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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煤矿安全监察通报第三期(总第九十期)●煤矿安全状况通报●事故情况通报:2010年1~3月,全省各类煤矿发生死亡事故9起、死亡19人,比去年同期少发生3起、多死亡6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较大事故2起,死亡10人,比去年同期多发生2起,多死亡10人。1~3月死亡人数比国务院安委办下达的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15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通报●安全监察执法情况通报:2010年1~3月,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分局监察矿井229处,监察覆盖率为16%;查处安全隐患1307条,应完成隐患整改1164条,实际完成隐患整改1145条,隐患整改率为98.3%;应结案事故5起,实际批复结案事故5起,事故批复结案率为100%;下达行政执法文书1038份,处罚煤矿主要负责人15人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21处。●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通报●按照《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云煤安发〔2010〕15号)的安排,2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了4个督查组于3月上旬分别对曲靖市、昭通市、红河州、大理州的8个产煤县(区)全国“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共检查了27个煤矿,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211条,并分别下达了行政执法文书,要求煤矿按照“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的规定,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分别与相关州(市)、县(区)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反馈了检查的情况,提出了开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云煤安发〔2010〕29号),对整个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按照《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制度》的规定,省局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3月31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2009年度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情况的通报》(云煤安发〔2010〕31号)。2009年全省参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专项监察的煤矿1349个,经专项监察,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煤矿1069个;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煤矿280个。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280个煤矿主要存在8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失效,或煤矿企业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二是矿井确定为被整合3对象,属于2009年度限期关闭的;三是矿井未按规定参加2009年度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或矿井安全生产现状评价结果为C、D类;四是矿井处于停产整顿状态;五是部分煤矿未按要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六是部分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装备瓦斯抽放系统,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未制定综合防突措施;七是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未达标,或煤矿未认真执行监管监察指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的;八是煤矿提供的图纸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为此,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主管部门针对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整改落实,并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于2010年6月30日前补充办理2009年度持证条件专项监察的相关手续。对未按照规定期限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或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要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明确规定各监察分局对专项监察不合格的煤矿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或停止生产(施工);对逾期未补充办理2009年度持证条件专项监察相关手续和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仍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由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关闭。●2009年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各监察分局共计查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7766条,应整改7387条,实际整改47290条,隐患整改率98.6%。截至2009年底,各监察分局查处的事故隐患有479条尚未整改完毕。为进一步督促2009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认真督促2009年度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云煤安监察〔2010〕27号),要求各监察分局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对2009年度尚未整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清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台帐;对责令整改期限已到尚未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作出处理,并督促煤矿彻底整改。同时,对尚未整改的隐患,各监察分局要及时报送隐患整改情况。●3月16日17时30分左右,昆明市石林县圭山镇普拉河村委会下部龙村秧田冲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5人受伤;3月21日17时左右,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外后所村委会杨梅山破沙沟一非法采煤窝点发生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3月份全省连续发生2起一次死亡5人的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占一季度原煤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52.63%,是合法生产矿井死亡人数的1.11倍,非法开采死灰复燃且有抬头的趋势。为此,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近期连续发生两起非法私挖乱采煤炭资源伤亡事故的通报》(云煤安发〔2010〕34号),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做到“五个强化”,即:强化5宣传教育,确保认识到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监管到位;强化部门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排查到位;强化日常监管,遏制事故发生,以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非法私挖乱采煤炭资源行为,巩固几年来打击私挖乱采所取得的成果。●煤矿安全监察信息通报●3月1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段琪在省政府副秘书长叶燎原、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邹立生等省级有关部门领导陪同下,深入曲靖市富源县大河镇祥达煤矿井下,现场查看了该矿瓦斯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情况及急倾斜煤层综采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就煤矿从业人员工作强度、工作待遇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在检查中,针对煤矿瓦斯抽放难度大、回采率偏低等情况及云南近期旱情严重的实际,和段琪要求,煤矿企业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探索,想方设法,提高回采率和瓦斯抽放效率,同时充分利用井下水防尘,改善防尘效果。●3月5日、3月17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大理分局和曲靖分局分别召开监察区域事故煤矿负责人会议,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刻剖析,通过查找导致事故发生的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深入细致地分析造成每起事故的直接和间接原因,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和防范同类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同6时要求煤矿企业深刻总结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本文标题:云煤安全监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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