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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系统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写:脱硝系统管理制度氨为有毒、挥发性危险化学品,脱硝系统所用的氨水区属国家级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防火部位。做好氨区的保卫、防火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制度规定了脱硝氨区的运行及安全管理事项,包括氨区日常运行、氨水接卸、设备消缺检修期间必须执行的人员出入、劳动防护和各项安全措施。1.2本制度适用于氨区的正常运行管理。2.管理内容2.1脱硝氨区出入规定2.1.1禁止任何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氨区。需要进入氨区的工作人员(各级检查人员除外),必须由所在部门(外来作业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氨水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定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进入。2.1.2严禁严禁毁坏围墙、警示牌、监控设施、入口铁门及门锁等。2.1.3严格执行氨区准入制度。在氨区的室内固定地点设立人员登记本,任何人每次进、出氨区都必须进行登记。2.1.4氨区围栏门锁的钥匙存放在值班室,由当班巡检员负责管理,按值移交;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取用。管理、检修人员需进入氨区巡检、作业时,自行巡检人员开门。2.1.5任何进入氨水储罐彩板房的人员,必须先关闭手机、对讲机,交出所有火种、非防爆手电筒等,分别存放在大门旁设立的专用箱内。2.1.6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认真巡检脱硝系统,并做好记录。其他人员进入氨水储罐彩板房内巡查或检修时,每次中途离开或工作结束时,必须联系运行人员来将门锁好后才能离开。2.1.7进入氨水储罐彩板房的所有人员禁止穿能产生静电的合成纤维衣服或带铁钉的鞋,并在进入前先裸手触摸氨区大门旁的“静电释放球”释放静电。特殊工作项目,必须在进入前穿戴好专用防护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2.2日常运行规定2.2.1当班值班人员负责氨区的日常运行和机组的供氨操作。按指定路线对氨站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完成抄表记录,及时发现缺陷并按公司缺陷流程正确处置。2.2.2当班人员进入氨水储罐彩板房前须确认无漏氨报警,有漏氨报警时按2.2.5条处置。2.2.3当班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喷淋操作,操作结果在运行日志上记录,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立即报修并汇报上级。2.2.4氨泄漏监测仪和漏氨报警装置必须在有效检定期内,运行人员发现仪器超过检定周期时,应及时通知仪器检定部门进行校验,并汇报上级。2.2.5出现漏氨报警时,当班人员立即停运相关运行设备,启动喷淋装置,汇报上级。得到上级指令后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到就地确认,靠近氨区前明确上风位,进入氨水储罐彩板房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2.2.6如发生氨泄漏,应及时汇报值班长,由值班长启动《脱硝氨区氨泄漏应急预案》。2.2.7运行操作人员须熟悉并掌握漏氨应急处置各项规定。在氨水储罐彩板房内进行设备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中严格执行《安规》和《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2.2.8运行班组每月进行一次漏氨应急处置的人员培训,车间每年进行二次氨泄漏应急处置计划的演练。2.3氨水接卸作业规定2.3.1氨水的接卸工作由当班人员和氨水运输人员共同完成。2.3.2严禁电瓶车及未安装阻火器的运送氨水的机动车辆进入氨水储罐彩板房区。进行运、卸氨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并始终有专人监护,且禁止人员参观和动火;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将车开走。2.3.3氨水槽车到现场时,要有专人员负责审核氨水出厂单据、质量证书,并确认运输人员是否携带《危险品运输操作证》,如有缺项应拒绝接卸。2.3.4设置一式两份的《卸氨操作人员安全交底单》,由班组人员按所列事项,定期对卸氨及运输人员做好相关的安全交底。交底结束后双方签名确认,并各执一份单子保留备查。对于首次承担我厂运输任务的人员,在进行相关操作前必须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其他卸氨人员则保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交底。2.3.5进行卸氨操作时,当班人员和运输人员需穿好防化服,戴防护手套、护目眼镜、带有氨气过滤功能的口罩或防毒面具。2.3.6脱硝系统当人员陪同卸氨运输人员到现场进行系统确认,口头交代好注意事项。先由岗位操作人员用氮气对接卸管道进行置换,置换工作完成后,再由卸氨人员连接好槽车的进出的管道。氨区接卸人员开启相关阀门,并严格按照《化学运行规程》进行卸氨操作。氨水接卸时应注意控制流速不能过快,防止因静电摩擦起火。2.3.7氨水卸车时,氨区操作人员应对作业区域内大气中的氨浓度测试,并控制作业区域内大气中的氨浓度低于30mg/Nm3,否则因立即停止卸氨,查找漏氨点,处理后才能继续卸氨。属于槽车运输方问题且无法处理正常时,氨区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卸。2.3.8当氨水槽车液位指示为0,停运卸氨压缩机后,由氨水运输人员关闭槽车上的气、液相截止阀,氨区操作人员负责用液相接卸管道进行置换。置换结束后,由氨水运输人员分离槽车的卸料鹤管及接地线,经氨区操作人员确认后槽车方可离开。2.3.9氨水接卸人员根据接卸前后储罐的液位差,估算所来氨水的数量,并做好相关台帐。当氨水数量与出厂单据所列值有较大出入时,及时向上级汇报。2.3.10脱硝系统岗位操作人员每次卸完氨须对卸料压缩机气液分离器进行一次排污。2.4其它规定2.4.1氨水储罐彩板房区域门口贴有明显的危险品提示标志和相关注意事项。2.4.2氨水储罐彩板房内严禁明火,需动火操作时,应执行相应的动火管理规定。2.4.3氨区内及氨水管道附近5米内禁止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氨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必须保证有效、完好,禁止任何人员挪用、损坏;正常使用后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消防主管安排增补。2.4.4为了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漏氨,可用仪器或肥皂水进行检查,禁止用火检查。发现氨水泄漏且关闭有关阀门无效后,应立即跑到空气新鲜流通处、报告有关领导安排紧急处理。氨区发生小火灾时,可用干粉或CO2灭火器灭火;发生大火灾时用水幕、雾状水或常规泡沫灭火,并立即向消防队报警。2.4.5禁止任何非当班人员操作、动用氨区运行设备。禁止在氨区内安装、使用非防爆型电气设备。氨罐及管道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保证运行可靠。2.4.6脱硝系统所有设备和操作工具必须采用防爆型设计,不得已必须用铁制工具工作时,须对工具涂抹黄油以防止产生静电。2.4.7一般情况下保持一个氨水储罐运行,使用的储罐最高液位不超过罐容积的70%,罐内压力低于1.5MPa,温度在40℃以下。2.4.8脱硝系统岗位人员需配置如下的安全防护用品,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其有效性和完整性: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化服、防酸碱橡胶手套、防酸碱橡胶雨靴、2%稀硼酸溶液1瓶。3检查与考核3.1各熟料车间应每周对脱硝系统设备检查两次以上,如氨水抢雾化效果、氨水管道是否有滴漏现象等等。3.1生产部每月对各熟料车间的脱硝系统设备进行抽查以及以上制度是否达标,并进行考核。
本文标题:脱硝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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