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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营改增”专题培训“营改增”概述A增值税与刑法B第一步骤概述C第二步骤概述D第三步骤概述E本次培训基本内容李克强总理一锤定音: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听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今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物劳司: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的实情: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购进材料、固定资产不能抵扣。制造企业购进营业税劳务不能抵扣。从事营业税劳务企业之间相互提供劳务不能抵扣道道征收全额征税提供设备、材料、水电燃料等生产企业(增值税)服务业(营业税)信息服务…广告业…运输业…生产企业(增值税)生产期推广期销售期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不可抵扣•背景:营改增的“三步走”战略部分行业部分地区2012第一阶段2013第二阶段2016第三阶段将金融、房地产、建筑、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范围,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上海启动营改增,后推广至北京、江苏、天津、安徽、浙江、福建、湖北、广东。部分行业全国范围所有行业全国范围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通信业在全国范围进行改革HSG.NETPage051、5月1日以后再无营业税!过几年跟别人讲营业税就暴露您的年龄了!•增值税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注:以货物生产销售为例)•售价销项税=100*17%•售价销项税=150*17%实际纳税=(150-100)*17%=50*17%售价销项税=210*17%生产者:经销商:门市部:消费者:思考:实际的现金流?一、增值税模型•(一)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1、一般确认方式: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2、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3、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一、增值税模型•(一)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1、一般确认方式:•收入确定的大前提•是什么?一、增值税模型•(一)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只是预征而非纳税义务发生时点,与营业税相区别);•4、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一、增值税模型•(一)纳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5、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收款、发票、合同?)•6、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一、增值税模型•(二)进项抵扣购买农产品跨境应税情形进口情形一般情形专用缴款书税收缴款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隐藏一个)一、增值税模型一、增值税模型•(三)进项抵扣•2、进项税额抵扣主要原则•(1)只抵税额不抵税率:如:11%的销项税额,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2)抵扣只分期不分项:如:当期所有销项税额,减去当期所有进项税额一、增值税模型“营改增”概述A增值税与刑法B现阶段工作C增值税管理提示D相关政策解读E本次培训基本内容营改增的影响1、刑法相关规定•《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虚开发票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风险:虚开的四种情形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HSG.NETPage01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刑法》规定范围之内,且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同时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定罪处罚。3、相关责任人员企业财务人员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库房人员等合同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纪委首晒百名外逃人员红色通缉令•杨立虎原职:安徽瑞泰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3)•牛丽英原职:太原迎宪焦化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4)•张丽萍原职:上海倍福来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999)•赵汝恒原职:惠民县鲁洁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涉及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3、相关责任人员有没有算不算虚开营改增前整改梳理并控制营业税模式的“三流”(合同、付款、发票)适应增值税吗?”合同签订发票开具付款、三方委托收款协议开发企业开总承包方实际收款方企业供应商开票企业款项发票货物有没有算不算虚开营改增前整改梳理并控制•主管人员(非财务)虚开专票税额32万被判三年•被告单位山东环球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医药)原名山东药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环球医药有限公司,2011年6月3日变更为现名。2008年11月25日至2011年9月20日,被告单位山东环球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与云南龙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龙润)在与真实货物交易不符的情况下,通过赵某(另案处理)以价税合计7%的价格购买了云南龙润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票面金额5151285元,税款数额748477.29元,所购发票全部抵扣了税款。被告人朱伯良于2009年7月31日被山东环球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任命为常务副总经理,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相关责任人员•实际经营人购买发票抵扣30万被判6年4个月•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阎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已在经营被告单位奉化市凯特尔服饰有限公司期间,为了减少公司税负,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开销货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合彦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德志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雪霸纺织品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3份(价税合计人民币213.126347万元),虚开税款数额共计人民币30.967079万元,并将上述发票于同期入账抵扣,骗取国家税款共计人民币30.967079万元。被告单位奉化市凯特尔服饰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十五万元被告人阎某已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3、相关责任人员企业供应商款项发票:娃哈哈货物:农夫山泉梳理“三流不合一”虚开或不能抵扣收集稽查或判刑案例营改增前整改•企业购买专票抵扣税款5.8万元,法人代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7月,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夏某某为非法抵扣国家税款,在与真实货物购销业务不符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本公司虚开出票单位为上海浦东晓昕工贸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价税合计达人民币40万元,并已申报抵扣,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58,119.66元。本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海D贸易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夏某某为非法抵扣国家税款,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人民币5.8万余元,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二、被告人夏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3、相关责任人员(1)票是谁开的,就要从谁接受服务或者,还要把钱打给谁;(2)票开给谁,就要给谁提供服务或者购买货物,还要从对方收钱。“妖魔化”的四流一致1、业务流2、发票流3、资金流4、合同流特殊销售以旧换新折扣销售以物易物(开票?)包装物押金违约金(开票?)视同销售(规避?)值得注意的细节4、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1)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A: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B: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2)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3)免征增值税不得开专用发票;•A: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B: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C: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4)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只能代开专用发票);4、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变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6)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7)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10)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1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消费品和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不得开具专用发票;......4、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关注:•1、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2、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3、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营改增”概述A增值税与刑法B现阶段工作C增值税管理提示D相关政策解读E本次培训基本内容“营改增”第一步骤概述1、实现平稳过渡2、适应增值税管理3、减少对财务业绩的负面影响4、同时防范税务风险一、应对工作总体目标二、制订相应工作策略1、税负转嫁2、销项端避免增值税不利处理3、争取进项应抵尽抵4、匹配进销项时间5、完善增值税管理体系三、相关时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相关时间一览表序号期限名称期限对应内容适用范围调整前相关时点调整后相关时点备注1纳税申报期2016年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截止2016年6月15日延长至2016年6月27日2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截止2016年5月31日最长不得超过2016年6月30日重庆暂无相关延期信息3按季申报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所属期为4月份的营业税2016年5月申报期内申报向主管地税机关4按季申报实行按季申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所属期为5、6月
本文标题:增值税(在房地产行业分析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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