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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广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林体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7]25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德府发[2007]47号)和《广汉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07]21号),有序推动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的和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三农”工作的一件大事,是一场调整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林农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市生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按照德阳市政府的工作要求,2007年我市要全面推开并完成改革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规范改革工作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方式,以确保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二、主要工作内容(一)成立机构。各乡(镇)应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林改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二)宣传发动。要逐级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林改工作。乡(镇)、村(组)要召开党员干部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全面组织发动改革工作。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标语专栏、明白纸、公开信等形式,采取各种形式新颖、形象直观、通俗易2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政府《意见》,宣传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方法步骤等,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和农民,使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同时,以林改《意见》为基础,向林农发公开信。(三)组织培训。各乡(镇)要组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业务培训。分别对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和村(组)等参与改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确保每一个参与改革的工作人员能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统一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改革。(四)调查摸底。各乡(镇)应在辖区内开展林改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乡镇集体林权的现状、存在问题,为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做好充分准备。(五)制定方案。各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根据市政府《意见》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集体林权制度改地实施方案。各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方案分别报市政府和乡(镇)政府审批并报市、乡林改办备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施方案报批前,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讨论通过。(六)完善制度。各乡(镇)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制度。落实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具体规定,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设置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七)组织实施。各乡(镇)要组织工作组,深入改革一线,协助各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明晰集体林产权工作。引导3群众自主选择“均山”、“均股”、“均利”等改革方式,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按照“申请、审查、勘查、公示、办证、建档”六个步骤,做好核发或换发林权证等工作。(八)加强督促检查。市、乡两级成立工作组,抽调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农村政策的同志,深入一线指导改革工作,解答有关政策,检查工作质量,督促工作进度。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各项改革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信息报告和交流,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信息上报和定期总结制度,乡(镇)林改办每月向同级政府和市林改办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每个阶段结束后上报阶段总结,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安排:2007年下半年全面推开并完成改革任务。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阶段(2007年8月—9月)①8月底前,市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抽调人员并制定工作计划;报请市政府召开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出台广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②9月10日前,各乡(镇)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市林改办、乡镇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工作。③9月中20日前,市林改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完成林4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工作;完成确权发证、现场勘验设备和资料等准备工作,制定林权承包登记发证操作办法、林木采伐审批操作办法和重大森林案件应急处理办法,建立林农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各项制度,并向社会公布。④9月底前,印发致林农的公开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乡(镇)、村和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批。(二)确权发证阶段(2007年10月—12月)①2007年11月底前,松林、连山两镇完成明晰集体林产权的外业勘验工作。外业调查必须通过权利人和权利相关人到现场确认相互权属界址。②2007年12月底前,松林、连山两镇完成明晰集体林权属,签订承包合同,核发林权证书工作。(三)检查验收,总结完善阶段(2008年1月—2009年4月底)③2008年1月底前,各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自查和验收,向市林改办上报工作总结检查验收报告。④2008年2月底前,市林改办组织对乡(镇)林改工作进行抽查,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并报送德阳市林改办。⑤2008年4月底前,乡(镇)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四、检查验收标准(一)组织领导,措施保障情况。各乡(镇)是否及时成立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小组及办事机构。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按要求落实工作经费;主要或分管领导能经常深入基层开展相关调研,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工作方案、阶段工作计划、经验材料及阶段工作总结齐全详实;村组召开了党员干部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按时出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了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改革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和技术培训,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宣传工作深入广泛,实现了动员广大林农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目标;农村社会稳定,群众与基层组织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反映良好。(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能够稳妥处理自留山、责任山、分林到户和已流转山林权属;改革程序和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对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收益大部份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和使用公开、群众满意度高。(三)明晰产权,落实主体情况。90%以上的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签定或补充完善了林地承包合同。(四)完善制度,换发林权证情况。林木、林地承包流转登记发放管理办法、林木采伐审批具体操作办法、重大森林案件应急处理办法等各项制度齐全,内容具体全面,操作性强;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林权证发换率达100%,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备,人、地、证相符,图、表、册一致,基层组织和林农无异议;林权档案保管安全、完整,便于有效利用。6(五)改善管理,放活经营情况。实行了采伐指标公示制度,全面清理了对森林进行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的政策,撤销或修改了与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规定;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木竹采伐审批具体办法。(六)强化监管,规范流转情况。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案件,林政资源保护管理秩序良好,案件查处率高;已经流转的山林合同主体、形式、内容得到了完善,林权流转规范,符合法定程序。(七)社会稳定,群众满意情况。山林权属和承包纠纷及群众反映林改问题得到及时调查,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未发生群体事件或纠纷械斗;群众与基层组织对林改反映良好,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五、工作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保证改革顺利实施,各乡(镇)要按照“市上统一领导,乡(镇)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运行机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改革任务的顺利完成。(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按照市政府林改《意见》要求,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从实际出发,大担探索,积极稳妥地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层层建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责任制,落实领导责任,确保改革的质量和进度。要切实把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领导干部和工作员要深入林改第一线发现问题,主动做好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集体上7访等突发事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严肃处理,以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二)保障资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财政要把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三)落实人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和社会性很强,需要一支懂政策、业务精、作风实的骨干队伍。各乡(镇)要站在对事业负责的高度,从大局出发,认真组织好工作班子,严格挑选工作人员。在抽调工作人员时,要选择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作风扎实的同志。同时,要落实工作人员责任制,建立责任跟踪和过错追究制度。(四)保证质量。各乡(镇)在改革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严禁违规操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意见》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程序,统一改革标准,严格规范操作。要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应付了事、走过场的倾向,使改革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本文标题:广汉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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