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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应该知道的……——六个教育法规的学习辅导注:以下提纲中括号内的数字为法律或法规的条款序号2六个教育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六.《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一、教育法的概念教育法是指调整各级各类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和狭义)。“各级教育”——学前、初等、中等、高等教育。“各类教育”——因划分标准不同而类别不同。学制系统:学校教育与非学校教育;办学主体:国家教育与民办教育;教育内容:基础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教育对象: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特定群体:残疾人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原则(3/5)2.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8)3.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9)4.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第一,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第二,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国民教育领域的学校等机构的教育活动与事务)5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三、我国教育法制的定义⑴我国教育的社会事业性(1/8/9/13)⑵教育优先发展性(4)⑶规定了基本的教育规划(2/14/15/16/25)⑷确定了教育的规范化(第二章)⑸执法机构和责任人(政府/教育行政/校长)6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四、我国教育事业的指导思想1.我国教育的性质和地位(4/5/9)2.我国的教育方针(3)3.我国教育的基本内容(6/7/12)4.教育的国家行为(10/11/13/14/15/16)7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五、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1.学校教育制度(17:四个层次)2.分类制度(义务、职业、成人、扫肓)3.结业制度(考试、学业、学位)4.督导与评估制度(24)8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六、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1.法律地位(31)2.设立条件与设置程序(26/27)3.权利与义务(28/29)七、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34)9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八、受教育者1.受教育者概述(适龄儿童、从业人员、企事业职工、公民)2.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42/43)3.受教育者的保护(第五章)九、教育与社会1.社会发展离不开教育(社会事业性)2.全社会都应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第六章)10•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五十二号主席令;•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1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法体现七个亮点:1.进一步明确了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2/5)。2.对义务教育采取新的经费保障机制,首先体现在义务教育的投入上(44)。3.对义务教育的管理机制有了明确规定(7)。4.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采取多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12/43/6)。12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5.进一步推动实施素质教育,明确了义务教育的质量要求(第五章)。6.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作出新的明确的规定(30/31)。7.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作出专门的规定(22)。1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的主要规定解读:保障教师权益,提高教师待遇:1.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教师法第七条:6项权利);2.政府应当保障教师待遇(31/42):1)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2)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3)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工务员;4)给予有关教师补助津贴。1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的主要规定解读:对义务教育教师的要求:1.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法8);2.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29);3.应当取得教师资格(30)15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的主要规定解读: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育质量:1.加强教师培养,发展教师教育(32);2.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30);3.保证并提高教育质量(35)。16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的主要规定解读:促进师资力量均衡发展:1.均衡配置县级行政区域内师资力量(6);2.鼓励城镇教师和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作(33)。17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3月1日起施行;内容共八章,五十二条;18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解读一、管理体制第四条第三款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二、免费范围第三条第二款明确“实施义务教育,不得收取学费、杂费、借读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19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解读三、非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第十二条规定:“持有本省居住证的人员,与其同住的子女需要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符合省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就读;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保障。”20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解读四、义务教育学校1.规范学校设置。(第十六条,第十九条)2.加强学校建设管理。(第十七条)3.保障学校安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4.加强学校资产和内部管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21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解读五、义务教育教师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2.保障教师待遇(第三十条)3.加强教师管理(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22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解读六、素质教育1.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第三十四条)2.学校职责(第三十六条)3.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职责(第三十七条)4.家长职责(第三十五条)2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解读七、经费保障1.明确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目标(第四十条)2.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化管理(第四十一条)3.明确义务教育经费来源和投入机制(第四十二条)4.明确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2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解读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生源均衡(第十条,第十一条)2.学校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均衡(第二十二条)3.师资均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农村任教津贴”)4.经费均衡(第四十二条)九、法律责任(第七章)25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亮点1.明确“五费”全免2.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3.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入学4.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与小区同步建设5.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6.学校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26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一、教师概述1.教师法的立法宗旨(1)2.教师的职责(3)⑴教书育人⑵培养建设者与接班人⑶提高民族素质3.教师的法律地位⑴教师与教育行政机关的关系(5/17/22)⑵教师与学校的关系(5/17/22)⑶教师与社会的关系(4/33)27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教师的权利(7)⑴教育教学权;⑵学术研究权;⑶管理学生权;⑷获取报酬权;⑸民主管理权;⑹进修培训权。2.教师的义务(8)⑴遵守宪法、法律与职业道德;⑵为人师表;⑶贯彻方针;⑷执行教学计划;⑸履行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28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三、国家教师制度1.教师资格制度(10)⑴中国国籍;⑵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品德;⑶规定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⑷教育教学能力。2.教师职务制度(16)3.教师聘任制度(17)29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教师的培养与培训五、教师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30《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未成年人保护概述1.立法宗旨(1):“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基本原则(4)四项原则:保障权益、尊重人格、适应身心、教保结合。3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司法制度1.家庭(第二章):⑴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8);⑵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权(9);⑶教育未成年人(10);⑷承担责任(11/1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司法制度2.学校(第三章):⑴贯彻教育方针(13);⑵尊重受教育权(14);⑶尊重人格(15);⑷安全防范(16-19)。3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二、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司法制度3.社会(第四章):⑴创造育人条件和环境;⑵尊重人格,保障权益;⑶政府作为。4.司法(第五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司法保护3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三、法律责任(第六章)1.刑事责任2.行政责任3.民事责任35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新形势下修订并重新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全国教育系统的模范教师,特别是抗震救灾英模教师学习,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自觉规范思想行为和职业行为,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教育部〔2008〕2号)361997年《规范》一、依法执教。二、爱岗敬业。三、热爱学生。四、严谨治学。五、团结协作。六、尊重家长。七、廉洁从教。八、为人师表。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规范》一、爱国守法。二、爱岗敬业。三、关爱学生。四、教书育人。五、为人师表。六、终身学习。37一、“保护学生”首次加入师德规范二、对“师德师才”提高要求1.既要“志存高远”也要“知荣明耻”2.既要“崇尚科学”也要“终身学习”3.既要“严慈相济”也要“良师益友”三、评价学生观念要改变1.不再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2.提出新的人才观四、教学方式有所改变1.高徒未必出自严师2.变“严谨治学”为尊重规律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38《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一、本条例的概述1、法律依据(1)2、适用范围(单位、时段、事故)(2)二、预防原则(4-8)行政、学校、学生、监护人、其它39《杭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三、学校依法承担责任的范围(10)十六条四、学校免责的范围(11)十三条五、事故处理的追责(12/13/14/24)与程序(15-20)40愿我们:从走上讲台的第一天起就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遵法守则的好教师;尊教爱生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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