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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关于蓬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考蓬莱市发展和改革局曲少魁【摘要】蓬莱市的新医改,从2009年11月正式开始。2009年到2011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也是关键阶段。三年内,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初步建立起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概括起来就是“三基两公”:即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这五项改革任务。通过开展五项重点改革,使群众“平时少得病、得病有保障、看病更方便、治病少花钱”,使“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各项投入计划是否按承诺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是否按要求开展、各项改革目标是否按期完成,这些都将在2011年盖棺定论。【关键词】新医改发展思路探索2第一部分2010年工作思路小结在蓬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同心同力,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着力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组织健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医改领导机构,召开医改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市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及时掌握各项医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我市建立了医改工作联络员制度,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一名联络员,联络员每半月报送一次信息,医改推进过程中的有效进展和出现的新问题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反映到医改领导小组,这为我市把握医改动向、确保医改成效打下了坚实基础。戏外,医改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也及时建立医改推进机制,成立各自的医改推进小组或者医改推进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细化分解并推进落实五项重点医改工作目标,卫生等部门还与各镇(街)卫生院(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医改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都建立了相应机制,确定了工作联络员。全市上下形成了畅通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了医改各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二、强化措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3(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1、努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201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新增参保人数7706人,总数已达90308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增10318人,总数已达36665人,两险种参保总人数已达126973人。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得到全部解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农民达到32.9万人,参合率100%。2、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1)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新农合报销封顶线稳步提高。从6月1日,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2万元提高至15万元,12月1日又提高至18.5万元,达到了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以上;从1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万元调整为8万元,12月1日又提高至13万元,达到了居民年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新农合报销封顶线由每户每年4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万元。(2)住院报销比例逐步提高。从4月1日,参保职工因病每次住院医疗费用由“起付标准至10000元的部分按90%报销,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5%报销”统一调整为“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5%报销”;参保居4民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为70%,二级医院为60%,三级医院为50%。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4.87%,门诊统筹补偿比达到32.07%,国家基本药物的补偿比相应提高10%。(3)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我市从2010年7月1日起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资金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县级补助新农合为86.5元,城镇居民医疗补助77.3元。7月1日,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20元,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30元。(4)城镇职工住院起付标准逐步降低。从6月1日起,城镇职工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由300元降为200元,二级医院由500元降为400元,三级医院由700元降为600元。(5)新农合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癌症放疗、介入治疗等特殊病种纳入报销范围。取消家庭账户加住院统筹报销模式,实行门诊统筹加住院统筹报销模式,实现24小时即时结报。2010年新农合基金支出4652.6万元,资金使用率109.49%,35.33万人次受益。随着标准化村级卫生室的建设,将全市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新农合报销网络覆盖到村,极大方便了群众报销。(6)城镇职工慢性病报销政策稳步调整。从4月1日起,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取消1000元起付线,由统筹基5金按85%的比例报销。统筹病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按90%的比例报销。普通门诊费用实行个人医保帐户IC卡支付。3、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通过结算系统升级,目前,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住院医疗费用和统筹(慢性)病门诊费用联网即时结算。异地就医费用统一到市医保处结算报销。从7月1日起,实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4、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民政部门根据《蓬莱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蓬蓬政办发(2008)59号)文件要求,在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当年发生、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2010年共对全市514人实行医疗救助90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根据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的实际需求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政部门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工作进展顺利,各医院软件安装工作已经结束,低保五保对象已经录入系统。(二)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为顺利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我市主要着手从宣传和发动、财政补助资金测算、最高采购限价等方面做好准备。1、到周边先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区进行详细调研卫生等部门积极筹备,组织分管负责人、业务人员分赴招远、龙口、福山等地,重点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财政补助、绩效工资考核等内容进行了考察学习。对于实行基本药物后政府补偿机制卫生、财政等部门联同浩正会计师事务所对辖区14个乡镇卫生院(所)和驻地在乡镇的第二人民医院2007-2009年收支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并草拟3套测算方案。2、召开专题会议,并组织出台政策保障性文件2010年10月27日,卫生等部门组织召开了蓬莱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会议,结合省、烟台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印发了《蓬莱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及《蓬莱市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避免改革走向另外一个极端,造成吃“大锅饭”的现象,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我们积极推进基层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制定出《蓬莱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3、提前试运行基本药物制度72010年11月1日,14处政府公办镇(街)卫生院(所)提前全面施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反馈情况看,各镇(街)卫生院(所)统一配备使用了国家和山东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并按照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门诊就医人次明显增多,次均药费明显下降。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公布了307种基本药物。《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又增补了216种基本药物。烟台市物价局分三批,公布了过渡期基本药物最高采购限价。对此,物价等部门立即将有关文件进行了转发,并会同卫生等部门向相关医疗单位提出了要求,督促各医疗单位进行落实。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销售价格进行监管,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销售药品加成规定。我市已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从10月1日起,实施了2010版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服务设施目录》,保证了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到应的有医疗待遇。5、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管进一步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监管人员每周深入辖区内两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督,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对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物的监管,1-2月份配合烟台市局对辖区3家药品8生产企业生产的注射剂和含兴奋剂成分产品进行了监督抽验,抽验结果符合标准要求;3-4月份配合烟台市局对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的片剂、颗粒剂、气雾剂、喷雾剂等原料药和金创药业有限公司的固体车间进行了GMP认证后跟踪检查;5月份对3家企业各监督检查1次,10月下旬及12月上旬对蓬莱金创药业有限公司使用的易制毒原料药进行了抽查检验,累计对3家药品生产企业累计抽验9个品种计21个批次药品,均无质量问题发生,配合烟台市局较好完成了驻厂监督任务;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严格审查药品进货渠道、购销记录、供销人员是否备案在册、相关委托证明、委托范围以及委托区域是否一直,身份证、有关票据等相关材料是否合法、齐全、完整,杜绝非法渠道采购药品,确保企业药品采购渠道规范,相关资质手续合法有效,从根本上杜绝企业非法采购药品途径。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6人(次),对600余家(次)涉药单位进行了检查,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92件,罚没款累计13.5万元,保证了我市基本药物的产品质量。6、进一步完善药品抽验机制加大对基本药物的抽验力度,提高监督抽验水平。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且在我市中标的品种实行抽验全覆盖,并对使用频次多、质量不稳定、假劣药品发生率高及高风险9品种加大抽验频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有效。今年以来,我局共计完成药品快检300余批次,配合烟台市药品检验所顺利完成全年药品抽验任务。7、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为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确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设立了监测小组459个,建成覆盖全市运行高效的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根据基本药物目录,对容易出现不良反应的药品,建立了不良反应监测手册,确保早发现、早报告。并要求涉药单位根据日常信息,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存在不良反应的药品及时反馈我局监测站,根据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启动预警和应急处置,做到有效处理、有效控制不良事件,保证群众用药安全。今年以来,组织药械不良反应报告业务培训3次,发放培训材料200余份。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表1000份,完成比例达140%,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表350份,完成比例达120%。8、不断加大基本药物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及街头宣传等形式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和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规定,增加社会各界对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支持,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安全用药知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全年我局共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20余次,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均按规定配备和经营、使用基本药物,保证了我市基本药物10的品种及供应。9、科学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2010年5月,编办会同卫生等部门对全市11处镇街卫生院进行了调查。通过调研,核实了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全面掌握了镇街卫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卫生人员在编在岗情况及年龄、职称、学历结构等现状;了解了各镇街卫生院的建设规模、服务人口的数量及所在地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等情况;统计了各镇街卫生院的床位数量及利用率情况;摸清了各镇街卫生院的经济运行及收入来源状况。按照省编委办公室、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先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根据各镇街的人口基数和定编标准,已完成11处乡镇卫生院所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1、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共争取了2个中央投资项目,3个项目列入烟台市级改造规划。其中,投资6235万元,对蓬莱市人民医院和7处镇街卫生院进行
本文标题:关于蓬莱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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