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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一阶段测试卷考试科目:《国际私法》第一章到第三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专业:学号:身份证号:姓名:得分: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中,(D)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A.比尔B.盘西尼C.斯托雷D.萨维尼2.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B)。A.法院地法B.该国国际私法C.该国区际私法D.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3.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A.秦律B.汉律C.唐律D.大明律4.我国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中的连接点是(A)A.动产B.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C.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D.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5.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法人的经常居所地是指(A)A.主营业地B.登记地C.管理机构所在地D.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6.自法则区别说以来,最早以当事人的本国法作为属人法的是(C)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普鲁士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900年《德国民法典》7.下面有关冲突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是(D)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C.冲突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8.甲在韩国工作,国籍不明,经常居住地在中国,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甲的国籍应视为(C)A.中国B.韩国C.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D.无国籍9.国际私法要解决的法律冲突,主要是指(A)A.法律的国际冲突B.法律的区际冲突C.法律的人际冲突D.法律的时际冲突10.行为地法原则主要适用的领域是(A)A.行为方式B.行为人的行为能力C.行为人的权利能力D.以上均不是2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号码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每小题2分,共20分)1.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解决方法包括(ABCD)A.适用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B.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C.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D.适用现在居所地法律2.国际私法包括下列哪些规范?(AB)A、我国《民法通则》第8条第2款规定:“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B、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C、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D、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3.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有(ABCD)A、在中国注册的某公司伪造提单、保险单、商业发票等进行信用证诈骗的法律关系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D.中国公民在印度旅游时遭遇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关系4.下列系属公式中,哪些是行为地法原则的具体表现(ABC)A.物之所在地法B.合同缔结地法C.婚姻成立地法D.法院地法5.认许外国商业法人在内国活动,目前各国采取的程序有(CD)A.特别认许程序B.专门认许程序c.一般认许程序D.概括认许程序三、名词解释1、连接点:又称为连结根据或连结因素。是指冲突规范中就范围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地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因此,在准据法表述公式中,连结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2、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3、法律冲突:又称法律抵触,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所各国民法规定不同且都有可能对它进行管辖而发生的法律适用上的冲突。4、直接调整方法5、双边冲突规范:其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四、简答题31.简述单边冲突规范和双边冲突规范的区别和联系?答:单边冲突规范与双边冲突规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是,双边冲突规范解决的是普遍性的问题,而单边冲突规范只规定特殊问题应以什么法律为准据法。例如,“继承适用死者死亡的本国法”这条双边冲突规范就明确回答了一切涉外继承关系应以什么作准据法这样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而“德国人的继承,虽于外国有住所,仍依德国法”则只规定了德国人的继承应适用什么法律,而对于在德国有住所的外国人的继承问题应适用什么法律未作规定。而单边和双边冲突规范的联系则表现在:任何一个双边冲突规范在适用过程中都可以分解为两条相应的独立的单边冲突规范,而单边冲突规范亦可通过法院的类推,推导出与之相应的另一个单边冲突规范,并可将两者结合成一个双边冲突规范。2.简述冲突规范的特点。答:(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实体法规范,它是法律适用规范;(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法规范,它是法律选择规范;(3)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因而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明确性和预见性;(4)冲突规范的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3.简述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答: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关系(包括商事关系)。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成涉外民事关系:(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各方均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2)作为民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履行的某项义务;(3)作为民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外国。它包括涉外物权关系、涉外债权关系、涉外知识产权关系、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遗产继承关系等。4.简述法律冲突的分类。答:法律冲突的种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议会纪要》的通知(法发[2004]96号2004年5月18日公布)中,包括1、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冲突;2、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3、规章之间的冲突;4、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的冲突。法律冲突选择适用的原则: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原则上适用上位法。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法律或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法律或行政法规授权部门地方性法规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其规定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对属于地方性事务的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用等。规章冲突:法律或行政法规授权部门规章作出实施性规定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国务院决定命令授权的事项或属中央宏观调控的事项需要制订全国统一的市场活动规则及对外贸易和外商投资事项作出规定的优先适用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根据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授权,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规定、对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作出的规定应当优先适4用等。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冲突的,优先适用特别规定。5、简述国民待遇的特点。答: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内国公民享有的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当今国民待遇的特点是:1)一般以互惠为基础,而且一般在国内立法中已有规定,多采取对等原则;2)国民待遇原则是给予在内国的外国人与内国人同等的权利而非同样的权利;3)除公认应赋予外国人在必需的民事权利方面以国民待遇外,还通过条约将国民待遇适用于船舶遇难施救、申请发明专利权、商标注册、版权以及民事诉讼权利方面。五、案例分析题甲是一家生产农用化工产品的跨国公司,其股东大部分是英国人,该公司在美国注册,但主要的营业机构设立在巴基斯坦。2003年该公司经批准在中国设立了一个分支机构。2004年年初,该公司与中国某国有企业就一批农药销售合同发生争议。我国法院应当如何认定该公司的国籍国?答:美国。中国在实践中确定法人国籍的做法:我国在实践中是以法人登记成立国为其国籍国的。住所地和国籍国是有所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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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国际私法第1阶段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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