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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81589541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措施201X/X/XX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文广新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领导,县文广新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县文广新局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二、明确规范要求(一)文字规范1.规范范围各单位、局各股室使用的面向社会公众的示意性文字,都要使用规范化文字,包括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印刷体的标语(牌)用字,公文、印章、信笺、信封用字,领导批示、签字用字,宣传物品和广告用字,奖牌、证书和票据凭证用字,会议用字等。2.规范标准(1)简化字以1986年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标准;(2)异体字中的正体字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标准;(3)汉字字形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l988年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标准;(4)汉语拼音以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为准。用汉语拼音拼写现代汉语以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准。3.用字不得出现下列不规范情况(1)使用错别字;(2)使用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允许范围的繁体字;(3)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4)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5)其他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二[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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