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校医合作协议书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校医合作协议书甲方:----学生工作处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学生工作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大学生的心理保健与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就----学生工作处与------合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聘请乙方专家担任心理健康保健和精神卫生工作顾问。2.甲方一旦发现可疑的精神障碍或有自伤伤人等心理危机行为的学生,在告知学生家长的同时,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获得乙方专业指导和建议,必要时进行转介治疗。3.甲方有因精神问题学生复学时,须本人或者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由乙方进行精神状况评估并给出书面意见,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评定小组评定通过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乙方应向甲方详细说明学生的健康现状及处理建议。4.甲方可根据需要选派心理工作教师参加乙方开展的各种精神卫生讲座和专业培训。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根据甲方需要定期(每月一次)派遣专家医生以讲座、报告或座谈的形式为我校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及学生提供专业培训、指导和咨询。2.乙方应及时为甲方应对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提供专业帮助及建议,必要时按甲方的需求调派专业医生上门出诊现场评估,协助学校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3.乙方为甲方学生心理危机个案开通心理危机诊疗-干预-转介绿色通道,方便学生及时就医,门诊预约“绿色通道”电话:;危机干预电话:。4.乙方在开展心理卫生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中均应遵守心理卫生工作的专业操守和规范,坚持隐私保密伦理原则,并承担泄露当事人隐私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切法律后果。以上协议中有关顾问咨询、讲座、指导等业务所产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暂定3年。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公章:公章:年月日年月日
三七文档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本文标题: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校医合作协议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88475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