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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2011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主要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第一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十七大报告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三者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二、人民民主专政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段专政的理论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一个创造。2、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它在根本性质、作用与职能、历史使命等基本方面与无产阶级专政是相同的。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中国特色:在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党派之间的关系、概念的表述等方面,都有中国的特点。3、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国际形势: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会弱于资本主义;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分化和颠覆的图谋没有改变。国内形势: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不可能短期内消除,有时还会很尖锐;社会生活中: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也不可能杜绝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1840年后,各阶级各阶层的斗争戊戌变法——君主立宪制辛亥革命——资产阶级共和制北洋军阀——伪宪制国民党——国民大会中国共产党——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正式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从1953年7月到1954年5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规模的普选。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一方面: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最好的组织形式另一方面:为国家机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制根本不同。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议会有着本质区别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一府两院”的关系与西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有着本质区别。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有着本质区别。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为什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我国政党制度的特征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奋斗目标。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经典论述]周恩来:“我们是根据中国民族历史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和革命的发展,采取了最适当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不是采取民族共和国的制度。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体的多民族国家,而不是联邦国家,也无法采取联邦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核心: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实行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合作、共同。自治权利包括: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宗教信仰自由;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按照传统风俗习惯生活及进行社会活动。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主要内容: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二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含义: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各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的意义:是中国共产党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核心,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是保障。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第三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1、政治体制及其评价标准政治体制: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主要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评价标准: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2、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遵循的原则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之政治发展道路,绝对不能照搬西方模式。二、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民主、自由、人权的概念民主——由“人民”和“权力”两词合成,意为“人民的政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意思。“民主”是政权的一种构成形式,“自由”则是政权给予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由——通常讲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种权利。人权——泛指人身自由和其他民主权利,主要包括生存权、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等。而公民在政治上应该享有的自由和民主权利,一般也被称作为“人权”。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和人权本质上优于和高于资本主义,在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方面不受资本和金钱的束缚。社会主义越发展,民主也越发展。但其充分实现需要有一个历史过程,需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创造条件。同时需要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实现形式,以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本章小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光广泛而深刻的实践。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下民主、自由、人权的不同本质。
本文标题:2011第九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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