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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SystemofLawontheManagingofMedicalInstitution第一节概述•一、医疗机构的概念•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法定程序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医疗机构的类别•(一)按照功能、任务、规模不同1、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4、疗养院;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门诊部等;6、诊所;7、村卫生室;8、急救中心;9、临床检验中心;10、专科医院防治院;11、护理院;12、其他。•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坐落在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成立于1974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诊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医院开放床位800张。现有职工826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256人,硕士、博士研究生27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省级中青年学术骨干、重点科技人才3人。设有43个临床科室、14个医技科室。老年病科、影像医学、癫痫诊疗中心为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胸外科、急诊科、麻醉科、运动医学、影像医学是泰安市医学重点学科,烧伤科为泰安市医学特色专科,拥有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肿瘤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等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按照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分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For-profitMedicalInstitution营利性医疗机构None-profitMedicalInstitution经营目的为社会公众服务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途弥补成本、自身发展投资者经济回报提供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自主确定服务项目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照章纳税财政政策政府财政补助无价格政策政府规定指导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放开财会制度《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企业的财会制度•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公立医院14086家,拥有床位273万张、卫生人员346万人,分别占全国医院数、医院床位数和医院卫生人员数的71%、90%和91%。公立医院提供的诊疗和住院服务,占全国医院诊疗和住院人次的90%以上。三、医疗机构管理立法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一、医疗机构规划的制定制定主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制定根据:根据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分布情况设置规划:3级第二节医疗机构的设置制定单位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内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100张床以下的医疗机构具体配置和布局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基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500张床以上的医院、重点专科和重点专科医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等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建筑设计平面图等。2不得申请的情形⑴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⑵正在服刑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⑶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⑷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末满五年的医务人员。⑸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⑹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在城市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②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③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乡镇和村申请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三、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提出申请提交文件受理申请审核《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30日不予批准•具体:•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不予批准:•(1)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3)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4)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5)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6)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申请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节医疗机构的登记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内容:•执业登记事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床位等03内科05妇产科06妇女保健科07儿科30医学检验科32.01X线诊断专业32.05超声诊断专业50中医科50.05皮肤科专业50.16急诊科专业•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校验•校验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一次,其他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的校验期为1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办理校验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后30日内完成校验。•四、医疗机构的名称•识别名称+通用名称•识别名称可以用: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和其他批准使用的名称•如: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安市儿童医院(含学科、专业名)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含单位名)四、医疗机构的名称•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名副其实,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名称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以“中心”为名称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如:山东省立医院生殖中心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山东老年康复医疗中心•含有”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或跨省地域的,由卫生部核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街道、乡、镇、村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山东省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儿童医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医院•东平县人民医院•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中国人民解放军3519厂职工医院•除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外,医疗机构不得以具体疾病名称作为识别名称,确有需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山东省肿瘤医院•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机关核准可以使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定一个第一名称。•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济南市历下区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协和”医院被吊销执业许可证案2007年1月8日,新华社播发题为《是手术还是骗术———上海协和医院妇科诊疗案》的报道,质疑“协和”给无病女子王洪艳做假手术。1月18日,北京协和医院发布声明,称该医院与全国各地所有冠有“协和”二字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均无“技术协作”、“业务支持”和“分院或连锁医院”关系。1月19日,上海市卫生局发布初步调查结论,认为“协和”在王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度检查和不当治疗行为。1月31日,央视以《手术刀还是宰人刀》为题,报道上海协和医院给多名患者实施“宫-腹腔镜手术”黑幕。2月6日,上海市卫生局认定“协和”手术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之处,吊销上海协和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节医疗机构的执业一、开展诊疗活动条件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3、按规定收费;4、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5、医疗机构标识的使用6、病历保持二、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则1.加强医德教育;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3.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4.尊重患者权利;5.传染病等特殊患者的处理;6.加强药品管理;7.承担预防保健工作8.依法发布医疗广告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组织学习医德规范,督促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条例》第29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要经常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严格执行无苗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3、按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件未经医师亲自诊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作是否死亡的诊断,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如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的,医疗机构应当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关死固检查后方能作出死因诊断。4.尊重患者权利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征得患者同意,井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医疗机构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并取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案例】丈夫拒绝签字致妻儿死亡事件•2007年11月21日下午4时左右,22岁的孕妇李某在丈夫肖志军的陪同下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呼吸科门诊求治已经拖了10多天的重感冒。•朝阳医院为紧急状况和救助贫困急重病人设立的“生命绿色通道”立即运转起来。这对夫妻是湖南来北京打工的,身上没有足够的钱,医院医务处马上办理了紧急欠费住院手续,让孕妇直接入院,并组织ICU等各部门急救力量到妇产科病房紧急会诊。•经过检查才发现,李某已经表现为严重的呼吸和心脏衰竭,经过会诊,决定先施行紧急剖宫产手术,以后才能展开进一步的抢救工作。••但是,令医护人员没有料到的是,肖志军拒绝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他拒绝手术。•赵立强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无法理解这位丈夫的行为:“他面无表情,说什么都不理,后来他说她(李某)只是感冒了,过一会就好了,他是坚决不同意手术。”•进一步做工作,肖终于动笔了。“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短短的几行字后面,肖志军署上自己的名字,并写下时间“2007年11月21日16:30”。••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从16时30分孕妇被送入病房,医生一直跟他谈到17时,肖志军坚持自己的主张。17时开始,李某状况恶化,医护人员\周围病房的病人和家属一起劝说,有的病人家属甚至攥着他的手让他签。肖志军表现出惊人的固执,丝毫不为所动。•肖志军迟迟不签字,甚至让院方怀疑两个人到底是不是夫妻关系,于是通知了“110”。民警核实两个人是合法夫妻后,也加入到劝说者的行列。•随后,医院又叫来值班的具备精神专业知识的神经科大夫,对肖志军进行简单的诊断,结果是“患者家属意识清楚,暂不考虑精神障碍”。•肖志军始终没有改变主意。17时30分,李某的呼吸和心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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