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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苍教[2006]11号)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享受和履行进修提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效保障,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进修提高的重要管理手段。自一九九四年实施以来,为促进我县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发挥了重大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的管理,根据《四川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暂行办法》(川教师[1994]14号)、《四川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川教师[1997]24号)和市政府、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继续教育登记对象:各中小学(幼儿园)具有任职资格的全体在职在岗教师。二、继续教育登记内容:主要登记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继续教育活动项目、实施时间、实施形式、实施结果和学时量等内容。所有不同内容、不同形式、不同结果的继续教育活动量均以学时进行计算。三、继续教育活动登记范围:继续教育活动分为规范性培训和灵活性培训。规范性培训包括省市规定课程、学历提高或第二学历教育、县级及以上其它培训;灵活性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师德教育、业务自学、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竞赛获奖、科研成果、指导新教师等活动。-2-四、继续教育学时要求:1、试用期内的教师在试用期内至少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规范性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2、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至少完成10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规范性培训不得少于50学时。五、继续教育学时登记: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采用《学习簿》和《教师继续教育个人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苍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学时折算标准》、《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四川省广元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教师继续教育个人档案》、《苍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是继续教育登记管理的主要资料。《苍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学时折算标准》(简称《折算标准》),主要用于教师继续教育活动学时量的计算。《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简称《登记卡》)是记载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情况的有效证明,由教师本人填写。《四川省广元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证明》(简称《登记证明》)是学时审核的重要资料,由登记员统一填写。《教师继续教育个人档案》系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证明资料,由登记员统一收集整理。-3-《苍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由登记员统一填写,交县教师进修学校保存。2、各中小学至少选定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继续教育工作的教师作登记员,承担登记工作。继续教育登记员负责本校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继续教育登记员主要负责继续教育学时的登记指导、学时汇总、送审及继续教育登记资料的保存。登记工作纳入学校课时计算,教职工在100人以下(含100人)的学校,按每周一课时计算,100人以上的学校按每周二课时计算,每学期按20周计算;各校应保持登记员的相对稳定,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撤换,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增补;登记员必须按时参加县级培训机构举办的登记员培训。3、登记程序:(1)学期工作结束时,被登记对象根据年度学时要求,按活动时间顺序填写《登记卡》,并根据《折算标准》计算出相应学时,由登记员审核签字。(2)登记员按《登记卡》顺序收齐继续教育活动登记资料,建立《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袋》。(3)年度工作结束时,登记员根据《登记卡》进行学时汇总,填写好《学时登记证明》并签字。六、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分任职学校、培训机构、教育主管部门三级进行。1、任职学校审核:由学校校长或分管领导负责,每学年对本校教师学时登记情况进行一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在《登记卡》和《登记-4-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2、培训机构审核: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每学年一次。对《登记卡》、《登记证明》及《教师继续教育档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培训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在培训机构审核后组织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苍溪县教育局继续教育学时审核专用章”。4、学时审核完成后由登记员填写好《学时汇总表》,交县教师进修学校保存,《登记证明》返还学校保存。七、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工作由各校(园)教导(科研)处或教科室负责实施和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统一实行微机管理,定期上报县教育局,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度考核、评职晋升、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1、未完成当学年继续教育规定学时者,教育局在其年度考核审核时将在原学校评定等级基础上下降一个等级;2、未完成继续教育年度学时和任职期内总学时者,不得参与当年的职务评聘、晋升和评优选模。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苍溪县教育委员会1999年12月10日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同日废除。二00六年二月二十四日-5-二00六至二00七学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规定一、学时登记审核资料:本学年度学时登记审核资料以《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簿》和其它灵活性培训资料为依据。本学习簿仅供2006至2007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专用,每人一册,是对教师参与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学时登记的必备资料,也是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二、登记范畴: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1日期间完成的继续教育活动。三、学时要求:本学年度内试用期教师继续教育累计学时不少于120学时,其中规范性培训不少于40学时;其它教师继续教育累计学时不少于100学时,其中规范性培训不少于50学时。(学年度累计学时=规范性学时+灵活性学时)四、本学年度规范性学时组成本年度规范性培训学时=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学时+爱生学校培训学时+信息技术培训学时+学历提高学时+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其它规范性培训学时(一)“心理健康教育”培训1、学时:该项目属规范性培训,经检查合格者计25学时。2、实施:在学校辅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听讲座——自学——完成《学习簿》相关练习题——辅导教师检查——登记员检查、折算学时并签字。3、学时折算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练习题者,每题计2.5学时;-6-未完成者每题计0学时;完成质量较差者每题酌情扣1—2学时。4、登记审核资料:《继续教育学习簿》(二)“爱生学校”培训1、学时:该项目属规范性培训,经检查合格者计25学时。2、实施:各中小学校继续教育登记员为该培训项目辅导教师,参加由县培训机构举办的集中培训,回校后进行校本培训,指导教师通过听讲座、查资料等方式完成《学习簿》相关的10道思考题,由登记员检查、折算学时并签字。3、学时折算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练习题者,每题计2.5学时;未完成者每题计0学时;完成质量较差者每题酌情扣1—2学时。4、登记审核资料:《继续教育学习簿》(三)信息技术培训1、学时:该项目属规范性培训,培训+考核合格=40学时,参加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计32学时;免试者,计8学时。2、登记审核资料:培训学时证明、信息技术考核合格证原件。(四)学历提高(或第二学历)1、学时:该项目属规范性培训,非自考生每学期计15学时,一年计30学时;自考生每合格一科计5学时;离职函授者每学期计50学时,每学年计100学时。2、要求:按“十一·五”规划:小学、幼儿园教师80%要达到专科学历,10%达本科学历,初中教师70%要达到本科学历,10%的高中教师达到研究生课程结业水平。符合上述条件者方可纳入继续教育登记范畴。3、登记审核资料:非自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学籍档案进行登记;自考生凭课程成绩单进行登记;离职函授者凭毕业证或学校证明进行登记。-7-(五)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其它规范性培训:凭学时证明按实际学时进行登记。四、本学年度灵活性学时组成本学年度灵活性学时=职业技能学时+其它灵活性培训学时(一)职业技能学时,主要指本学年度达到三等级的职业技能学时。1、学时:考核合格一项计25学时2、登记审核资料: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其它灵活性培训学时其它灵活性培训学时=师德教育学时+业务自学学时+科研成果学时+教育教学研究学时+教育教学竞赛获奖学时+指导新教师学时1、师德教育①学时:每学期计5学时,一年计10学时。②要求: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每学期有一篇师德教育心得(每篇不少于500字),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受到通报处分的不予登记学时。③登记审核资料:学校记录、《继续教育学习簿》。2、业务自学①学时:每学期计10学时,一年计20学时。②要求:按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统一安排,或按学校批准的教学计划自学,有自学笔记和自学心得,自学笔记每期不少于5000字,自学心得每期一篇,每篇不少于500字。③登记审核资料:业务自学笔记、《继续教育学习簿》3、科研成果-8-①学时:参见《学时折算标准》②登记范畴: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出版教辅读物、承担课题研究、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交流教育教学论文(经验)③登记审核资料:成果原件、获奖证书。4、教育教学研究①学时:参见《学时折算标准》②登记范畴:讲、听、说课活动,讲、听继续教育专题讲座。③登记审核资料:《继续教育学习簿》中“听课记录”及“公开课教学设计”部分,如属讲座,应有安排文件及培训讲义。5、教育教学竞赛获奖①学时:按获奖级别计算学时,参见《学时折算标准》②登记范畴:经学校同意,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方面的竞赛并获奖;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奖。③登记审核资料:获奖证书原件、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原件。6、指导新教师①学时:每学期可计10学时,一年计20学时。②要求:根据学校安排,承担新教师进修提高的指导工作,有指导计划、有具体活动、有实际效果。③登记审核资料:学校安排文件、指导计划、指导记录。-9-苍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核办法一、审核程序及实施要求:学时登记审核必须遵循“登记员登记—任职学校初审—教师进修学校复审—教育局终审”的程序进行。1、登记员登记:登记员按市、县继续教育要求,按学校校本培训计划,指导本校教师在每学期期末按继续教育活动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好“登记卡”、收集好登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装入教师继续教育个人档案;每学年度末,登记员按登记卡所填项目内容分类汇总学时,填写好《学时登记证明》,签名后交与学校审核。2、任职学校审核:各中小学校长作为继续教育学时审核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本校教师学时情况进行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3、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学校登记员按教师进修学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学时审核,审核时必须带齐《继续教育学习簿》、《学时登记证明》、《教师继续教育档案》等资料,审核合格后加盖教师进修校审核印章。4、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教师进修学校审核合格的《学时登记证明》转交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加盖学时审核印章。登记员依照审核结果填写学时汇总表(一式二份,-10-一份交教师进修学校,一份带回学校存档),《学时登记证明》返还给学校保管。二、登记资料的保存: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审核资料由学校档案室统一保管,每年度资料有效期三年,超过三年则退还教师本人。三、学时登记证明的使用1、教师评职、晋升、评优选模或调离需用学时证明时,由学校将加盖了审核印章的《学时登记证明》原件交与本人,增补上复印件;2、教师填写年度考核表时,表中“继续教育工作”栏内“规范性培训情况”和“灵活性培训情况”项目内容、学时应与审核合格后的《学时登记证明》一致,若未完成学年度规定学时量,教育局考查审核时将作降等处理(在原学校评定等级基础上下降一个等级)。-11-本学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计划-12-“心理健康教育”练习题1、什么是心理健康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3-“心理健康教育”练习题3、学生心理健康有哪些标准?4、教师心理健康的标准
本文标题:苍溪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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