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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教室管理使用考核细则一、每次上课前任课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下课后必须按操作规程,关闭视频展示台、计算机、投影机和中控系统,关上机柜上下门,切断电源,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种多媒体投影教学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行情况,一旦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若当时不报告事后被发现或人为造成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并扣2分。三、严禁使用者在课堂上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影视节目;严禁使用者委托他人甚至学生代为操作使用;严禁使用者在设备运行期间离开教学现场。违者扣2。四、多媒体教室使用者不得擅自拔插仪器设备连接线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把仪器设备带出教室使用。违者扣3分。五、为保证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使用,使用者应爱护所有仪器设备及设施,注意清擦、保持设备的卫生,违者扣1分。六、投影机必须等待冷却后,方可关闭电源,以保证投影机的正常寿命与使用。违规操作导致损坏的由责任教师进行赔偿,并扣3分。七、要认真、仔细填写使用记录,注明时间、使用者、所授科目、所授内容等。违者扣1分。八、管理员主要负责管理教室内多媒体,每天检查关闭多媒体控制系统和机柜门,因为未及时关闭而引起相关事故的,由管理员老师及使用教师负责。分别扣5分。
本文标题:多媒体教室管理使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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