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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高专评估基础知识篇(第二部分)1、什么是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是根据一定的目标和标准,运用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对客体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教育部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按照《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要求参评院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要求,做好自评工作,并派遣专家组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满足社会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形成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评估结论。2、为什么要进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的意义)?通过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进学校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职高专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推动学校自觉地按照教育规律不断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3、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关于教育要“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统一,以能否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作为评价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的基本标准,引导学校从实际出发,准确定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办出自己的特色。4、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二十字方针”是什么?如何理解“二十字方针”?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二十字方针。“以评促建”就是以评估工作带动学校各项建设和发展;“以评促改”就是通过评估工作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创新;“以评促管”就是要通过评估更新学校的管理观念,提高管理水平;“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说明评估只是手段,通过评估工作加强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最终的目的。5、为什么说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评估工作,可以系统总结人才培养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实施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办学目标和定位,规范办学标准,自觉建立人才培养质量自我保障和监控机制;总结优秀学校的办学经验,树立典型,不断增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的内在动力;发挥评估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导向作用。6、为什么说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是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一次全面评估?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的要求,评估的内容非常全面,既包括对人才培养效果的评价,又包括对条件和过程的评价,尤其注重对人才培养过程的评价。是对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方面工作的全方位检验。7、评估的基本任务评估是根据一定的目标和标准,运用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对客体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基本任务是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满足社会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形成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评估结论,为学校深化改革、强化建设与管理,实现持续发展;为社会各方择人用人;为学生选择学校;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改善宏观管理,推进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依据。评估的本质是价值判断,即对学校教育目标和标准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和人才培养工作达到教育目标和标准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评估的核心是建立标准(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评估指标体系是标准的分解,指标是标准某一方面要求的具体化或行为化的体现。由于现行方案是一个试行方案,需要通过评估实践认真听取学校和专家组的意见加以修改完善。评估的基础是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的主要信息,准确地了解实际情况,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现状、特点和规律进行客观描述。评估的关键是进行科学分析。只有在准确了解学校实际情况基础上的科学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评估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是让被评学校通过评估受益,特别是让教育的主体——学生真正受益。评估的结果是形成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既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又对学校具有规范、激励、导向作用,体现社会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认可、满意程度的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评估结论。8、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原则(1)科学性、可测性、可操作性相结合:评价方面和项目的选取在遵循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规律的同时,努力使评价项目少而精,便于操作。(2)现实性与导向性相结合:评价项目的选取及其合格标准的确定,既从我国高职院校的实际出发,又考虑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趋势对高职高专教育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导向性,指标体系既要正确地体现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又要成为学校教学工作自检的尺度,引导学校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为前提,以办学基本条件建设为基础,以教育思想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强化教学管理为保证,不断把教学工作推向新的水平。(3)条件、管理、效果评价相结合:评价项目的选取既要重视办学条件的建设,也要注重学校积极性的发挥,又要注意实际效果,并将三者统一起来,进行综合评判。(4)规范性与创造性相结合:对于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做到的,给出了规范性要求,对于具体工作的做法,不套用一个模式,而是鼓励学校发挥能动性和创造性,办出特色。(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于能用数量进行衡量的项目,给出了定量标准,对不易用数量确定是否合格的项目,给出了定性要求,由专家组做出判断。(6)全面评价与重点评价相结合:评价项目的确定,既要反映教学工作的全貌,又要突出重点。根据以上原则,本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指标内涵及标准、评价意见等四部分构成。适用范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本科院校举办的职业技术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9、评估的程序(1)学校自评。被评学校按评价指标体系,在广泛发动全校师生员工参与的基础上,进行自我评价,并在规定的评价时间前一个月向高教处、职教与成教处提交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综合反映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育质量。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自评的进行方式、评价结果及依据、存在的重要问题、改进工作的设想等。(2)专家组进校考察。考察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听课、实地查看、测试、查阅背景材料及文件档案(一般应提供3年来的原始资料)等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专家组经过讨论,写出考察报告和评价结论建议,离校前就考察情况与学校交换意见。10、学校的自评工作有哪些?(1)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有关评估的文件,准确理解《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基本精神,掌握各评估指标及观测点的内涵与等级标准,以及学校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2)认真回顾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管理发展的成果、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制订整改的方案和措施,把“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落到实处。(3)按评估指标、观测点的等级标准和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系统地搜集、整理、提供主要信息。提供的资料可分两类:一是各评估指标的依据材料,需单独成卷供专家组审阅;二是其他背景材料和原始材料需列出目录备查。(4)组织校内专家和干部、教师,按评估指标和观测点的权重系数进行分项自评赋分,并提出各二级指标的自评等级建议。必要时,组织专门小组,系统总结学校改革创新成果,确定学校特色或创新项目,撰写特色或创新项目的论证报告。(5)填写学校自评结果汇总表和学校分项自评结果一览表(内容包括指标名称、自评等级,评定该等级的依据说明、证据或佐证资料目录四个方面)。(6)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政领导审定,最终形成学校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一般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学校概况(沿革与现状);自我评估(包括在改革、建设、管理、发展总体上取得的成果和自评结果);特色或创新项目的简要说明;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思路及措施。(7)自评材料和数据的准备应本着实事求是、少而精的原则,充分体现针对性、原始性、真实性,不允许临时突击补充和修改原始材料和数据。对于修改原始材料和数据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严肃处理。11、《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有多少个指标和观测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确定的评估指标体系,此次评估指标体系包括6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36个主要观测点。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参考权重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与办学思想学校定位与发展规划0.4教育思想观念0.3教学中心地位0.31.2产学研结合●产学研结合12.师资队伍2.1结构●学生与教师比例0.2建设专任教师结构0.6兼职教师数量与结构0.22.2质量与建设质量0.5建设与发展0.53.教学条件与利用3.1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行政用房0.2教学仪器设备0.5图书馆及校园网0.2体育运动设施0.13.2实践教学条件●校内实训条件0.5校外实训基地0.3职业技能鉴定0.23.3教学经费经费保证情况0.5学费收入用于教学经费的比例0.54.教学建设与改革4.1专业●专业设置0.3教学计划0.4专业教学改革试点工作0.34.2课程●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0.5教材建设0.2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0.34.3职业能力训练●实践训练体系0.6职业能力考核0.44.4素质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状态和效果15.教学管理5.1管理队伍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情况15.2质量控制●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0.3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0.3教学质量监控与学生质量调查0.46.教学效果6.1知识能力素质职业能力0.6必备知识0.2基本素质0.26.2就业与社会声誉●录取新生报到率及毕业生就业率0.7社会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0.3说明:上表中15项二级指标中为标注“●”的是重要指标,共8项。12、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标准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8项。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①优秀: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A≥12,C≤2,D=0;(2)重要指标中,A≥7,C≤1;(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②良好: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或不满足优秀条件,而C=0,D=0。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③合格:同时满足:(1)全部评估指标中,D≤3;(2)重要指标中,D≤1。④不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的。13、二级指标等级评定先就观测点达到相应标准的程度赋分。接着将观测点的赋分乘以该观测点的权重系数得出加权分值,再将观测点的加权分值相加得出该二级指标的加权分值,并按四舍五入原则赋分,确定等级。赋分与定等的区间为:优秀:4.5~5分;良好:3.5~4.4分;合格:3~3.4分;基本合格:2.5~2.9分;不合格:≤2.4分。14、评估专家组的组成评估专家组教育部高教司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派,从专家库中选调。每组由7至8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另配秘书1名。专家组长全面负责领导专家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某些工作。15、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什么?(1)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学校提供的主要信息和自评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核,准确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2)以掌握的学校实际情况为基础,通过科学分析和民主讨论,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按评估方案分项赋分、评定等级(每个专家赋分到小数点后2位,专家组综合赋分到小数点后1位),并提出评估结论建议。(3)对学校申报的特色或创新项目,在现场复核、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讨论
本文标题:高职高专评估基础知识篇(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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