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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模板劳务分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名称:江口县梵净山民族文化城第一标段7#、11#,17#,18#,19#,23#,24#楼,第二标段,8#、9#,10#,,12#,13#,楼(设计建筑面积约55000平米)共计两个标段。二、工程地点:江口县梵净山民族文化城2.1承包范围:1、全套完整施工图纸范围内地梁及±0.000以上的木工,所有模板工程。2、设计图纸上甲方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造价1000元以内,技术核定单包含的工程内容。3、负责为完成全部工程内容所包含的所有周转材料、辅材及低值易耗材料(如丝杆、方木、竹胶板、多层板、等多种辅材)。4、负责场内临时设施的搭建、拆除,场内不允许民工设多个煮饭用电点,工人住宿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5、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施工公告、文明施工等标识标牌由甲方制作乙方负责安拆。6、施工现场供水,甲方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甲方提供一级配电箱,电安装至楼层,其余施工用电安装(含材料、人工等)由乙方负责,为了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甲方可以统一提供二、三级箱等配电电缆、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27、本合同所有分项工程由乙方统一管理,管理费、垂直运输费、管理费等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且乙方必须协助各班组工作。8、配合甲方完善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现场要备齐施工所需测量仪器、规范、标准、图集。9、每次楼层放线、抄平由乙方各个班组的特定技术人员配合甲方施工员(二次放线、抄平由相应班组自行负责)。三、具体工作内容(未详尽部分按相关标准及施工规范进行)1、模板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清理及放线、门窗框及洞口模板的控制与模板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由乙方负责。2、砌体工程:二次结构模板工程由乙方负责。3、结构、建筑设计图纸所显示的预留洞(孔)的模板制作、预留等相关工作由乙方负责。具体承包内容详见下表分项工程名称乙方承包范围甲方范围施工现场、生活办公区安保乙方施工所需的临时设施的搭建(含所有材料和人工费)。施工区域内企业形象宣传资料的安装模板工程本工程±0.000以上所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人工,辅材,机具,模板止水拉杆、对拉丝杆,多层板、方木、丝杆、脱模剂、钉子、铁丝、堵梁口、泡提供支模所用的钢材。3沫板、胶带、PVC管、砼内撑,电锯、电钻等,以及木工房的搭拆(钢管、扣件及竹跳板由外架班负责)。施工机械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期间的所有机械,电锯、电刨、电钻、砼振动机、砼抹面机等∕场内运输施工所需的所有材料在现场水平、垂直运输及进出场装卸、二次搬运的人工和机具费用∕资料负责配合甲方见证取样送检工作、配合甲方完善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工程中所涉及到的试验费、工程检测费均由甲方负责表3—1四、甲方需要增加非承包范围有工作内容、以及临时安排的与本合同工程无关的零星工作,乙方均不得借故拒绝(此项工作另行计价:承包合同范围外的外派工按技工200/工日、普工120/工日计算(每个工日9小时计),计时工的产生必须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管理人员签发的派工单与签证单为据,如签字不齐全,该资料无效,并不得作为结算依据)。五、合同价款及组成5.1、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不包含税金),具体金额以结算为准。5.2、合同价款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模板周转材料费、管理费及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含税金)。该价款已经双方多次计算认可,属不可调整价。45.2.1人工费:5.2.1.1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工费,主要分项为模板。5.2.1.2文明施工用工,如场内材料堆码分类(三一堆码法),建筑物内或作业区域场地清洁、做到工完料尽等。5.2.1.3建筑材料的非甲方责任的二次或多次人工转运,杠建筑垃圾上下车,各楼层的建筑垃圾清扫(只认可模板建筑垃圾及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5.2.2模板费:各种模板(参照项目部要求规格)、木枋的购置费用。其中为保证施工质量,要求做清水砼,从而要求80%模板为新购置模板。否则由甲方代购并收取20%的管理费,不抹灰部分的梁、柱、板缝的打磨由乙方负责。5.2.4安全专项经费总额:按要求必须购置的安全帽、安全带等职工劳保安全保护用品。5.2.5安全风险:全体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由乙方负责保险费¥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余下的由甲方负责。5.2.6,如发生安全事故保险范围之外的2万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2万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的报销责任,超出保险公司承担范围,按责任划分:主要责任方承担70%,次要责任方承担30%。5.2.7其他费用高强螺杆、止水螺杆费用:各种型号的铁丝、丝杆,铁钉、灰桶、尺枋、靠尺、切割片、钻头、等辅材购置费用。5.2.8利润: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后所得的利润。5六、工程综合劳务费每平方主包干价6.1工程综合劳务费包干单价为元/平方米,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6.2该费用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包干单价,不随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量及工作内容的增减面(工程量增减1000元范围内不变动,超过1000元的另行计算)变动,造成工程量及工作内容变动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审图纪要、设计补充修改、业主各种指令等。该单价为地梁及±0.000标高以上主体、装修劳务报酬综合包干单价,包含乙方施工作业的“人工费、周转材料费、设备机械费、间接费、辅助费、工用具及工作内容包干费及材料的非甲方责任的二次多次转运费、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所有自身使用设备上下车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与各分包单位的配合费、风险费(质量安全管理风险、人工工资涨跌风险等)、成品保护费用、高温施补贴费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补贴费、各种原因窝工、中途停工、多次进场退场损失费用、保险费用、工期赶工费、季节(冬•雨季、夏季)措施施工费、管理费、利润、保险费以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费”等完成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6.3本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执行固定价格包干形式,不随“政府文件、市场价格涨跌”等因素作调整。6.4以下工作费用,除有单独特别约定外,不得另行增加计价项目或增加费用。6.4.1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工用具、辅助物资制作安拆费用:6.4.2甲方或建委新技术办室推行的“新技术、新工艺”,而产生的额外费6用;6.4.3施工过程中乙方作业部位的多次重复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考察、或观摩会、上级相关部门检查、举办现场活动等,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的集中整治工作,施工前后,作业面上的杂物、泥土(浆)等的清理等文明施工场容场貌清洁卫生费用、现场标志标牌标语悬挂(甲方负责购买)。6.4.4乙方应搞好成品保护管理,如乙方的成品被破坏或污染,均由乙方自行返工自行修复等成品保护费用的;6.4.5除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侍料外造的所有乙方人员“窝工”、“中途停工”、“多次进场退场”等工期不连续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费用。6.4.6工期赶工费、季节(冬季、雨季、夏季)施工费、如因赶工期,导致下雨天搭设遮雨篷进行施工用工,满足甲方的“工期赶工、或特殊季节期间足够的劳动力以及雨季施工遮雨措施”等要求等费用6.4.7所有自身使用物资(设备)及材料“进场下车和退场上车”,水平、垂直运输及场区内的二次及多次转运,按照“三一法”堆码整齐等费用;6.4.8检修工作、配合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工作的辅助性质、配合性质的各种用工;6.4.9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工用具、配电类、辅助物资、安全及劳保作品类、低值易耗材料、周转材料等费用;6.4.10乙方施工中对甲方提供材料必须及时清理收捡;若甲方发现现场工完料未尽时有权安排其人员完善,甲方将以实际发生的费用的双倍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6.5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介定额(2008)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结合本工程施工图纸按实计算建筑面积。斜陂屋面部份按测会面积7计算。6.6±0.000以下地梁模板工程及其他零星模板工程按实际砼接触面面积计算,实行单价元/平方米。七、合同履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面交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在完成第一标段房屋主体结构竣工(砌砖抹灰完成后)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甲方审核后20日内无息返还安全保证金万元,在完成第三标段房屋主体结构竣工(砌砖抹灰完成后)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甲方审核后20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所剩余安全保证金万元。八、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验收标准8.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并一次验收通过8.2质量标准:各分部分项的工程质量,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现行建筑规范。乙方完工后必须提供所完工作的自检记录与施工记录报甲方质量部门复审,经甲方项目管理人员到现场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认定质量检查结果符合验收规范后,方能进行结算。各分项及单位工程验收及隐蔽验收必须报相关部门一次性合格,否则产生二次以上的验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3、以上罚款由项目部质检员与施工员共同签发罚款单,如乙方不同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即可。8.4、本合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照工程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执行。九、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9.1进度款支付:按标段节点进度付款,付款比例为完成工程量的85%。付款节点时间为:(1)第一次付款在完成23#,24#,楼房屋主体结构竣工(砌砖抹灰完成后)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甲方审核后15日内按工程总价款支付8乙方合同价款的85%。(2)第二次付款在完成7#,11#,17#,18#,19#楼房屋主体结构竣工(砌砖抹灰完成后)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甲方审核后15日内按工程总价款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85%。(3)第三次付款在完成8#,9#,10#,12#,13#楼房屋主体结构竣工(砌砖抹灰完成后)提交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经甲方审核后15日内按工程总价款85%支付,剩余款项在所有工程经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2月内结清所有余款。9.2甲方在资金临时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30天内不得停工,仍须按计划进度完成。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超过30天乙方有权停工,工期顺延,甲方承担由此造成停工实际生产工人生活补贴,每天补贴50元。十、工期(有效工期280天)10.1开工时间:以甲方±0.00以下完工后交予乙方时年月日算起,完工时间为年月日。10.2总工期:(不含甲方责任、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政府政策性行为造成的停工)含乙方原因的暂时停工、因交叉作业产生的窝工,流水施工的缓让、技术间歇等所耽误的作业时间。十一、乙方的授权委托代理人:11.1乙方授权委托人概况;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11.2乙方委托代理人履行的权利和义务911.2.1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义务及享有权利。11.2.2管理权利和义务: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对其施工现场(工程)的“劳动力组织,生产进度,技术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及协调管理“等实施全面自主管理职责。11.2.3、经济结算办理权利:全权代表乙方办理工程期中进度款预结、以及竣工总结算。11.2.4、工程款领取以及工人工资发放等工程款处理权利:全权代表乙方领取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发放其农民工工资,办理各种乙方需要办理的手续等。计划、签认会议纪要等工程事务。11.2.5.处理现场的各项事务权利:如库房领料、签收工作函告(通知)、工作计划、签认会议纪要等工程事务。11.2.5.1、“乙方及乙方委托代理人”处理现场事务及各项管理,如库房领料、签收工作函工作函告、参加及及签认会要、工作计划、现场生活费票据及现场少量现金借支、办理结算等除到甲方财务领取工程款以处的工程所有涉及事务,乙方均予以认可。备注:乙方进场后应立即确定到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并及时向甲方递交其实际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的书面委托。如乙方或乙方的委托代理人在30个工作日内,未向甲
本文标题:模板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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