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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银发〔2010〕95号关于印发《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2010年版)》的通知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操作与管理,总行制定了《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及《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2010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此件发至二级分行)商密二级☆长期-2-中国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个人客户的融资需求,规范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银监会《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4号)、人民银行《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银发[1999]231号),以及我行《柜台记账式债券质押贷款管理规定》(工银办发[2003]453号)、《黄金质押担保管理办法》(工银发〔2010〕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贷款人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贷款人申请取得的人民币贷款。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外籍人、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个人网银质押贷款借款人除外)。贷款人是指我行开办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机构。第四条个人质押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遵循“分类管理、效率优先、价值充足、担保有效”的原则。-3-第五条借款人可通过贷款人指定营业机构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也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自助办理。第二章质物范围第六条贷款人可接受的质物包括:(一)本行存款: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的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一本通、通知存款、人民币零存整取、存本取息的本行个人存款。(二)国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1999年(含)以后本行代理发行的纸制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柜台买卖的记账式国债、本行销售的储蓄国债。(三)人寿保险单:与我行签有保险单质押合作协议的保险机构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一定现金价值、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他行定期存款单: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在本地与我行签有质押止付协议的其他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的定期储蓄存单。(五)开放式基金:借款人本人购买的由我行代理销售并与我行签有基金质押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销售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六)个人外汇买卖资金: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4-账户中的外汇资金。(七)理财产品:借款人本人在本地工行办理的本外币固定收益类和现金管理类个人理财产品。(八)实物黄金: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购买的能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交割的标准黄金实物(以下简称标准金)、我行发行的“如意金”实物系列产品(以下简称如意金)。(九)总行批准的其他质物。第七条下列质物为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一)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本地的本行存款。(二)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持有的1999年(含)以后由本行代理发行的纸质凭证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以及本行通过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进行买卖的记账式国债、储蓄国债。(三)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通过银保通系统由保险公司签发的以借款人本人为投保人的具有现金价值并可质押的人寿保险单(保险单的受益人限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由我行代理销售,并与我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基金公司发行的借款人本人的开放式基金(非货币市场基金)。(五)借款人本人在本行个人外汇买卖账户中的外汇资金。(六)借款人本人在本地工行办理的理财产品。第八条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范围为借款人本人名下且为我行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牡丹灵通卡和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下挂的无折(单、凭证)且可实现联机冻结止付的-5-质物。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利率、还款方式和用途第九条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含)。质押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质物的到期日(自动转存的本行本外币存款、实物黄金除外)。若用不同期限的多个质物质押的,应以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以理财产品质押的,质押贷款的到期日不得晚于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最近一个提前终止日,原则上应保持一致。质物为下列之一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含):(一)本行外币存款。(二)他行定期存款单。(三)开放式基金。(四)个人外汇买卖资金。(五)理财产品。(六)实物黄金。第十条以本办法第七条(一)(二)款规定的且为借款人本人的质物质押的(含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借款人可在贷款到期前申请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物的到期日。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于展期前归还所欠全部贷款本息。第十一条个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单笔最低5000元-6-(含)。其中,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单户贷款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一)以本行人民币存款、国债、人民币个人理财产品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物面额的90%。(二)以本行外币存款、人寿保险单、个人外汇资金、外币个人理财产品和他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质物面额或保单现金价值的80%(外币存款、个人外汇资金和外币个人理财产品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银行买入价折算)。(三)以黄金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评估价值的80%(评估价值按标准金市值总和根据借款合同签订日前5个交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价计算)。(四)以开放式基金质押的,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该基金上一交易日市值的60%。以多张或多个质物质押的,质押率应分别执行相应规定。第十二条个人质押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利率,浮动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执行。贷款展期后跨档的,展期贷款按照展期后累计贷款期限对应的档次利率执行,展期前利率不追溯调整。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采用循环方式的,或非循环方式贷款实际期限短于30天的,贷款利率应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第十三条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性还-7-本付息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可采用按月(季)还息、一次还本,或按月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第十四条个人质押贷款须有明确的贷款用途;借款人须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第四章贷款受理和调查第十五条借款申请人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所述借款人条件。(二)所申请的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承诺贷款不进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房地产开发、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三)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质物作担保。(四)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五)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办理网上银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的,还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持有为我行网上银行注册卡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且上述账户卡下挂符合规定的无折(单、凭证)类质物。-8-(二)拥有我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证书。第十六条贷款人受理借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时,应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下资料:(一)个人贷款申请表。贷款申请表中须明示:“借款人授权我行在批准客户的贷款申请前,有权对有关质押物进行冻结止付,并告知客户在质物被冻结后贷款仍存在审批不通过的可能,若因该质押冻结而产生的风险及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使用黑体字)。(二)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有效身份证件。(三)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四)有效质物证明1.以存款或国债质押的,需提供存款或国债证明;2.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需提供人寿保险单、交费凭证及其他保险凭证;3.以个人外汇买卖资金质押的,需提供下挂个人外汇买卖资金账户的本人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4.以开放式基金质押的,需提供下挂个人基金交易账户的本人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或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5.以理财产品质押的,需提供下挂个人理财产品的本人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9-6.以实物黄金质押的,其中标准金需提供下挂标准金账户的理财金账户卡、牡丹灵通卡(非我行代理交易的标准金,可不提供)以及出质人的黄金客户编号。如意金需提供相关的购买证明文件。(五)质物为共有财产的,需提供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需提供第三人签署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以非“银保通”人寿保险单和他行定期存款单质押的,应由贷款人所属二级分行(含)以上机构与相关保险公司、其他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留存双方印鉴。第十七条网点受理人收妥资料后,须查询我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查询结果以电子文件形式加载在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CM2003系统)中。对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及其质物证明进行核验,核实质物状态,确认质物所有权无争议、未作挂失、未被依法止付、未失效、未用于其他担保,并根据我行相关要求,确定贷款金额、期限与利率,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借款合同、借款凭证。以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储蓄国债或通过我行柜台交易的记账式国债质押的,借款申请人或出质人须填写《债券账户业务申请表》,受理人应查询借款申请人或出质人债券托管账户余额、已冻结数量和可质押余额。-10-以人寿保险单质押的,受理人应审核该人寿保险单,并与借款申请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签订《保险单质押协议》。投保人与被保险人要在《保全作业申请书》和《保险变更申请书》上签字,将保单第一受益人变更为贷款人。以基金质押的,借款申请人应填写《基金业务申请书》,受理人要查询借款申请人基金账户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已冻结数量和可质押余额。以黄金质押的,受理人要审核相关的权利凭证,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实物黄金业务申请书》。以第三人质物质押的,受理人应当面核验第三人身份,并要求其在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上签字。第十八条以可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质押的,受理人需联机办妥质物冻结止付手续,在《待处理抵(质)押品登记簿》中记录质物质押情况,出具《抵(质)押品凭证》,由借款申请人和出质人签字确认。处理完毕后,受理人将质物证明、《抵(质)押品凭证》、贷款资料提交复核人。以基金质押的,受理人在办妥冻结止付手续后,须于第二日查询确认是否真正转移冻结。对于有折(单、凭证)类质物,应在办理质押冻结后同时收押质物证明,并由受理人向借款申请人出具《委托代保管凭证》。第十九条复核人须对借款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质物证明的合规性和质物冻结的有效性等进行审验。复核人对贷款资料的-11-真实性负审验责任。审验要点包括:(一)审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性。(二)核实质物真实性。以基金、人寿保险单质押的,应核实是否按规定与相关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三)财产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名下质物出质的,应核实是否有第三人签字确认的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等。(四)核实质物冻结止付的真实性,冻结止付手续是否完备(标准金质押除外)。(五)核验质物是否足额,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是否合规。(六)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我行贷款规定。第二十条复核人审验同意的,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复核意见,连同贷款资料提交有贷款签批权的支行行长签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将贷款资料退回借款申请人并办理相关质物的解冻手续。第二十一条以不能联机冻结止付类质物质押的(标准金质押除外),网点受理人收妥资料后,对借款申请人身份及其质物证明进行初步核验后,将质物证明与贷款资料移交贷款行信贷部门调查人。调查人也可直接受理调查此类质押贷款。第二十二条对以不能联机冻结止付的质物质押的,应实行-12-双人上门核保制。调
本文标题:个人质押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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