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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0504证券简称:S赛迪公告编号:07-001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1、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对价股份。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份变更登记日:2007年1月12日。4、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2007年1月15日。5、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7年1月15日。6、2007年1月15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自2007年1月15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赛迪”变更为“赛迪传媒”,股票代码“000504”保持不变。本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8、自2007年1月16日起,公司股票恢复正常交易。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的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2月22日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12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1、本公司参与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按照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2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合计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26,026,780股股份。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增的股份不需要纳税。3、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7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1)所有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2)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做出如下特别承诺:①限售期承诺即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②先行代为执行对价安排的承诺截至说明书签署之日,尚有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证券部、深圳信实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北京麦康复生物技术研究所等四家非流通股股东未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明确表示意见。该部分股东共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1,601,4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比例为0.71%,合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185,391股股份。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同意若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开始日前未能签署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3)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非流通股股东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因上海昕树沄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黛婷瀛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未年检,不能进行对价支付,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代为支付对价。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向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偿还3代为垫付的股份,或取得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5、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非流通股股东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6、承诺人的声明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序号日期事项是否停牌12007年1月11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继续停牌22007年1月12日方案实施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继续停牌32007年1月15日1、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账;3、公司股票复牌、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上市流通;4、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赛迪传媒”;5、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恢复交易;恢复交易2007年1月16日公司股票开始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正常交易四、股份对价支付实施办法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按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41、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执行对价安排前本次执行数量执行对价安排后序号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执行对价安排股份数量(股)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1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注1)90,346,27429.0010,644,61979,701,65525.58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83,462,43726.799,662,29973,800,13823.69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2)14,962,6324.801,732,19813,230,4344.25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88,6943.241,167,9508,920,7442.865上海中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0001.28463,0733,536,9271.14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23,4581.26454,2123,469,2461.117海南神鼎发展公司3,643,1781.17421,7643,221,4141.038中国南玻集团股份公司3,222,7891.03373,0972,849,6920.919上海平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800,0000.90324,1512,475,8490.7910上海云开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761,1060.2488,112672,9940.2211沈阳通盈数码科技有限公司735,6580.2485,166650,4920.2112上海思可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701,2460.2381,182620,0640.2013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证券部700,7000.220700,7000.2214海南百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700,0000.2281,038618,9620.2015上海申攀商贸有限公司500,0000.1657,884442,1160.1416海口坤和实业有限公司450,0000.1452,096397,9040.1317深圳市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公司420,4200.130420,4200.1318深圳市百利安投资发展公司420,4200.1348,671371,7490.1219上海事杰商贸有限公司400,0000.1346,307353,6930.1120上海昊硕商贸有限公司350,0000.1140,519309,4810.1021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3)322,5880.1062,814259,7740.0822深圳信实咨询有限公司280,2800.090280,2800.0923北京麦康复生物技术研究所200,0000.060200,0000.0624上海恒奕惟经贸有限公司185,0000.0621,417163,5830.0525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0,1400.0416,224123,9160.0426北京鑫泉科贸有限公司140,1400.0416,224123,9160.0427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140,1400.0416,224123,9160.0428湖南银洲股份有限公司140,1400.0416,224123,9160.0429海南向明贸易有限公司140,1240.0416,222123,9020.0430海南南玻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40,1250.0416,222123,9030.0431上海昕澍沄贸易有限公司(注2)120,0000.040120,0000.0432上海黛婷瀛贸易有限公司(注2)100,0000.030100,0000.0333广州阳光燃气发展有限公司80,2800.039,29470,9860.0234上海达辰工贸有限公司50,0000.025,78844,2120.0135上海海际经济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50,0000.025,78844,2120.01合计224,817,96972.1626,026,779198,791,19063.805注1:研究中心支付对价包含金华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证券部等四家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垫付股份。注2: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太原兆和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应转让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部分股份已于2007年1月9日完成股权过户,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该部分股份对价由该公司支付。注3:因上海昕树沄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黛婷瀛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未年检,不能进行对价支付,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代为支付对价。2、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股)可上市流通时间承诺的限售条件1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79,701,655G+36个月后注215,578,695G+12个月后15,578,695G+24个月后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42,642,748G+36个月后注33其他非流通股股东45,104,005G+12个月后注4注1:G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注2:研究中心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注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赛迪传媒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注4:除研究中心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外,公司其他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股东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承诺,其所持有的赛迪传媒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对公司的影响1、股权结构变动表6改革前改革后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224,817,96972.16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98,791,19063.801、国家股83,462,43726.791、国家持股73,800,13823.692、国有法人股90,346,27429.002、国有法人持股79,701,65525.583、社会法人股51,009,25816.373、社会法人持股45,289,39714.53二、流通股份合计86,755,93227.84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12,782,71136.20A股86,755,93227.84A股112,782,7113
本文标题: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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