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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1004005基础测绘管理和测绘标准化管理
第四章基础测绘管理4.1基础测绘的概念与原则1、基础测绘的概念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2、基础测绘的特征:基础性,公益性,通用性,权威性,持续性,统一性,保密性。3、基础测绘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4.2基础测绘规划1、基础测绘规划的概念基础测绘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测绘的阶段性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空间布局、主要项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并且还应当有布局示意图和规划项目表。2、基础测绘规划编制(1)基础测绘规划编制的程序1)制定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础测绘相关重大问题研究工作。2)起草规划文本。3)组织参与规划编制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对规划进行会商并将规划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4)对规划指标、规划项目等规划内容进行论证。5)县级以上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在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在获批准后(或备案后)2个月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测绘行业报刊或政府相关网站上公布规划文本的内容。(2)基础测绘规划期限基础测绘规划的规划期一般至少为5年,保持与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衔接。(3)法律、行政法规对基础测绘规划编制的规定1)基础测绘规划报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2)基础测绘规划要广泛征求意见。3)地方基础测绘规划要征求军事机关的意见。(4)基础测绘规划批准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5)基础测绘规划公布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电视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3、基础测绘年度计划(1)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基础测绘计划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计划管理。(2)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1)全国统一的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和重力基准的建立和更新;2)全国统一的一、二等平面、高程控制网,重力网和A、B级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和更新;3)全国1:100万到1:2.5万系列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的测制和更新;4)组织实施国家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5)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更新维护;6)国家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7)需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急需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3)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编制的程序1)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编制要求和全国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提出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建议,报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2)县级以上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编制要求和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组织提出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建议,报经同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分别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3)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对上述计划建议进行汇总,编制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草案,正式下达给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4)市、县级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编制程序由省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5)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级基础测绘计划的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基础测绘计划的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逐级向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基础测绘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并抄送同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地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将结果报国务院发展改革主管部门。4.3基础测绘分级管理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由基础测绘分级管理体制、分级投入体制和分级组织实施等内容组成。1.、基础测绘工作管理职责(1)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1)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2)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3)加强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避免重复投资。(2)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1)负责全国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2)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基础测绘规划。3)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4)制定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5)组织实施全国性基础测绘项目。6)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具体办法。7)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的监督管理,确保基础测绘成果质量。8)负责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审批。(3)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3)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4)组织实施省级基础测绘项目。5)制定相应的省级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6)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的监督管理。7)负责省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审批。(4)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2)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3)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4)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5)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的监督管理。6)负责本级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审批。(5)军队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其他部门要配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收集有关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时,予以支持和配合。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军事部门的测绘工作,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管理海洋基础测绘工作。2、基础测绘组织实施(1)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1)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2)建立和更新国家基础地理信息系统;3)组织实施国家基础航空摄影;4)获取国家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5)测制和更新全国1:100万至1:2.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数字化产品;6)国家急需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2)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1)建立本行政区域内与国家测绘系统相统一的大地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2)建立和更新地方基础地理信息系统;3)组织实施地方基础航空摄影;4)获取地方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5)测制和更新区域1:1万、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3)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1)布设满足当地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2)1:2000至1:5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3)建立和更新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4)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确定由其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4.4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1、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更新周期确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1:100万至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至少5年更新一次。2、确定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的因素(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2)测绘科学技术水平和测绘生产能力;(3)基础地理信息变化情况。4.5基础测绘财政支持1、财政支持的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2、申报基础测绘专项补助项目的条件(1)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保障的需求,符合专项补助经费支持的地域范围和使用方向;(2)符合全国基础测绘规划和地方基础测绘规划要求;(3)有明确的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4)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基础测绘财政补助制度的实施(1)补助的基础测绘项目:1)国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设、更新与维护;2)1:1万及更大比例尺地形图和影像图的制作与更新;3)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更新与维护;4)其他基础测绘产品的制作、更新以及基础测绘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2)补助经费的管理权限。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省级财政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管理专项补助经费。4、基础测绘财政补助经费支出范围(1)基础测绘生产费;(2)基础测绘技术装备购置费。5、部门职责(1)财政都主要负责专项补助经费的预算和资金管理。(2)国家测绘局主要负责专项补助经费的项目管理:配合财政部下达项目申报指南并组织项目的审核、论证;建立和维护专项补助经费项目库;指导、监督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配合财政部对专项补助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3)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省专项补助经费的预算和资金管理。(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省级测绘部门的职责:配合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本省专项补助经费支持的重点项目;组织编制本省专项补助经费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负责对项目进行初审;配合省级财政部门编制本省专项补助经费年度预算;负责组织本省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对省级及以下专项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提供指导;负责组织专项补助经费项目验收。4.6基础测绘应急保障1、基础测绘应急保障的内容(1)基础测绘设施建设优先领域:应当优先考虑航空摄影测量、卫星遥感、数据传输以及基础测绘应急保障的需要。(2)基础测绘应急保障的内容: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和用于测绘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分发的统筹协调;2)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3)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4)启动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5)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绘和更新工作。(3)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的内容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应急装备和器材配备,应急响应,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绘和更新等应急保障措施。2、国家应急测绘保障预案的主要内容(1)应急响应分级I级响应。需要进行大范围联合作业;涉及大量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加工。Ⅱ级响应。以提供现有测绘成果为主,具有少量的实地监测、数据加工。(4)组织体系1)领导机构。成立国家测绘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组织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国家测绘局局长任组长。2)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司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3)工作机构。国家测绘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主要工作机构。4)地方机构。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成立本级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领导和办事机构。5)社会力量。具有测绘资质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7基础测绘设施1、基础测绘设施建设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加强基础测绘设施建设。2、基础测绘设施保护规定:损毁基础测绘设施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等。5.8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利用1、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利用规定提供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由测绘成果资料保管单位制定提供、使用办法,报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成果的提供使用管理工作。2、基础测绘成果审批职责(1)国家测绘局审批职责1)一、二等控制网和国家重力控制网;2)1:50万-1:2.5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3)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等资料,及遥感资料;4)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5)其他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