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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改革开放34年的历程与发展新中国的金融事业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诞生、一起成长的,至今已走过了63年的历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金融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经过34年的曲折历程和改革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体制初步形成,整体金融实力不断壮大,金融宏观调控不断加强,金融业在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一篇:改革开放前我国的金融体制的形成与发展1978年以前新中国金融体制的形成及其特点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初步建立“大一统”的金融体制的形成和发展第二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历程(1978-今)与中国金融体系的基本现状金融宏观调控体制改革的历程及金融调控体系的现状从高度集中的金融调控体系到市场化调控体系的初步建立(1978-1993年)证券回购业务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货币政策间接调控体系在发展中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与人民币可兑换进程人民币可兑换改革进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汇管理体制(1994年至今)人民币可兑换改革进程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外汇黑市交易屡禁不止我国外汇黑市概况外汇黑市存在的原因治理外汇黑市的对策银行业发展与银行监管体制改革银行的恢复发展与体制改革国家商业银行的恢复与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战略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它商业银行的发展与改革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其发展思路政策性银行的建立与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建国以来到1984年从1984至1993年底从1994年到1998年从1998年到2003年2003年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银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概况成立银行业协会的重大意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新时期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深化城市信用社的改革与发展城市信用杜是改革的产物城市信用社在改革中不断壮大城市信用社在清理整顿后继续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与整顿信托业发展、整合及其管理体制改革信托业的产生信托业的整合及管理体制改革信托业目前的发展状况金融租赁和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金融租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担保业的产生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情况第一篇:改革开放前我国的金融体制的形成与发展1978年以前新中国金融体制的形成及其特点新中国金融体系的初步建立新中国金融业的萌芽,可追溯至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其真正诞生,则是在解放战争年代。解放战争胜利在即之时,为了统一货币、促进物资交流、支持生产恢复和发展,中央开始着手创建完整的金融体系。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组建成立。这是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开端,标志着新中国金融体系的诞生,新中国的金融事业已经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之后,通过合并解放区银行、没收并改组官僚资本银行、取缔外资银行的在华特权、改造私人银行与钱庄,以及建立农村信用社组织等途径,新中国金融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到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我国已经建立了以人民银行为核心,在人民银行统一领导下的几家专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格局;对各类金融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有效调控了市场货币供求。新中国金融体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制止了存在多年通货膨胀,稳定了金融体系;通过贯彻统一财经工作的决定和《共同纲领》的金融政策,便利了城乡物资交流,支持了国营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国民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大一统”的金融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从1951开始,国家便按照一切信用归国家银行的原则,使人民银行成为“信贷中心、现金中心和结算中心”,承担了为国家“守计划、把口子”的资金供应和货币监督任务。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相适应,各类金融机构按照苏联银行模式进行了改造,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即“大一统”的银行体系模式,并于1953年开始建立了集中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管理体制,实行“统存统贷”的管理方法,银行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为经济建设进行全面的金融监督和服务。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70年代末。在计划经济的特定环境下,“大一统”的金融体制有利于统一指挥,便于政策贯彻和全局控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和60年代初的三年经济调整期间,这种金融体制曾十分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效率和优点。但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应有的发挥。突出的一点是统得过多,忽视商品和市场的作用,尤其是基层金融机构,更无法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因此,金融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相对不够充分,正如邓小平同志多次所讲:过去的银行不是真正的银行,是会计出纳,是货币发行公司。当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发挥社会主义企业活力的方针提上日程的时候,克服这种缺点的金融体制改革才有现实性和迫切性。第二篇: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历程(1978-今)与中国金融体系的基本现状金融宏观调控体制改革的历程及金融调控体系的现状从高度集中的金融调控体系到市场化调控体系的初步建立(1978-1993年)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从1978年真正开始。1979年10月,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把银行作为发展经济、革新技术的杠杆,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从而开始了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30年来的金融改革,遵循了一个以市场为取向的、渐进化的改革逻辑,改革的巨大成就体现在从整体上突破了传统的计划金融体制模式,基本建立起一个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金融体制模式。在金融调体制改革方面,以1993年为界,其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3年),主要是突破过去那种高度集中型的金融机构体系,朝多元化体系方向改革。中央银行体系的形成随着“大一统”的金融体制逐步向多类型、多层次的格局演变,金融管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在此形势下,中国人民银行仍然一身兼二任,就会削弱其统管金融全局的地位。在这种背景下,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与地位,即:作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是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应主要用经济办法对各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同时,另设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原来所办理的全部工商信贷业务和城镇储蓄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变革的一项重大转折,即中央银行体制的正式建立。中国货币市场的产生改革开放后,商品经济的发展、金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给货币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收入分配格局的重大变化为货币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国有企业的客观现实和财政体制、投融资制度的改革,客观上也要求货币市场的形成和发展。(1)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初步形成。这一市场出现得比较早,但发展较慢。自1979年开始,我国开始大力推行商业票据。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并从1985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商业票据承兑贴现业务;1986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以贴现形式买进未到期票据,正式开办了商业票据再贴现业务,从而标志着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初步形成。(2)同业拆借市场的形成发展。同业拆借市场是我国货币市场中产生最早、发展最快、最具代表性的市场,它伴随着众多银行和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而发展。1985年“实贷实存”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的实行,允许并提倡金融机构之间以有偿方式相互融通资金;在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可以互相拆借”。这些政策促进拆借业务在全国的迅猛发展,同业拆借中介机构也在一些大中城市都先后成立。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初步形成了一个以中心城市或经济发达城市为依托,跨地区、跨系统的资金融通网络,同业拆借市场也逐步发展成为我国货币市场中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部分。另外,在这一阶段里,国债回购业务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也开始出现,壮大了发展中的货币市场。金融宏观调控体制的建立与货币政策的发展完善1979年末开始的经济金融改革,核心是逐步发挥市场在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这时期是计划和市场调节并存的时期,伴随着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我国的金融体制和货币信贷体制也适时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可以将这一时期内货币政策的发展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1979-1983年间的货币政策。1979年,我国着手改革僵化的“统存统贷”的信贷资金计划管理体制,在部分地区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将信贷资金计划管理上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同时也促进了信贷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这一信贷资金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即中国人民银行和各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并没有分开,各专业银行在资金使用上仍然吃人民银行的“大锅饭”。(2)1984-1988年间的货币政策。这期间包括1985年和1987年两次紧缩政策。1984年人民银行发布了《信贷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并决定于1985年初开始正式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办法,将中国人民银行与专业银行的资金往来由计划指标分配关系改为借贷关系,其进步意义是明显的。但是,这一办法在客观上却造成了1984年底的信用膨胀和货币发行失控,从而成为1985年热胀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动用了一系列紧缩手段对经济降温。同时,人民银行开始建立一套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调控手段,如1984年建立了存款准备金制度,并于1985年将各类存款上缴的法定准备金比率统一降为10%。这一间接调节杠杆的启用,增强了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能力,也标志着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的时机成熟了。不过,这次调控虽然也用到了利率等间接手段,但计划手段仍然居于主导地位。从1987年的紧缩政策看。1985年货币、信贷的双紧政策在抑制过旺的总需求的同时,也导致了生产的“滑坡”,中央银行被迫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取消了对专业银行贷款规模指令性控制。1986年下半年国民经济再次升温,1987年央行再次执行紧缩货币政策,并尝试了诸如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4]、调高对专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回收再贷款等多种间接调控手段,开始重视对基础货币供应的调控。这些措施成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方式开始由直接向间接转换的重要标志。(3)1988-1993年间的货币政策。1988年初,中央银行提出“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的货币政策,决定继续紧缩银根。但在不久,央行迫于各方面压力放弃了紧缩政策,再加上价格放开因素,货币、信贷从上半年起迅速增长,造成了改革开放以来前所未有的经济过热。从9月份开始,央行开始采取带有计划性的紧缩政策。第一,于9月1日和次年2月1日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并将法定准备金提高到13%,次年建立了备付金制度;第二,整顿结算纪律,严格货币发行的指令性计划管理和现金管理;第三,对信托公司开办了两类特种存款,严格压缩了信贷规模,并加紧对信托机构进行清理;第四,严格控制再贷款的资金来源及投向,向重点行业和产业倾斜。这种政策在取得成功的同时,却使中国的经济增长转入了一年多的衰退期。为保持经济增长,人民银行从1989年8月开始放松银根,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3次调低了存贷款利率,加大中央银行贷款的投入量。1992年后,新一轮经济过热再次出现。1993年央行首先采取了带有行政色彩的严厉的信贷计划来控制信贷规模;并于5月和7月两次提高存贷款利率。除此之外,央行还采取了诸如整顿信托业、加强金融纪律、限制地区间贷款等措施,在宏观上收紧了银根,整顿了金融秩序,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金融机构更多的不良资产,损害了非国有经济,暴露出央行调控能力不足的缺点。在这一时期,中央银行开始注意发挥利率调节资金供求的杠杆作用,并开始通过再贷款和再贴现政策实施间接调控。再贷款逐渐成为调控基础货币的主要手段[5]。至此,除尚未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外,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间接宏观调控机制手段。金融市场化调控体系的成熟阶段(1994年-今)1994年以后,中共中央已经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本文标题:中国金融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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