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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与发展2006年3月新中国成立以来,预防保健事业走过了56年的光辉历程,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进步。我们用占世界1%的卫生投入,保证了占世界22%人口的健康,主要卫生指标居发展中国家前列,婴儿死亡率由20世纪40年代末的200‰,下降到25.5‰;居民期望寿命由35岁,提高到71.8岁,提高的幅度超过了经济发展幅度,接近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的水平,国民的总体健康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得到落实。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和预防接种等综合性预防措施,极大地降低了传染病的发病率。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上世纪60和90年代分别消灭了天花、脊髓灰质炎。自上世纪50年代起,基本上控制了鼠疫、霍乱、黑热病、斑疹伤寒、回归热、麻风病、丝虫病等疾病的流行。2003年和2004年,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成功、有效地控制了非典疫情。1953年经政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卫生防病工作的主体----省、地、县三级卫生防疫站;上世纪90年代,随着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陆续挂牌;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4年末,全国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预防保健中心)3586个,卫生人员20.98万人。全球SARS病例分布(至2003年6月16日,总病例:8,460例,死亡:799例)加拿大(243)美国(72)哥伦比亚(1)巴西(3)欧洲10国(38)科威特(1)印度(3)俄罗斯(1)蒙古(9)中国(5326)香港(1755)越南(63)新加坡(206)澳大利亚(5)新西兰(1)韩国(3)澳门(1)台湾(698)马来西亚(5)印度尼西亚(2)菲律宾(14)泰国(9)在全球化趋势迅速发展的当今世界,非典所引发的公共卫生危机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并不仅局限于发生该事件的地区。不仅危及广大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医疗卫生领域,给国民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带来重大影响。非典疫情的发生,暴露出我国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体制长期存在的弊端,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被提到了党和政府的工作议程.胡锦涛总书记明确要求,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工作,要把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联系在一起,统筹考虑、部署安排;温家宝总理在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了加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提出:“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努力控制艾滋病、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等重大疾病,积极防治职业病、地方病。”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了《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等一系列防治规划和非典、禽流感、鼠疫、疟疾等重大疾病监测防制方案;开展了系统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研究工作;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48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部分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有关部门大力配合支持与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下,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我国疾病控制体系建设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目标基本实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三级预防保健网覆盖城乡,具有中国特色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框架基本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研究主要内容:通过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职能缺位错位、机构人才配置现状、财政投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基层组织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等一系列阻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了重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需要解决问题的建议及其解决问题的构想及其工作思路。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1)明确体系现存关键问题和解决策略;(2)界定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公共职能;(3)以公共职能为前提测算人财物配置标准;(4)研制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5)以工作规范和流程为前提设计工作和管理制度;(6)研制规范、流程、制度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标准;(7)拟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绩效评估方法和标准。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第一阶段研究工作(职能定位研究)收集和总结了国内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职能、职能类别、类别中服务内容和具体项目,以实际承担的工作为基础,对近200个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调查。提出了重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需要清楚界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共职能,履行公共职能需要的人力配置、物力配置、财政经费保障,改革现有管理体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建议。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对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自应该承担的工作做了分类,提出了国家、省、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公共职能和工作项目(7大职能,25个类别、78项内容和255项工作)(1)疾病预防与控制;(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3)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5)实验室检测与评价;(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7)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第二阶段研究工作(规范化建设研究):针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科室、工作(项目)三个层面•选定艾滋病、结核病等五种疾病,以及免疫规划、疫情信息管理等五项职能•围绕职能定位、人员编制标准、机构建设装备标准、政府投入项目与标准、质量控制、绩效评估标准、机构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开展研究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需要完成的12项具体工作内容:⑴研制五病防制和五职能项目工作规范,为实施项目管理提供依据;⑵明确五病防制和五职能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和落实程度;⑶建立五病防制和五职能项目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监控指标体系,明确关键指标,并通过调查明确这些指标的现实达成程度;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⑷明确满足五病防制和五职能项目工作规范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和任务,现实操作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障碍;⑸明确实施五病防制和五职能项目工作规范的人力配置需要;⑹明确实施五病防制和五职能项目工作规范的日常工作经费配置需要;⑺明确实施五病防制和五职能项目工作规范的仪器设备配置需要;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⑻研制五病防制和五职能项目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明确关键指标;⑼研制地、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科室设置方案和科室工作规范;⑽研制地、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⑾研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的公共卫生工作规范;⑿研制县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和工作规范。开展体系建设研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与发展第一阶段研究阶段性成果已经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所采用;《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已与发改委联合下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已经上网征求意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编制规定》已递交中编办审定。第二阶段研究计划通过2年左右的努力,探索疾病预防控制统筹、和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和客观、科学、可操作的绩效评估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法律和法规上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与任务的同时,也明确了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更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法律保证。•经商财政部同意,卫生部发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40号部长令),明确提出:中央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对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的职责、任务做了明确界定。希望能够通过明确职能、落实责任、深化改革、优化队伍、定编定员和保障经费等一系列措施的落实,健全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机制建设,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发展推进机制建设,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发展•组织、建立了国务院艾滋病、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协商有关部门建立了卫生部、农业部----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应对口岸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民航总局----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卫生部、总后卫生部----军地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会同卫生部医政司组织相关专家对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工作内容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工作规范进行研讨。编制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医疗活动中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和《县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和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在卫生部网站公布,向全国广泛征求意见。各级疾控机构的在各类医疗机构活动中的共同职责•掌握医疗机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监测评估医院感染控制效果•督促指导传染病隔离治疗•免疫预防相关工作•医疗机构职责范围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编制了《关于加强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社区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内容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社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考核评价和规范化管理职责与任务。•提出组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的建议,已经得到中编委和人事部的正式批复。卫生部疾病控制司更名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人员由目前的31人增加到80人。明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推进机制建设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发展依法负责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研究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制订全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项目,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疫情蔓延;承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开展•与国家发改委共同制订了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联合下发了《省、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验室建设要求及其装备和检验人员能力要求,解决了多年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建设无标准和检验人员无能力要求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实验室硬件建设和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与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已经上网征求意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开展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开展组织拟定了《关于规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室设置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规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室设置意见,划分了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能与工作任务。一、科室设置原则•以有利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为出发点,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
本文标题: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与发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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