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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基础知识讲座一、社区矫正的性质(一)社区矫正的概念两院两部《通知》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我国社区矫正的概念。——与监禁刑相对的行刑方式;——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专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志愿者;——判决、裁定、决定的期限内;——矫正其心理和行为,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二)社区矫正的性质——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职责法定职权法定依据法定对象法定内容法定方式法定场所法定(三)工作要求1、执法素质问题——理念、行为、操守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及要求——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思想认识高度履行社区矫正执法职责——执法素质:执法知识、执法技能、执法体能等2、执法工作要求(1)依法执法——执法工作的基本准则(2)严格执法——执法工作的规范准则(3)科学执法——执法工作的方法准则(4)廉明执法——执法工作的道德准则二、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刑事制裁性非监禁性社区参与性惩罚缓和性——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充分体现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的刑罚原则三、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保障刑罚的顺利实施——法律的具体实施问题教育改造罪犯——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特点之一帮助服务工作——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中心任务:最大限度地化解消极因素,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四、现阶段社区矫正管理和执行模式领导体制——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九部委参加)——省、市、县(市、区)三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及其矫正办公室(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乡镇(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司法所)工作机制——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紧密配合、乡镇(街道)司法所承担日常管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试点工作机制(1)加强党对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领导;(2)社区矫正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共同管理机制;(3)行刑社会化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4)逐步构建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和非监禁刑罚执行体系。五、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管制罪犯缓刑罪犯——有条件的“不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三类”具体对象假释罪犯——有条件的“释放”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关于扩大社区矫正适用范围问题——所外执行、社区禁毒、问题少年等六、社区矫正的工作内容及相关程序接收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矫正终止矫正档案(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总体要求:本省本地籍对象、居住地司法所接收——验证相关法律文书及材料、核对对象身份等——接收仪式:参加仪式相关人员:公安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监督考察小组成员、社会志愿者、监护人等——矫正宣告、保证书、矫正登记等——告知权利义务、训戒教育等——签订两个责任书——初次谈话教育:采取公安与司法联合方式;进一步深入了解掌握对象思想行为特点、心理状态以及犯罪动因、认罪态度等,为制定矫正方案做好准备。——建立矫正对象个人档案目前,矫正对象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日常报到接收工作中,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如出入境证件问题。同时,还有一些应当限制的权利但没有被限制如矫正对象担任村干部、个别对象还保留党员身份等。(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基本特征:惩罚性、强制性、防范性主要任务:执行刑罚、防范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主要内容: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定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执行内容。主要工作:报到管理、考察监管(监护人、帮教小组)、走访考察、外出管理、迁居管理、会客管理、异地委托管理、应急管理。管理方式:社会管理、直接管理、分类管理管理重点:有再犯罪倾向的、流动性大的、“三无”对象、未成年对象监管方式及手段的创新问题:从“人盯人”、人海战术的传统方式到运用科技手段如移动信息管理平台等。区域性的流动监管问题。每月到司法所书面汇报一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报告一次走访考察监护人签定帮教协议(三)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基本特征:法定性、强制性、再教育性基本作用:转化思想、矫正秩序、知识技能训练、再社会化基本原则: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循序渐进、社会参与主要工作:入矫教育、思想文化教育、心理矫正、个案矫正、解矫教育、公益劳动、帮助服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报告制度主要方法: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群体与个别相结合;工作场所与上门走访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关结合。关于社会力量帮教问题:如“阳光行动”——社会化、专业化、项目化(四)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之一)主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规定考核内容:法律法规、部颁规章、社区矫正制度中关于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考核方法:目前主要是计分考核方法。奖惩分类:——奖励:行政奖励、刑事奖励行政奖励:表扬、记功、社区矫正积极分子;刑事奖励:减刑、假释。——惩处:警告、记过、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收监执行(四)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之二)考核奖惩程序:监督考察小组情况报告——司法所、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考核——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县级公安机关、司法局审批(提请法院、通报原收押监所)。考核奖惩告知制度、复议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奖惩工作原则:法律性、规范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始性。人性化管理与严格考核奖惩问题(五)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终止·矫正期限:(1)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实际期限;(2)缓刑、假释:考验期限;(3)暂予监外执行实际执行期限。·矫正终止的几种情形:(1)矫正期满;(2)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决定收监执行、未办理延长手续的;(3)被收监执行或因再犯罪被羁押;(4)矫正期间死亡。·几项工作:期满总结、评议会、审批、期满宣告、发放相关法律证明文书——矫正期满情况下司法所需要做的工作(六)社区矫正档案基本要求:按照国家刑罚执行工作和罪犯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和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正档副档并建。档案要电子、纸质共存。对象个人档案内容与分类:基础材料类(法律文书、登记表、保证书、宣告书等)、监督管理类、教育矫正类、考核奖惩类、期满解除类。社区矫正数据库建设问题。
本文标题:社区矫正基础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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