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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GHFD-15-06/JN2013年3月标准控制表版本编号签发日期编写人下次复核日期初审人审核人批准人有否修订012013.03朱鹏飞2014.03高礼顾强温长宏新增修订内容:1、按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编写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职务:生产技术部经理职务:生产技术部项目主管人员:高礼人员:朱鹏飞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目的为了统一神华陕西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维护管理标准,规范日常维护业务流程化、标准化、表单化,提升日常维护管理品质,确保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子系统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日常维护管理范围内缺陷管理、备件管理、振动管理、质量改善提案管理、设备台账管理、无渗漏管理、定期工作管理等工作。3引用文件及关联制度3.1引用文件及关联文件3.1.1《国华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办法》(2012版)3.1.2《“五型企业”建设考评暨绩效评价办法》(2012版)3.1.3《旋转机械转轴径向振动的测量和评定第2部分》(GB/T11348.2-2007)3.2关联文件3.2.1《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发电业务篇)》检修管理子系统4专用术语及缩略语定义4.1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现象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4.1.1零类缺陷:指引起机组非计划停运的缺陷,或虽未停机但威胁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安全、火灾、环保事故的缺陷。4.1.2一类缺陷: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需机组计划停运才能消除的缺陷。4.1.3二类缺陷:虽不影响机组出力和正常运行参数,但在机组运行时无法消除,导致机组安全性、可靠性或经济性降低的缺陷,或者影响机组出力和正常运行参数,消除技术难度不大的缺陷。4.1.4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含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可随时消除的缺陷,或者虽然在运行中无法消除,但不影响机组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4.1.5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上下水、屋顶、地面、围栏、设备基础等)、照明、浴室、卫生间、消防箱箱体、消防用砂箱箱体、防雨罩、柜门、工业电视及门禁系统、自来水系统、现场水冲洗系统、设备标识牌、保温、油漆等缺陷。4.1.6重复缺陷是指同一台设备或设施在同一部位30天内发生两次及以上的缺陷。4.1.7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消缺时间内消除的缺陷。4.1.8缺陷管理主要指标:(1)零(一~三)类缺陷比率=零(一~三)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2)消缺率=以消除缺陷总数/缺陷总数×100%(3)零(一~三)类缺陷消缺率=零(一~三)类缺陷消除数/零(一~三)类缺陷总数×100%(4)消缺及时率=及时消除的缺陷数/缺陷总数×100%(5)重复发生缺陷率=零(一~三类)重复缺陷之和/缺陷总数×100%4.2轴振:转轴和相应结构(例如轴承座和机壳)之间的振动。瓦振:转轴相对于一惯性参考系的振动。4.3质量改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围绕日常维护活动以及它所涉及的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提出有创新性的改善建议和措施,并通过实施取得显著效果的方案。质量改善提案包括:提升设备可靠性、经济性、节能环保的措施,“四新”技术应用和检修技术改进方案,检修维护管理的创新,检修工具、工艺、工序改进的方法等等。5执行程序5.1缺陷管理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5.1.1缺陷处理流程5.1.1.1公司将设备/设施/系统的缺陷异常纳入缺陷管理,并明确管理责任主体,确保有缺陷及时发现,及时组织消缺,及时验收。5.1.1.2所有设备、设施缺陷必须通过BFS++系统进行管理,包括缺陷的登录、确认、隔离措施、开工、完工、验收等环节。5.1.1.3缺陷确认后,设备维护部门应根据缺陷的类别和紧急程度及时组织消缺。5.1.1.4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消除的设备缺陷,办理延期消缺申请,说明延期原因,消缺计划,缺陷消除前的风险评估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并且经过审批。5.1.2各类缺陷的处理要求5.1.2.1零类缺陷(紧急缺陷)发生后,当值值长应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和设备运行、管理、维护部门,并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应急措施,设备维护部门白天十五分钟内、夜间二十分钟(燃检专业四十分钟)内到达现场,积极组织消缺。在征得值长批准并确认已做好隔离措施的前提下,可不办理工作票消缺,如果消缺时间超过四个小时,日常维护人员应补办工作票,补办的工作票也必须执行BFS++系统管理流程。此类缺陷是公司控制重点,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并立即组织检修人员进行连续不间断消缺。5.1.2.2一类缺陷,设备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检修方案和防止缺陷扩大措施,落实备品备件,方案经本单位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计划检修项目在大小修中实施。5.1.2.3二类缺陷,视不同情况,可以安排停机消缺或安排在计划检修中处理,由于备品备件原因造成无法消缺的,应尽快购置备件,需要安排倒系统或降负荷消缺的,申请运行部门安排。上述缺陷的处理和安排必须经本单位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后执行。5.1.2.4三类缺陷,是设备管理、维护部门日常消缺重点,本着随时发生随时消除的原则,消除后由点检员和运行人员验收确认。对未及时消除的缺陷应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5.1.2.5四类缺陷,维护部门在征得运行人员或点检人员的同意后,开始组织消缺,消缺后应由点检人员和运行人员验收确认。5.1.2.6《安规》规定必须办理工作票的消缺项目,维护人员应创建与缺陷单关联的工单来安排日常维护工作,其它缺陷可以通过缺陷单流程消缺。5.1.2.7在消缺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做到物件摆放整齐,备件、材料、工器具三不落地,消缺工作结束后,由点检员、运行人员及维护人员共同参与验收,由运行人员完成消缺流程。5.1.2.8设备静态验收合格后,由运行部门组织对消缺后设备进行试运工作。5.1.2.9对于暂不能消除的一、二类缺陷,设备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应根据职责,制定出监督运行的预防措施,经本单位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5.1.2.10停机过程中和停机期间发现的缺陷,作为检修消缺项目经本单位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检修或消缺,不通过BFS++流程管理,但应填写“检修过程中发现缺陷清单”(见附件5),生产技术部在检修结束30天内报国华电力公司检修维护管理部备案。5.1.2.11设备、系统隐患应根据缺陷分类的原则统计为缺陷,执行《安全隐患管理制(GHFD-11-02)。5.1.2.12对于登录错误和需要作废的缺陷,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管理流程,保证缺陷登录的准确性和严肃性。5.1.3缺陷统计分析要求5.1.3.1为了便于各部门消缺统计、分析和对比,判断缺陷管理水平,对各类缺陷规定了消缺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为及时消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规定时间内未消除的均为未及时消缺。5.1.3.2消缺时间统计从缺陷登录开始计时,到缺陷验收合格为止,以BFS++系统时间为准。5.1.3.3各类缺陷消缺时间规定:零类缺陷24小时;一类缺陷需在停机或大小修中处理,虽不做限时要求,但统计为未及时消除的缺陷;二类缺陷72小时;三类缺陷48小时;四类缺陷72小时。5.1.3.4设备一部、设备二部进行周、月、年度缺陷统计、分析,周缺陷分析每周二前完成,月度缺陷下月4日前、年度缺陷在下年度1月10日前完成,统计分析结果纳入部门月度绩效考评。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每年10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将月度和年度缺陷统计按照附表3和附表4的要求报国华电力公司检修维护管理部。5.1.3.5缺陷统计期限以BFS++系统日期和时间为准,根据缺陷“发现时间”为准,周缺陷统计期限为周一0:00到周日24:00,月度和年度缺陷统计期限为日历时间,从首日的0:00到末日的24:00,末日发生缺陷的消缺时间仍执行“各类缺陷消缺时间规定”。5.1.3.6鉴于部分缺陷很难准确判断专业,专业划分以最终消除缺陷的专业为准,若为几个专业的共同消缺,则以记录状态第一个专业牵头。5.1.3.7公司发生零类、一类、二类缺陷时,除在每日下午17:00生产视频会议上通报外,生产技术部在24小时内将缺陷分析报告报国华电力公司检修维护管理部和发电部。缺陷分析报告包括缺陷描述、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对于不能消除的缺陷,制定监控措施及风险预控措施等。5.1.3.8为了提高工作效能,避免重复工作,周、月、年缺陷分析统计工作均由设备检修部门完成。其他部门只做配合性工作。国华电力公司检修维护管理部在公司进行检查时,生产技术部代表单位迎检。5.2备件材料检验、保养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5.2.1备件材料检验材料验收技术规范以及验收标准:5.2.1.1一般备件材料的验收(一)备件材料到货后仓库保管人员及专业人员要对备件材料及时验收。对于一般性备品、工程物资及材料应在到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要备品、工程物资及材料以及需要通过试验、检验验收的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验收后需填写验收单,采购员不参与验收。(二)保管员负责验收内容:检查备件合格证、装箱单齐全及原产地证明附件,产品数量相符;外观检查无损伤、变形、腐蚀及其它异常情况。(三)专业人员负责验收内容:检查备品、工程物资及材料、加工件的几何尺寸及规格材质等与图纸相符;有详细的备品说明书;属于重要的机加工配件应有金相分析报告、硬度检验报告及探伤报告,必要时委托金属试验室进行金属检测。(四)对于一般备品、重要合金金属材料、一般工程物资的到货验收,由设备维护部门组成专业组进行验收,保证验收质量。(五)对于技术要求较高及重要备件材料(事故备品)及重要工程物资的验收应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联合验收。(六)验收结束,验收人员必须在验收单上签字,物资部门保留好验收单据。(七)受金属监督的备件、工程物资及材料入库前还须按金属监督有关规定进行入厂检验。(八)对于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备品、工程物资及材料,特别是重要备品及工程物资,不允许私自解决后用于设备留下隐患。(九)物资保管部对验收不合格的备件材料不予入库,并按不合格品由采购人员及时通知供货方进行处理。(十)对于现场急需,来不及入库直接运到现场的备品、工程物资及材料,生产部门技术人员组织现场验收并签字,对于不合格的,通知采购人员直接退货或做相应的处理。(十一)仪表的验收(1)仪表验收入库必须具备装箱单、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技术检验文件;产品的型号、规格,应与说明书和装箱单相符。(2)检查仪表时不能敲打开箱,避免震坏仪表,开箱后先清扫灰尘,再开箱验表,以免灰尘落入表内;精密仪表冬季到货,先在库内放置2小时后再开箱,以免仓库内外温差太大,潮气进入表内。(3)仪表外壳不应有破裂和损坏现象,表面玻璃应完好无损,安装牢固,不应有畸形、不透明现象,刻度盘刻度应清晰醒目,仪表指针不得偏、歪、卡住、擦针现象,0位调节器应灵活可靠,所有接线柱旋钮不得残缺松动,旋转必须灵活,仪表外壳固定螺丝应有检验单位的铅封。5.2.1.1特殊备件材料的验收(一)对于重要的加工制造设备及大型技术含量高无试验手段验收的备品备件,应派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按技术标准或合同协议的技术要求,进行入厂监造及出厂前验收,特别是产品规格、实际的几何尺寸(包括相关的零部件)要实地测量、对于金属产品及构件要检查相关的检验证明(包括:金相分析报告、硬度检验报告及探伤报告),对于承压设备,要进行压力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电气设备要进行相关电气试验并出具试验证明,在对其材质或质量有疑义时可送专门的检验、化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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