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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定稿)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
1桂教发〔2015〕3号关于印发《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的通知全县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已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桂阳县教育局2015年4月23日-2-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为提高学校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引导和激励各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树立先进的办学理念,推动学校特色发展,大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县教育局2015年教育工作要点对学校目标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评估方案。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成立学校目标管理评估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考评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会同教育局相关股室共同组织实施。二、考评程序1.学校自查自评。学校对照评估方案开展自我评价,依据《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年终评估细则》分项自评记分,并撰写自评报告。2.县教育局股室考评。各股室根据学校完成本股室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评。3.督学责任区考评。督学责任区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督学责任区工作内容,结合随访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等情况,依据《督学责任区考评细则》对学校进行考评。4.县教育局党政领导考评。教育局党政领导根据各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5.年终综合考评。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抽调部分督学及各股室业务骨干组成综合评估组,利用网络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年终评估细则》,对学校进行量化考评。6.民调考评。按照满意度问卷或固定电话满意度调查的方式-3-对学校进行考评。7.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审查认定。考评情况汇总后,报县教育局党政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三、考评对象及分组高中阶段组学校3所:一中、三中、职校;初中组学校16所:二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特殊教育学校、龙潭中学、蒙泉学校、鹿峰中学、仁义中学、浩塘中学、太和中学、方元中学、樟市中学、四里中学、塘市中学;小学组学校28所:城南完小、蓉峰完小、士杰学校、人民完小、北关完小、仁义中心校、银河中心校、浩塘中心校、太和中心校、方元中心校、洋市中心校、樟市中心校、流峰中心校、板桥中心校、樟木中心校、四里中心校、六合中心校、塘市中心校、华山中心校、杨柳中心校、莲塘中心校、泗洲中心校、和平中心校、舂陵江中心校、桥市中心校、十字中心校、文武学校、金贝贝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组学校19所:八中、九中、东风学校、正和中心校、清和中心校、荷叶中心校、燕塘中心校、东成中心校、团结中心校、雷坪中心校、青兰中心校、白水中心校、华泉中心校、欧阳海中心校、光明中心校、敖泉中心校、余田中心校、古楼中心校、东塔学校。四、考评内容及设奖考评内容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年终综合考评”占300分;第二部分为“股室考评”占300分,按股室量化分之和的30%计入总分;第三部分为“督学责任区考评”占200分;第四部分为“教育局党政领导考评”占100分,取其平均分计入总分;第五部分为“民调考评”占100分;第六部分为加分项目。设奖:根据考评总分排名,评出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其中高中阶段组学校1个,初中组学校7个,小学组学校12个,九年一贯制组学校8个;设进步奖3个。-4-鼓励学校工作创新,创办特色,开展年度特色(创新)工作评选,设学校工作创新奖(申报创新奖的学校在年终评估时上交有关材料并做好现场核查准备)。五、评估结果的运用1.学校目标管理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学校领导管理水平、工作业绩、办学效益的主要指标,学校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及表彰奖励、干部任免、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2.凡当年被评为学校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进步奖和创新奖的学校,教育局将通报表彰。3.获得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或进步奖的学校党政一把手方可评优。4.考评得分作为学校校长绩效工资发放的参考依据。5.目标管理综合评估得分严重滑坡且存在明显问题者,给予学校党政一把手通报批评。六、加分项目(同一奖项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加分,上限为50分)学校工作有新突破,经验在国家、省、市、县推广的(以发文或会议交流为准),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学校获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授予或颁发的集体荣誉,分别加10分、8分、6分、4分(获优秀组织奖的按相应级别折半记分)。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得评为先进单位1.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优秀率达不到80%。2.学校(含所辖民办幼儿园,下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学校发生重大财产遗失、被盗案件,损失价值在1万元以上;或因工作不力,出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1人次。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一次性合格率,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别排本组学校后二名、后一名且低于县平20个百分点;小学毕业质量监测一次性合格率,六年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5-分别排本组学校后三名、后二名且低于县平20个百分点。4.初中、高中学校在校生年辍学率高于同组学校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以上;中职学校在校生年巩固率低于80%。5.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举办重点班、招收复读生、乱收费、乱订滥发资料、违规补课、有偿辅导等被查处。6.学校因教育不力、管理不严,出现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如违反计划生育、有教师“吃空饷”、奸污猥亵女学生及其它严重违纪行为,有1人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7.在省、市、县大型考试中发生失密或严重违纪舞弊现象。8.学校后勤财务等管理混乱被查处。9.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中学部)职校招生任务完成率排在后三名且未完成招生任务。八、工作要求1.各校要认真研读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要将评估要求作为办学的重要参考。2.要高度重视学校目标管理检查评估工作,严格对照评估要点,认真进行自评,客观准确地作出自评结论。3.填写好自评表,写出自评报告(3000字左右,只对评估要点逐条作答,做到实事求是,简单明了),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附件:1.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年终评估细则2.桂阳县2015年度股室目标考评分值分配3.督学责任区考评细则-6-附件1桂阳县2015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年终评估细则一级指标评估要点权值记分办法一、办学方向60分1、办学理念。①符合现代教育发展思想,符合教育方针政策和改革方向,符合学校历史传承和发展实际;师生家长对办学理念知晓、理解并认同。②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③办学理念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统一,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有具体落实措施。④要制定好学校章程,并把章程落实到学校日常运行中。8①符合要求记2分,办学理念表述不够明确、清晰扣1分,访问师生家长中有50%不知晓的扣1分,观点错误该指标记0分。②符合要求记2分,否则扣1-2分。③符合要求记2分,否则扣1-2分。④学校有章程并能落实到学校日常运行中记2分,否则扣1-2分。2、办学行为。①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②规范招生和收费,均衡编班,控制班额。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乱订教辅资料。④规范作息时间,不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16①按新颁课程计划开设课程记4分,重点核查体育、信息技术、科学、英语、音乐、美术、劳动技术等,缺一门课程扣1分,各门课程每增减1课时扣0.5分,扣完为止。②符合要求记6分,存在编重点班扣2分,收费不规范(含公示不规范等)扣2分,起始年级最大班额超过标准30%以内扣1分,每增加10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③符合要求记3分,否则扣1-3分。④符合要求记3分,学生体育活动达不到每天1小时扣1分,存在成建制补课行为扣3分。3、民主管理。①充分发挥工会、团队组织、退教协及家长委员会等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教代会制度,严格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要求召开教代会。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健全,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15①查阅资料。工会、团队组织、退教协及家长委员会作用发挥好记4分。每年至少严格按《规程》要求召开1次教代会并能按有关要求归档整理好资料,记2分,学校重大事项及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未提交教代会审议,扣4分。②开展校务公开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记9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4、人口与计生。①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②按时将上年度秋季新入学学生相关信息报当地计生部门。③落实计划生育相关优惠政策。在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计生家庭户学生,并确保县财政给予这部分学生提标20%的资助资金补助到位。15①符合要求记2分,否则记0分。②查阅上报新生名册,上报信息及时、完整计6分,否则每少一项扣0.5分,不及时扣1分。③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学生、家长,按要求落实到位记7分,否则扣1—7分。5、宣传工作。①将学校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了专门的通讯员。②能完成县教育局安排的专项写稿或素材提供任务,并能积极投稿。6①将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排了专门的通讯员,记2分;②能完成县教育局安排的专项写稿或素材提供任务,记2分;每年投稿12篇以上记2分。二、队伍建设45分6、领导班子。团结、民主、务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凝聚力强,受到学校教职工的普遍认可。15根据民主测评结果记分。班子优秀率达85%以上(含85%)记15分、80%-85%之间记13分、75%-80%之间记11分、70%-75%之间记9分、65%-70%之间记7分、60%-65%之间记5分、60%以下记3分。7、教师管理。严格执行《桂阳县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规范请假、批假手续,坚决杜绝“吃空饷”行为。6查看请假、销假资料,询问教师、学生。不按规定批假或销假每人次扣2分,扣完为止,有1人“吃空饷”的记0分。-7-一级指标评估要点权值记分办法8、师德师风。①学校教师能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②学生对教师的满意度高。15①学校教师无家教家养、课外兼课、乱办班、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记3分(以纪监室、督学责任区等通报为准);②每校至少抽查三个年级,每个年级抽查1个班,每班抽查2—3名教师,根据学生满意度测评,按测评结果平均值记分,满意率达90%以上(含90%)记12分、80%—90%记11分、70%—80%记9分、60%—70%记7分、60%以下记5分。9、教师培训。①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培训形式多样,内容全面,注重实效;②培养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有切实措施。6①符合要求记3分,否则扣1-3分。②符合要求记3分,否则扣1-3分。10、“四型”机关建设。科级单位学校重视“四型”机关建设,“四型”机关创建工作有关要求落实到位。3有领导班子、方案记1分,开展了相关活动记1分;创建特色或经验在县级以上交流推介记1分。(本要点非科级单位学校记满分)三、学生成长60分11、综治安全。①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了门卫制度和值日值班制度。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③完善校园突发事件预警机制,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好安全应急演练,并做好防火灾、防踩踏事故、防震、防洪、防山体滑坡、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④安全维稳效果好,无教职工上访。18①安全值班制度落到实处记3分,否则扣1—3分。②安全隐患排查符合要求记3分,否则扣3分;无安全责任事故记6分,发生1次记0分。③安全应急演练每月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到位记4分,否则扣1-4分。④无越级集访事件或罢教、罢课、非法游行示威事件记2分,每发生1次扣2分。12、保学控流。①规范学籍管理。②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入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高(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惠民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③关爱留守儿童。8①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管理学籍,记3分;否则扣1-3分。②查阅相关资料,符合要求记3分,否则扣1—3分。③建立在校生留守儿童档案,并开展了相关活动记2分,否则扣1—2分。13、学生培养。①加强团组织、少先队建设。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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