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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1—东政发[2012]112号关于印发《东湾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按照自治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和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计划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镇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2—“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我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组织机构(一)东湾镇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地工作。组长:冯长江(镇长)副组长:祈世玉(纪检专职副书记)成员:马斌文(镇派出所所长)王永忠(镇水管站站长)高万茂(镇兽医站站长)王振杰(镇土管所所长)周华(镇自来水站站长)杨仁元(中心校校长)冯志超(林业站站长)崔军(农服站站长)刘新潮(民政干事)马志华(安全生产干事)李轩(综治干事)胡克勇(墒户村)宋福林(大泉村)刘建斌(根葛尔村)—3—李存帧(中渠村)三、工作要求派出所: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建立消防、治安、内保、刑侦、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具体负责对辖区、各有关部门以及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进行督导和业务指导;加快推进消防控制室安保人员职业化进程;分级对各部门、各行业负责人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培养“四个能力”建设的“带头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具体内容、工作标准、指导方法,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培训,使他们切实增强主体意识,熟练掌握建设标准和达标要求,成为“四个能力”建设的“责任人”;组织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行验收;公安派出所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将防范纵火破坏和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社会维稳和治安防范工作范畴。镇民政: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民政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督促指导养老院、福利院和各类社会福利单位落实《养老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新民发[2003]157号)和“四个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达标验收细则》。镇安监站: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安监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等单位的隐患整治和—4—“四个能力”建设;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能作用,加强对辖区、各部门构筑“防火墙”工作的督促、协调。镇工商联:负责组织实施全镇经贸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仓储企业等单位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州《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商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自治区加油(气)站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要求,加强对成品油仓储企业及加油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四个能力”建设。镇房管所: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建设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等场所的公共设施隐患整治;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对未经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或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对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筑或严重危及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予以强制拆除;对城市燃气、公共交通、供排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落实责任,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全镇教育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和教育系统所属单位的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单位落实《自治区教育—5—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新教发[2003]55号)和《新疆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实施意见》(新公消[2008]408号),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知识纳入大、中、小学校教学内容,提高青少年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的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不得评优评先。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卫生系统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加强监管范围内的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隐患整治和“四个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关于转发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和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的通知(新卫应急发[2006]2号)》,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达标的单位,不得评优评先。四、实施步骤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从2010年4月15日至2012年9月30日,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4月15日至5月31日)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建立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召开动员会,逐级签订责任状,对各部门、行业及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并督促辖区社会单位、村庄、社区逐—6—一签订责任书。(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1、强力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以提升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重点,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以建筑消防设施标准化、标识化、规范化“三化”建设为基础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按照《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细则》,分类逐步强力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2010年6月30日前,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100%实现职业化管理;8月31日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100%经过消防培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100%达标,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新、改、扩建工程在投入使用前“三化”建设100%达标。2011年8月31日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标准100%达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100%经过消防培训。2012年5月31日,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基本达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100%经过消防培训。2、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鼓励经济发达的乡镇、社区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夯实农村、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队伍—7—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四个基础”,严格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达标验收细则》,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2010年,80%的行政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基本达标;3、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部门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任务分工和要求,在巩固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部署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消防咨询服务工作。同时要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媒体公示曝光等工作制度,狠抓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人民政府每年挂牌督办、整改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4、加大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制定并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把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经费纳入保障体系,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需要;大力推进消防控制室安保人员职业化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2010年,完成镇二级消防站筹建任务。2011年、2012年按照安—8—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成各项目标任务。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种社会职业培训、中小学教学和党校、公务员队伍培训内容,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期间,镇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促各部门加快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进度。人民政府每年依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各部门构筑“防火墙”工程按年度进行考核验收。(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形成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政府部门“四项责任”、农村社区“四个基础”长效机制。镇人民政府对各部门三年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大力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社会单位要充分认识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9—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规划性、区域性、机制性问题,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二)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主力军的作用,指导和推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一是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要积极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大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执法中的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10—训;充分发挥消防博物馆、防灾馆、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四是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在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的制度上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证制度;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三)加强培训
本文标题: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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