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03年12月,经芜湖市财政局财综字[2002]387号《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通知》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50,000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2009年10月,公司根据芜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监字【2008】42号文件批复,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芜湖建投自成立以来,坚持走整体发展之路,积极探索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作模式,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总收入、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已连续保持较快增长,国有资产实现了大幅度的增值。第三节本期债券发行概况一、发行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债券名称:2010年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三、发行总额:人民币20亿元。3四、债券期限及规模:本期债券分为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固定利率债券(品种一)和7年期以3个月Shibor的5日均值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券(品种二)。品种一发行规模为14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6亿元。五、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品种一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4.95%(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34%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的算术平均数2.6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内前5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第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上调后的债券品种一票面年利率为前5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品种一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品种一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品种二采用浮动利率方式,其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90%。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3个月Shibor(3M)的算数平均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品种二第一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3个月Shibor的算术平均数2.57%,以后每个计息周期采用的基准利率为上一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3个月Shibor(3M)的算术平均数。本期债券品种二每3个月付息一次,每期付息额等于实际发行总额乘以当期债券票面利率的1/4(即每期付息额=实际发行总额*当期债券票面利率/4)。六、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4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5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十、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十一、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0年7月22日。十二、发行期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发行期限为1个工作日,即发行首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0年7月26日。通过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0年7月28日。十三、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1、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2、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登记托管。十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和承销团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分为通过交易系统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协议发行两部分。本期债券品种一在上证所市场实际发行总额0.5亿元,其中网上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0.3亿元,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0.2亿元。本期债券品种二在上证所市场实际发行总额0.5亿元,其中网上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0.3亿元,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额为0.2亿元。2、承销团公开发行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面向境内机构投资者5(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的方式。承销团公开发行部分实际发行总额为19亿元。其中,品种一发行额为13.5亿,品种二发行额为5.5亿。十五、发行范围及对象:1、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十六、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限内每年的7月22日、10月22日、1月22日和4月22日为该计息期间的起息日。十七、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自2010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7月22日止。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0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2日止;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自2010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7月22日止。十八、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本期债券品种一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品种二每年付息四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十九、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2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5年每年的7月2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22日、10月22日、1月22日和4月22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二十、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17年7月22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7月22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6日为2017年7月22日。(上述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二十一、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二十二、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二十三、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二十四、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二十五、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二十六、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第四节债券的上市与托管·一、本期债券上市基本情况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0年9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品种一证券简称“10芜投01”,证券代码“122906”;品种二证券简称“10芜投02”,证券代码“122907”。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本期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二、本期债券托管基本情况根据登记公司提供的债券托管证明,本期债券的1亿元(其中,品种一为0.5亿,品种二为0.5亿)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并注册登记至本期债券认购人的帐户。第五节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发行人2007~2009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07~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发行人2007~2009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09年2008年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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