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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中心小学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为坚持不懈地抓好全校师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内容分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大部分。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行政法制理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宪法》和《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专业法律知识主要是与教师职位有关的规范专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如《教师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读本》等法规和教材。二、培训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形式。三、考试考核1、对师生学法用法培训学习情况要定期检查,同时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试成绩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一项重要依据。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2、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一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伊吾县中心小学二00九年九月
本文标题:伊吾县中心小学教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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