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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002-94点钞机BanknoteCounter1994年发布1995年01月01日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文件银发〔1995〕21号关于发布《点钞机》行业标准的通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交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点钞机》金融行业标准,业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编号、发布。编号和名称如下:推荐性标准:JR/T0002--94点钞机以上标准于1995年1月1日实施特此通知。附件:《点钞机》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点钞机BanknoteCounter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点钞机通用技术标准,内容包括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金融行业人民币纸币点钞机系列产品。2引用标准GB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4943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GB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极限值和测量方法GB5080.1设备可靠性试验总要求GB5080.7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GB6881声学噪声源功率级的测定混响室精密法和工程法3术语3.1流通币流通中的人民币,以下简称纸币。3.2完整币符合银行货币发行部门及出纳部门规定,可以投入流通的纸币。3.3损伤币按银行货币发行部门及出纳部门的规定,不符合流通要求的纸币。3.4粘连币由于附着粘性物质或其他原因而造成两张或两张以上相粘连的纸币。3.5伪钞伪造的纸币。3.6夹版币一叠某种面额纸币中夹带的其他面额纸币。3.7双张两张或两张以上纸币清点时未分捻开(不包括粘连币)的现象。3.8喂钞台放置待清点纸币的装置。3.9接钞台放置经过清点的纸币的装置。3.10输钞带把纸币传送到接钞台的装置。3.11堵钞清点过程中纸币堵塞在机内的现象。3.12飞钞清点过程中纸币飞出机外的现象。3.13撕钞清点过程中撕裂纸币的现象。3.14把银行术语。100张纸币捆扎后称为一把。3.15错点率累计清点完整币实际张数与点钞计数器清点的张数之差和累计清点完整币实际张数的比率。3.16漏辨率未辨出伪钞张数与实际清点伪钞张数的比率。3.17误辨率真纸币辨为伪钞的张数与实际清点真纸币张数的比率。3.18预置数机器的一种功能。是指预先设定数值,清点纸币时,机器按此数值逐批输出纸币。4产品分类与产品型号编制方法4.1产品分类4.1.1按照用途、功能的不同分为下列四种形式:a.通用基本型:具有一般清点计数功能,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TJ”表示;b.通用智能型:除具有一般清点计数功能外,还具有预置数功能及自动识别半张、裂缝、双张和粘连的纸币等功能,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TZ”表示;c.辨伪基本型:除具有TJ型点钞机的功能外,还具有辨别伪钞的功能,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BJ”表示;d.辨伪智能型:除具有TZ型点钞机的功能外,还具有辨别伪钞的功能,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BZ”表示。4.1.2按照纸币分张方式的不同分为下列两类:a.摩擦式: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M”表示;b.气动式: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Q”表示。4.2产品型号编制方法×××-×××修改序号(以英文大写字母顺序表示)设计序号(以阿拉伯数字顺序表示)纸币分离方式代码产品型式代码表示方法编制示例:通用智能型摩擦式点钞机第二次设计第三次修改TZM-02C5技术要求5.1环境条件5.1.1气候环境条件产品的气候环境条件见表1表1气候环境条件项目条件温度相对湿度大气压力工作0~40℃40~90%70~106KPa贮存运输-25~55℃10~95%70~106KPa5.1.2机械环境条件产品应能承受表2所规定的振动试验要求、表3所规定的冲击试验要求和表4规定的包装跌落试验要求。试验后产品不应有明显的损伤、变形,按产品标准检验其功能,应能正常工作。表2振动试验要求项目数值共振搜索频率范围5~55Hz扫频速率小于或等于1倍频程/分位移幅值0.15mm共振保持位移幅值1.5mm(5~10Hz)0.75mm(10~25Hz)0.15mm(25~55Hz)时间10min振动循环频率范围5~55~5Hz位移幅值0.15mm扫频速率小于或等于1倍频程/分次数2次振动方向X、Y、Z表3冲击试验要求峰值加速度脉冲持续时间波形150m/s11±1ms半正弦波表4包装跌落试验要求跌落高度(mm)试验样品的重量(Kg)100200250100500501000205.2外观和结构要求5.2.1机器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5.2.2机器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键盘、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应灵活可靠。5.3主要性能5.3.1适用纸币尺寸范围:a.长度:100-180mm;b.宽度:50-80mm;c.厚度:0.075-0.15mm。5.3.2点钞速度不低于每6秒100张拾元完整币。5.3.3错点率5.3.3.1通用基本型和辨伪基本型点钞机不大于1/10,000,错点率分布不均匀时不大于2/10,000。5.3.3.2通用智能型和辨伪智能型点钞机不大于1/100,000,错点率分布不均匀时不大于2/100,000。5.3.4漏辨率5.3.4.1通用基本型和通用智能型点钞机若附加有辨别某种伪钞特征的装置,则辨别该种特征伪钞的漏辨率应不大于2/1,000。5.3.4.2辨伪基本型和辨伪智能型点钞机辨别伪钞漏辨率待定。5.3.5误辨率5.3.5.1通用基本型和通用智能型点钞机若附加有辨别某种伪钞特征的装置,则将真纸币辨为该种特征伪钞的误辨率应不大于1/10,000。5.3.5.2辨伪基本型和辨伪智能型点钞机误辨率待定。5.3.6对裂缝币的敏感度通用基本型和辨伪基本型点钞机对有6mm以下裂缝的损伤币不多计数。5.3.7异常币辨别通用智能型和辨伪智能型点钞机至少应能对下列异常币进行辨别,应具有听觉和视觉提示标记,并自动停机。a.半张纸币;b.裂缝6mm以上的纸币;c.粘连币;d.双张通过。5.3.8预置数5.3.8.1通用智能型和辨伪智能型点钞机应具有预置数功能。预置数选择范围1~999或分档设定。5.3.8.2设定预置数条件下,首批输出的纸币从接钞台取出后,机器应自动启动开始第二批清点,依次类推,直至喂钞台上无纸币后,延时3秒自动停机。5.3.9纸币前沿距离具有输钞带的产品,输钞带上相邻两张纸币的前沿(运动方向)距离应不小于17mm。5.3.10喂钞台和接钞台容量采用摩擦纸币分张方式的机型应不小于130张完整币。采用气动纸币分张方式的机型应不小于100张完整币。若产品需要人工辅助实现喂钞进给,喂钞台容量应不小于1,000张新纸币。5.3.11点钞计数器显示位数基本型不小于2位,智能型不小于3位。5.3.12堵钞和飞钞出现次数平均每1万张不超过1次。5.3.13撕钞清点完整币不允许发生撕钞现象。5.3.14连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小时(清点钞票不少于10万张)。5.3.15易损件寿命5.3.15.1摩擦式点钞机分钞、捻钞橡胶件不小于120万张。5.3.15.2气动式点钞机吸盘不小于1亿张。5.3.16可靠性本标准规定平均无故障时间用累计清点纸币的张数表示,其值M0应不低于308万张。5.4电源适应能力交流电源供电,在电源电压为220±V,频率为50±1Hz的情况下,应能正常工作。5.5噪声5.5.1空载状态不大于65dB(A)。5.5.2工作状态不大于75dB(A)。5.6安全要求5.6.1一般要求产品的一般安全要求应符合GB4943的有关规定。产品的防电击保护措施类别,本标准推荐采用GB4943第1.3.3条规定的Ⅰ类。若型号产品采用Ⅱ类防电击c保护措施,型号产品标准的有关参数亦应按照GB4943有关规定进行调整。5.6.2对地泄漏电流产品的对地泄漏电流不得大于3.5mA。5.6.3抗电强度在带电部件和机身之间施加1,500V、50Hz交流电压试验1min,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5.7无线电干扰极限值5.7.1电源端子干扰电压的极限值产品工作时电源端子干扰电压的极限值应符合GB9354A级的要求。5.7.2辐射干扰场强的极限值产品工作时辐射干扰场强的极限值应符合GB9254A级的要求。6试验方法6.1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本标准中除有特殊规定外,测量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见表5。表5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气压15~35℃45~75%86~106KPa6.2环境条件试验6.2.1低温试验6.2.1.1工作温度下限试验先将具有室温的试验样品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放入有同样温度的试验箱内,然后使试验箱温度降低到0±3℃,温度变化速率为不大于1℃/min(不超过5min时间的平均值)。温度达到稳定后,接通电源工作2h,受试产品应正常工作。6.2.1.2贮存、运输温度下限试验将受试产品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放入试验箱内,使箱内温度降到-25±3℃,温度变化速率为不大于1℃/min(不超过5min时间的平均值)。温度达到稳定后存放16h。试验期满后,使箱内温度上升至6.1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此条件下恢复2h,检查外观应符合5.2条的要求,然后接通电源,受试产品应正常工作。6.2.2高温试验6.2.2.1工作温度上限试验先将具有室温的试验样品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放入有同样温度的试验箱内,然后将试验箱内温度升到40±3℃,温度变化速度为不大于1℃/min(不超过5min时间的平均值)。温度达到稳定后,接通电源工作2h,受试产品应正常工作。6.2.2.2贮存、运输温度上限试验将受试产品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放入试验箱内,使箱内温度升到55±2℃,温度变化速率为不大于1℃/min(不超过5min时间的平均值)。温度达到稳定后存放16h。试验期满后,使箱内温度降至6.1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此条件下恢复2h,检查外观应符合5.2条的要求。然后接通电源,受试产品应正常工作。6.2.3湿度试验将受试产品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放入试验箱内,使箱内温度升至40±3℃,当受试产品温度达到稳定后加湿,并在30min内使湿度升至90±%,持续2天。试验期满后,受试产品留在箱内恢复,先把试验箱内的相对湿度在30min内降到75±3%,然后在半小时内,把试验箱的温度降到20±5℃,继续恢复1h。恢复期满检查外观,应符合5.2条的要求,然后接通电源,受试产品应正常工作。6.2.4振动试验6.2.4.1一般要求受试产品按表2要求进行振动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受试产品不应有机械上的损伤或机内的调整、紧固部位松动等现象,振动试验后接通电源,受试产品应正常工作。6.2.4.2试验顺序a.共振搜索;b.共振保持;c.振动循环;d.重复共振搜索。6.2.4.3共振搜索在三个轴向上,按表2规定,对受试产品进行共振搜索,并记录每一个轴向上的共振点。6.2.4.4.共振保持对受试产品三个轴向上的共振点,要分别按表2的规定进行共振保持试验。当共振点较多时,每个轴向取4个较大的共振点。6.2.4.5振动循环按表2的规定,分别在三个轴向上对受试产品进行振动循环试验。6.2.4.6重复共振搜索重复第6.2.4.3项的试验,并观测共振点的频率和共振部位,与首次共振搜索对比,共振部位和共振点均不应有较大变化。6.2.5冲击试验受试产品应按表3要求进行冲击试验。试验应对受试样品的三个互相垂直轴线的每个方向各连续冲击3次。试验后受试样品不应有明显的损伤、变形,接通电源,受试产品应正常工作。6.2.6包装跌落试验按出厂标准规定的产品包装要求将受试样品进行包装,使之处于准备运输状态,按表4规定的要求进行包装跌落试验。跌落次数为3次(从底面和前后左右等五个平面中任选)。试验台面应为平滑、坚硬的混凝土面或钢面。试验结束,检查包装的损坏程度。开箱检查产品外观,应符合本标准5.2条的要求,然后接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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