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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纺织服装 > 2-职业病危害评价服务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名称:项目委托方:(甲方)服务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有效期限:年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监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甲方委托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要求,全面分析可研报告和初设说明,识别和确定该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做出评价,完成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供经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3份。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甲方向乙方提供评价相关资料: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资料、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总平面图、设计说明、工艺流程图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投资概算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三、技术资料的保密:本评价所涉及的技术资料和评价报告属保密范畴,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双方均不得泄密。四、评价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评价费用:元整(人民币)。合同生效后,在乙方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且该评价报告通过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评价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交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五、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乙方或甲方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完成职业病与评价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乙方应确保编制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获得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任何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七、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委托方企业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250014服务方企业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户名帐号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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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职业病危害评价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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