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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政策体系科技部火炬中心孙启新ChinaTorchProgram学位班出国培训金字塔培训体系课程体系孵化器基础理论孵化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体系5根本宗旨:市场导向,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商品产业化产业国际化基本工具: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科技企业家政策体系:火炬计划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技术市场和成果转移平台生产力促进体系高新技术企业6(孵化器1034)国家级孵化器388国家大学科技园85国家留学生创业园21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88火炬软件园36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43中国海外科技创业园7火炬创新城市(深圳等6)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生产力促进中心、媒体、网络支撑、一报、三刊、四个协会产业化过程政策工具科技企业政策载体初创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大学生科技创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长成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火炬计划项目、重点火炬计划项目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科技兴贸计划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1、基本数据–总数:1034家(国家级380)–孵化面积:34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6万家–毕业企业:近4万家(上市超过168家)–创业岗位:125万人(大专以上74%)–人才:引进千人计划284人沈阳高新区孵化器9•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987年武汉东湖创业者服务中心成立。•留学人员创业园1994年南京金陵海外学子科技工业园成立。2000-2001年科技部会同教育、人事、专家局认定21家。举办12届年会。•国际企业孵化器1996年认定9家北京丰台IBI、上海、西安、重庆、成都、武汉、天津、苏州、广州。已经举办了11届年会•大学科技园1990年1月,东北大学科技园成立。1999年12月-2010年,科技部、教育部认定国家大学科技园85家•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温总理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建设一批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或创业孵化基地。2010年3月首批确立149家:8318大学生家企业、8万人就业。•海外科技园2003年开展试点,美国马里兰、英国剑桥、曼彻斯特、俄罗斯、奥地利、新加坡、澳大利亚昆士兰。亚太地区孵化器发展概况国家/地区孵化器数量在孵企业数量合计中国大陆772(1034)50511(60,392)2009年亚太地区共有孵化器约2000家,中国占38.6%;在孵企业约71000家,中国占71%。注:亚洲孵化器协会数据(2010)韩国2704,770日本2002,500新加坡1201800印度110600中华台北1314,274澳大利亚501,000泰国89484马来西亚1102,000乌兹别克斯坦32488新西兰10141中国香港5200越南747吉尔吉斯斯坦37316巴基斯坦11111模式*市创模式*生命周期模式*孵化器+大学模式*民营模式*创投模式*********12机遇1、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个部门、各级政府、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与支持胡锦涛主席视察厦门孵化器温家宝总理视察广州国际孵化器2、得到了各种政策的扶植规划、税收、平台3、形成较完善的孵化体系硬件、软件、网络武汉市市长唐良智甘肃省副省长张晓兰陕西省副省长景俊海昆山市委书记管爱国14对孵化器的评价•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继续加大对创业孵化器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创建创业服务网络”•2010年9月,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作用、意义,提出支持和发展孵化器事业的建议要求。•美国原商务部长骆家辉指出“各类孵化器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能力和资源,我们确信孵化器为全美的就业和商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其中多次提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重要作用及支持措施。如“统筹安排产业集群发展用地。规划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地方各级政府要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孵化器,到2015年,在孵企业规模达到10万家以上”。孵化器相关政策《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国家级孵化器的四项税收减免政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复核工作《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孵化器的统计工作创业导师工作培训工作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发展历程简介创新基金年度预算图105855567.51114283505101520253035亿元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年度发展历程简介1999年国务院转发了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国办发[1999]47号)创新基金的性质:具有政策性、引导性、非盈利性的专财政资金;创新基金的宗旨;探索公共财政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新模式,不断加强对地方及社会资金的引导,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创新基金的支持对象:产业化初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企业人员在500人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支持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等;创新基金的支持方式: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投入。项目申报:创新基金项目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基层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单位评审立项,省财政备案后,由推荐单位报基金管理中心的方式进行。项目受理:创新基金项目受理采取由网络系统按技术领域自动分配给领域负责人,领域负责人按《项目申报通知》、《项目申报须知》、《指南项目》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重点为项目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支持方向,领域负责人的意见由处长复核。合格的项目进入审理程序。项目审理:创新基金项目审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保证项目审理的规范性:专家评审,专家的产生由系统自动提取;专家评审工作背靠背的方式在网上进行,评审意见汇总由专家组长完成,每位专家评审意见均可调取;根据项目数量和时间要求分别采取异地、联审、会议的方式进行;项目的计划支持金额是根据当年预算及本批项目拟安排资金综合测算后,分档按排,并纳入系统管理中。项目监理: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工作按以下依据进行: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创新基金项目监理按以下方式进行: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监理验收的日常管理工作;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跟踪审核项目承担单位的半年报、年报和重点项目的验收并对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监理验收工作进行抽查;配合驻部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部专员办对创新基金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创新基金十一五”期间,创新基金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导向共立项17893项,资助金额115亿元。1.确定法律地位: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第16条规定,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助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2.预算大幅提高:“十五”末期(2005年)创新基金年度预算为6亿元,“十一五”末期(2010年)创新基金年度增至35亿元,增长了5.8倍。3.创新支持方式:在对企业直接资助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企业间接资助方式,2006年和2007年分别设立了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取得成绩2007年第一家创新基金支持的医药研发服务企业在美国纽交所上市;2009年在创业板首批挂牌交易的28家企业中承担过创新基金项目的有11家;2010年已有158家通过创新基金培育的企业已有上市;一批以无锡尚德、“龙芯”CPU、开米股份、中航惠腾等为代表的行业“领头羊”一批企业研发的技术成果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国际标准制订中发挥重要作用。如大连路明科技集团率先攻克了世界蓄能发光材料研发难题,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北京佳讯飞鸿、科通电子、康比特等一批企业参与了神舟飞船、北京奥运会、青藏铁路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天元网络公司参与制定了10项国际标准、5项3GPP标准以及80%以上的国内行业标准。火炬计划项目火炬计划设立时间:1988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火炬计划的宗旨:高新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火炬计划项目的支持对象:企业实施的自主研发成果或转化成果的产业化;火炬计划项目的支持方式:金融体制改革前为贷款额度,最高达到40亿元。金融体制改革后为无偿资助,最高为2亿元;随着火炬中心、市场中心、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合并,2007年火炬计划整合原火炬计划、原科技兴贸计划、原成果推广(技术转移)计划、原生产力促进中心专项、原大学科技园专项,火炬计划具有了新的内涵: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环境建设。火炬计划项目支持对象拓展为:产业化示范项目和环境建设示范项目两大类别。高新技术企业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6%–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4%–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税收优惠。34谢谢!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孵化器管理处孙启新电话:010-88656206传真010-88656207E-mail:sunqx@ctp.gov.cn新浪微博:火炬_孙启新
本文标题: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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