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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梵語音節劃分的規則’—梵漢對音研究的基礎之一趙淑華内容摘要:本文根據印庋語音學著作、西藏《冗语讀誦法略集》、安然《悉蚤十二例》、巴利裕法書,以及梵語語法書等资料進行考察,證明梵語的音節劁分其實有兩種規則:口頭的和書寫的。在進行梵漢對音研究時,首先要清楚譯者採取了哪種規則,否則就不能正確有效利用這些材料,甚至會發生錯狭的分析。鍵飼:梵漢對音音節音節分悉曇讀咒法一問題的提出年俄國漢學家鋼和泰(—《音譯梵書與中國古音》及汪榮寳《歌戈魚虞模古謓考》兩篇文章,提出了運用“梵漢對音”研究漢語音韻的新觀贴和新方法,中外學者除了運用這類語料擬測古漢語音值、音系及譯經原語外,對此—方法的反省及語料的考察,也隨之成爲學者們的關注所在本項研究得到香港特别行政區研究资助局(全額资助,項目编轚爲其間承象湾“中央大學萬金川教授及香港教育學院北京大學朱慶之教授细心指専,饉此誌謝尤其,本文若能在梵漢對音研究上略贴參考價值,寊需感謝两位老师撤龍貼晴之寳贵意見.42?漢語史研究集刊第十六輯其間認同或反對的聲音總是此起彼落。年許理和指出,東漢對音語料抵能作爲東漢語音研究的佐證材料,原因之一是:譯師必須切割多音節的外來語詞,以便用單音節的漢字音譯。柯蔚南(:也認同許理和的看法。因此,在其《東漢音注網要》一書中,從未論及譯者的音譯條例及梵語劃分音節的規則。當使用對音語料作爲佐證時,他對梵語語段的切分是不分譯者,全依漢譯詞而定。如該耆頁提到:不少東漢音注顯示,許多祭部字(中古是去聲)和中古具有韻尾的字,彼此間有語音關聯。因此,他舉賴毗”對梵語纟爲證時,便切分纟爲“賴”(祭部;泰韻去聲)的對應音節;舉“賴吒和羅”對梵語沒贫爲證時,切分爲“賴”(祭部;泰韻去聲)的對應音節;舉“貝多”對梵語爲證時,切分爲貝”(祭部;泰韻去聲)的對應音節;舉“偈”對梵語爲證時,切分爲“偈”(祭部;薛韻入聲祭韻去聲)的對應音節。諸如此類,最後他再擬構一足以説明這些語料的祭部韻尾音值。然而柯蔚南自己在同書頁討論東漢韻尾(時,又指出中古具有丨韻尾的對音用字,偶爾也會對應没有輔音結尾的梵語音節,如:拘邀摩(對應梵語。如此一來,依“所討論的漢譯字音”切分梵語語段,然後再反過來以此梵語語段擬構“所討論的漢譯字音”,雖然切分語段依據的是其它资料提供的信息,比如東漢音注,所以不算循環論證,但是因爲有反例的切分可能,也就降低了對音的説服力,除非柯蔚南先證明那些反例是無須納人考慮的例外。無獨冇偶,道時中國的對音研究者也正努力爲對音語料尋找規律,排除例外,企圖確立對音研究的價值。例如:年施向東(在其《玄奘譯著中的梵漢對音研究》亵,便提出他歸納大进譯例所發現的四條音譯規則。其中第二條是:改變論梵語音節劃分的規則梵語劃分音節規則以適合漢語音節結構。他認爲:“梵語除了句尾之夕卜没有閉音節。如丨丨,爲一音節,爲一音節。玄奘方音中看來並没有這樣的音節,所以就改變音節割分,譯爲‘悶遮悶遮’:丨。”(案:原文以“”切分音節。)年,總結此前學者的努力,儲泰松發表了《梵漢對音概説》,全面説明“梵漢對音”的方法和材料。文中首先介紹梵語語音知識,其次列出漢譯佛經的音譯條例,主要是梵語複輔音的分割原則,單輔音的前後兼用(即連聲法),固定的譯音用字,以及音注類型。最後則説明研究對音的步驟及注意事項。文中雖没有明確指出梵語音節結構,但從他談“梵文複輔音分割原則”的敍述看來,他所認知的“梵文”音節劃分規則,應該如同尉遲治平(所指出的:“梵文有輔音連綴,按其音節割分規則,一律劃歸下一音節之首。”年施向東發表了《梵漢對音與借詞音系學的一些問題》,仍是維持同一看法,並指出:梵語不是單音節語言,它的音節劃分,按照古印度傳統(如《悉曇藏》所示,全都是母音結尾,所有輔音都在音節的前部。祇有當一個詞是輔音結尾時,最後一個音節才是閉音節。梵語的一個音節可以母音起首,也可以單輔音起首,也可以複輔音起首。(—由此看來,關於梵語音節劃分的規則,這些學者都一脈相承自年俞敏提出的説法:“梵文的音節劃分法是盡可能把一連串兒輔音放到音節頭上。”:而且因爲後漢以後,漢語已無複輔音聲母,遇到梵語複輔音時,漢譯詞便不能和道種音節劃分對應,因此必須改變梵語的音節刺分,兩者才能對應。例如:俞敏(認爲按梵語音節剌分是,和支謙譯缽摩”(缽是人聲字,摩是明母字)不能對應,須改成才可對應。(案:原文以切分音節。)?44.漢語史研究集刊第十六輯由於找到了對音規律(即音譯條例),看起來似乎確立了對音語料在音韻研究中的價值。然而這一立基於“梵語音節割分規則”的音課條例,也就是:“譯師會改變梵語刺分音節的規則以適合漢語音節結構”的看法,恐怕是需要調整的。因爲,梵語音節的刺分規則其寅有兩種:口頭的和書寫的。梵漢對音研究者寊將書寫的音節劃分誤認作口頭的,因而得出這樣的結論。以下即根據印度語音學著作、巴利語法書、西藏《咒語讀誦法略集》、安然《悉暴十二例》,以及現代梵語語法書,證明梵語的音節劃分其寅有兩種規則,口頭的和窨寫的。二梵語的口頭音節劃分規則——印度源語部分古代印度語音學的梵館音節劃分古代印度語音學著作主要有兩類:和纟。其中是針對某一部《吠陀》説明其發音、聲調、連音規則等等,所以四《吠陀》都各有自己的。對同一主題,不同的有時會有不同看法,從而顔露出其賨際的方言特色。而纟則是吠陀六支《之一,其語音解説並不針對某特定《吠陀》,但可視爲的補充。現存最重要的是—。和都是要教人正確讀誦《吠陀》和咒語的文獻,是最古老的梵語語音學課本或者也可説是吹陀梵語的語音學和音系學(。儘管學者認爲應是基於而编成的,但現存的其年代都晚於梵語學者便認爲:的年代應是—而那些已經亡佚的論梵語音節劃分的規則的年代則是—。此外,除了逭兩類専著,梵語語法著作也會論及語音學的内容,特别是帕你尼(却‘)的《八章書》(啪办》和波顛闍利的《大疏》。再者,《梵書》、《森林書》《奥義書》也會出現語音學的術語。以上參見:古代印度語音學家對“音節(梵語,巴利語的結構,基本上各派間有共通的看法,衹有在劃分元音間的複輔音時,才産生分歧。共通的部分是“元音(是音節的核心細節如下::一個元音形成一個音節,即。‘—個輔音和一個元音形成一個音節,即。字首的輔音串和一個元音形成一個音節,即。一個元音,連同字首複輔音,並且若位於詩偈停頓處即位於詩偈行末)時,通可加上尾随於元音之後的一個輔音,形成一個音節,即“。輔音附属於元音。由於元音)和§音節〉間有道種相互依存的關係,所以—詞也經常擴大其義而有“元音”的意思。再者,根據—的整理,元音間複輔音的劃分法有三種:元音間的複輔音,全歸給後面元音的音節,亦即:…——。例:—。元音間的複輔音,第一個輔音歸前面元音的音節,其他歸後面元音的音節亦即:…——…。例:—。元音間的後輔音若是以“輔音半元音(,即?46.漢語史硏究集刊第六輯,,”或“輔音擦音即;,”爲始,則整個輔音串全歸後面元音的音節,否則則第一個輔音歸前面元音的音節,其他歸後面元音的音節,亦即::——“。,,,:…——…。丨关,例:——。例:—§。例:—。若根據的解説,第三種劃分法稍有不同,亦即:當複輔音的首音是非鼻音的閉塞音(—,而第二個輔音是嘶音即纟,或半元音(,,時,則整個輔音串全歸後面的音節,否則第—個輔音歸前面元音的音節,其他歸後面元音的音節,亦即:,:…——…。—且,:——。—或,,,▲,§,例:—也指出:事賨上,尽—就兼持和兩種看法、亦即像梵語可以切割成—也可以劃分爲。對此,認爲,寊際上和並没有很大不同,因爲讀誦時從一個輔音過渡到下一個輔音,中間並没有間断。話雖如此,但在用漢字音寫時,恐怕就有差别了。那麽到底哪一種較可能是佛經漢譯時所面對的呢?事寅上,學者們辛苦歸納出來的對音條例,若不看成反映譯師改變梵論梵語音節劃分的規則語劃分音節的規則以適合漢語音節結構,而是看作呈顯了或的音節劃分法,那麽答案已經很明白了。但是,也許有人會認爲,這不過是吠陀梵語的音節劃分,不足以説服人,那麽,讓我們考察一下巴利語的音節劃分。二)巴利餹的音節劃分巴利語(意思就是聖典的語言”)是上座部持誦的佛教聖典所使用的語言。據蔡奇林:指出,從語言系統來看,巴利語是屑於印歐語系,印度伊朗語族,中古印度亞利安語的一種方言。一般將它歸類於和古典梵語(相對的俗語(。它和古典梵語同樣淵源於古代印度的吠陀梵語(因此彼此有着非常親近的關係。根據:指出,僅管巴利語是這麽古老且自然的語言,但由於梵語語法研究之盛,且研究梵語的人也可以了解巴利語,因此人們就不認爲有另外研究巴利語法的需要。直到十世紀之後,國王們忙着抵禦回教徒的人侵,佛教在印度本土則走向衰敗,同時北印的梵語文學創作也不再風光,那時巴利語法學家才出現。主要有三個傳統:印度的、錫蘭的—、緬甸的關於這三家,丨:引述的話指出:其實這些巴利語法學家和現代研究巴利語的人一樣,都不是基於口頭的巴利語認知,而是透過文献來研究,並且他們的語法書也是盲目模仿梵語語法書,硬將梵語語法套在巴利語上。但是:則認爲緬甸語法學家用巴利語寫成的是涵蓋面最完整的巴利語法書。從筆者手上僅有的’及的英課看來,似乎前兩個都没有提到巴利語的音節(,倒是?48?漢語史硏究集刊第十六輯頁在解釋—詞時,引用了,:八個音節是一行詩偈),以作爲有音節)這一義項的例句。可見在該處的“音節”,談的是偈頌的音節,偈頌是要拿來吟誦的,所以也就是口頭上的音節。由於筆者手上没有此書,詳細情形目前衹能略過。現前祇能以現代巴利語學者的研究來談巴利語的音節。關於巴利語的音節,:在其—書中指出:一個語詞被分成数個音節”而説出。—個“音節”是由一個元音所構成的語音,或由一個元音加上一個或數個輔音所構成的一組語音。例如:有四個音節———。音節可以區分爲開音節(或閉音節(。開音節以元音結尾,閉音節以輔音或随韻結尾。音節也可以區分爲輕或重,輕音節以短元音結尾。重音節以長元音,或一個輔音,或隨韻結尾。而則認爲:在巴利語中,一個音節衹能有一或二個音長(巴利語,所以音節有三種:(具有短元音的開音節,(具有長元音的開音節,(具有短元音的閉音節。而具有鼻化元音(,的音節也算是閉音節根據的説法,蔡奇林(—便指出:巴利語音節結構爲:每一音節含一元音且通常以元音結尾,但若元音後接“雙子音”時,則該音節以子音結尾。如:,。因此,從巴利語的音節刺分規則來看,關於元音間複輔音的割分,是鹰於上述第二種,也就是第一個輔音歸前面元音的音節,其他歸後面元音的音節。這贴和梵漢對音語料是明顯相呼應的。此外,也讓我們考察西藏譯師及悉暴文献是如何刺分的。論梵語音節劃分的删三梵語的口頭音節劃分規則譯經目的語部分一)西藏《咒語讀誦法略集》的梵語音節劃分佛經翻譯成藏文的時間,據侃本(所指出,大概是從鬆赞干布時期(—到五世達賴喇嘛時期(—歷時約年。能延績這麽久,自有其内外在原因,但最重要的通是歷代王室的重視與扶持。也因爲王室的介人,所以對寊際的翻譯問題也能有統一的解決方式,其中影響最大的就是赤德鬆赞———命印、藏佛教大師编寫頒佈的《翻譯名義大集》(、《翻譯名義中集》(、《翻譯名義小集》(三書。尤其《翻譯名義中集》的序文裏,明文訂定了藏文佛典的翻譯規則及内容。關於音譯的部分,如下(胡進杉,:一個梵文音,與多種藏文詞語相對應的,應根據上下文創立最適當的詞語。像中的這個音,與“詞語”、“方向”、“地”、“光”、“金剛”、“牛”、“善趣”等多種詞语相對應;又像,它與持吉祥革、“喜蓮”、“枭”、“寶頂”等相對應,翻譯起來,牵涉到很多種意思。譯文用一個詞接把它們全部包括進去又辦不到,祇譯一個意義又没有充足的理由,這樣就不要翻譯,而保留梵文的原樣音譯)。對於可以做多種解釋的詞語,翻譯時不能祇按一種理解翻譯,而要做到全面對應。由此可知,藏譯佛經中也有很多梵語的藏文對音。然而因爲藏文祇有四個元音和三十個輔音,與梵語三十三個輔音、十六個元音相比,對音時就顯得不足。因此,譯師們爲配合音譯的需要,又發明了十個輔音字母,以及標示長元音、随鋇、止聲的方I?50?漢語史研究集刊第十六輯法,以便音譯梵語。讀者若要正確讀誦這些音譯詞,特别是强調讀出梵音的咒語,就需有人指導,因而也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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