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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7***荣昌县****学校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荣昌县教育委员会: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的发展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纯女生的幼教学生使得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为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德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解决今年部分中层干部任职年龄到点后留下的职务空缺,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荣教工委〔2010〕5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拟调整学校部分中层干部。方案如下:一、基本情况学校现有**教学班,有***名学生,核定编制**人,现有教职工**人。现有校长1人、副校长3人;德育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二、调整岗位情况及原因1.设办公室主任1名。2.设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3.设德育处副主任2名(分管幼师)。4.设总务处副主任1名(拟免原总务处副主任)。三、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除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师德。(三)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五)干部原则上逐级提拔,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四、选拔任用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管理、严格程序原则。五、选拔任用程序(一)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全校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在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民主推荐的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二)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工作、生活、社交”的情况进行了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三)学校行政会集体讨论,投票决定学校领导干部的任用,必须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决定。集体讨论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成员到会,以应到会议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形成决定,方为有效。(四)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本方案经县教委批复,学校实施后将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以上方案妥否,请批示。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主题词:干部调整方案请示荣昌县教师进修学校2010年10月10日印制
本文标题: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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