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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志军案”论我国廉洁政府建设中法律制度的完善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党要“反对消极腐败、建设廉洁政治。”这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是党对人民的的庄严承诺,这表明我们将以更加坚定地信息、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反腐倡廉,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刘志军、刘铁男等省部级高管腐败案件的发生,反映出产生腐败的制度性因素,如何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长期有效地阻止权力寻租,抑制党员干部腐败问题的发生,对于建设廉洁政府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刘志军”案件的简介,这部分着重就案件由来、最终审判结果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是通过“刘志军”案件始末分析我国党员干部腐败的共性特点;第三部分是探讨我国腐败现状的主客观原因,主观方面主要从理想信念、价值取向、道德素养三个方面分别阐述,客观方面主要从社会心态、激励机制、法律法规制度、监督制度和权力运行五个方面进行剖析;第四部分是针对原因提出要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为根本,以完善监督制度作为权力正确运行的保障,推进公务员激励制度改革,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提升国民防腐意识,养成尚廉崇廉的社会心态,促进廉洁政府的建设。本文主要采用的研究方法有:第一,案例分析法。通过对“刘志军案”的深层挖掘,透视我国党政干部贪腐的现状及问题的根源。第二,文献分析法。通过查阅山西大学图书馆、中国知网的相关著作、期刊论文等文献,了解掌握我国制度反贪面临的困境和廉洁政府建设的目标,为本文写作准备材料;第三、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比我国与西方国家在廉洁政府建设过程中的理念与实践,提出适合我国国情和现状、有实践意义的建议。关键词:腐败特点;腐败成因;制度完善从“刘志军案”论我国廉洁政府建设中法律制度的完善引言2013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表明了新一届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一系列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力度。在十八大掀起的反腐风暴中,一批批高官陆续“落马”,刘志军便是其中之一。同大多数高官腐败一样,他也逃不出钱、色、贪、渎的陷阱,一路走向腐败的深渊。“刘志军”案可以说是十八大以来我国反腐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长达25年的贪腐之路,高达30多亿的涉案金额,让笔者不由产生疑问,腐败的产生除个人素质外,我们是否更应从制度上寻找根源?从大环境看,对“一把手”的内部监督耳环外部监督几乎付之阙如,我国的监督体制漏洞在哪?从铁路系统看,封闭和垄断使他获得了超乎寻常的权力,与最近几年流向铁路系统的巨大投资结合起来,形成了催生腐败的“小气候”,行政权力过大如何解决?十八大明确当前我国的主要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建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府。笔者认为,建设廉洁政府的关键就是要坚定不移的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如果把政府比喻成一个大环境,大环境的清正廉明就会给身处里面的人带来一种威慑感,让你不由自主的去保持一种良好的工作和处世态度,潜移默化中与政府同步清廉;反之,如果政府这个大环境被腐败贪婪、唯我独尊的坏风气充斥弥漫,那么,这里面的人也会纷纷效仿,而且认为理所当然,丝毫不觉得羞愧。一旦政府陷入这种腐败风气盛行、滥用权力无度的怪圈,带给我们党和人民危害无法想像。本文旨在通过对“刘志军”案的深入挖掘,分析腐败共性合成因,来寻求抑制腐败的方法,从而为建设廉洁政府提供法律制度方面的一些可行性建议。一、“刘志军案”简介刘志军,男,1953年1月生,汉族,湖北鄂州人。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师。2003年3月,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2011年2月,经批准,中纪委对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丁书苗)获取了巨额的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以及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贵重物品;与多名女性同时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道德严重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这些行为不但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更涉及刑事犯罪,最终中纪委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4年10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2013年6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经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2013年7月,法院作出了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判现已生效,交付执行。“刘志军案”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个正部长级领导干部受贿、滥用职权案件,从发案到最后宣判,举国上下沸沸扬扬,大家都感到震动。一方面中纪委的严肃处理、法院的公正判决让人们看到了中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决心,另一方面刘志军受贿长达25年才东窗事发,也暴露出我国的反腐工作在制度建设、权力监督上的巨大漏洞。当前,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在世界舞台也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如何有效的遏制腐败问题,建设一个廉洁法治的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二、从“刘志军案”看我国党员干部腐败的特点(一)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司法机关对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进行了全部追缴,这其中涉及房产374套,价值超过8亿元人民币。而检察院起诉书中扣押内容显示,刘志军案扣押共计18359565.81元人民币,129703美元,40000元港币,于其相关案件扣押、冻结人民币更是高达8亿余元。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增强,“老虎”、“苍蝇”不断落马,刘志军并非一枝独秀。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河南老家中起获百箱军用专供茅台、纯金毛泽东像、大金船和金脸盆,被抄财物装满了整整四辆卡车,折合人民币数十亿元;周永康、徐才厚等案虽未盖棺定论,但坊间流传的涉案金额已高达上百亿。这些数字令人咋舌,更触目惊心。(二)收受贿赂形式多样。从司法机关的扣押、冻结清单来看,刘志军案中除涉及巨额现金,还包括股票山东黄金27700股、佳电股份60万股,英才会所100%股权、智波公司60%股权,书画、饰品等612件。这表明,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分子也变得越来越狡猾,腐败手段花样越来越多。除现金贿赂外,还有非财产性贿赂,如股票、公司股权等;礼品型贿赂,俗称“雅贿”,如名人书画、珠宝首饰、古玩邮票等;甚至性贿赂。近几年,网络电商蓬勃发展,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借其快捷、方便的优势逐渐深入人心,也以此衍生出更加隐蔽的新型受贿方式,如借淘宝虚假交易,购买天价礼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消费卷等。(三)贪官潜伏期长,边腐边升。刘志军案中,检方指控其受贿时间从1986年至2011年,跨度长达25年,而他的身份从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一直到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像刘志军这样长期腐败,边腐边升的,并非独例。甘肃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从嘉峪关市副市长,到酒泉市委副书记再到市政协主席,20多年间不仅官职越做越大,受贿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其从1997年收下的第一笔受贿款起,16年来几乎月月受贿。据统计,中国省部级干部腐败时间跨度平均为8.5年,这意味着腐败官员在第一次做出贪污或受贿等腐败行为后将近9年才会东窗事发,而在腐败期间职务得到提升的官员竟高达80%。(四)团腐窝腐现象多。俗话说,“拔出萝卜带起泥”。刘志军落马后的一年多时间里,铁道系统的问题官员接二连三被带走,刘志军“腐败列车”上的新成员不断增加。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铁道部运输局原副局长苏顺虎、南昌铁路局原局长邵力平、刘志军同父异母的弟弟刘志祥等人。据粗略统计,刘志军案牵扯出的副局级以上官员已达15人之多。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背后则有一个更庞大的利益集团,仅中石油系统的就多达十几人,政法委、公安部、国资委、海南省、四川省等部委和地方也有近30位官员落马。(五)官商勾结,买官卖官。卖官鬻爵,古而有之。当年王有龄落魄,胡雪岩拿出500两银子支持他谋取官职、东山再起,王有龄此后当上杭州知府,于是“知恩图报”,使胡雪岩迅速暴富。“用我手中的钱,买你的权,用你手中的权力为我赚更多的钱”成了官商勾结的敛财之道。在刘志军任职期间,其利用职务便利勾结掮客丁羽心,通过干涉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方式,为丁牟取非法利益高达36.97亿元,实实在在的将手中的权力变成了商人手中的金钱。这些钱虽然没有认定为刘志军受贿的赃款,但帮助丁做大做强,却是为了给其的利益输送系统打造一个丰厚的经济基础,好让丁在需要之时,出钱出力。如刘曾让丁设法给中组部的人送钱,推荐原铁道部的某位副部长接任自己的部长职务。2008年何洪达落马时,为了维护贪腐的利益共同体,刘亦指使丁羽心花钱托关系把何洪达捞出来,这笔钱一花就是4400万元。三、我国党员干部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腐败与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尽管十八大以来反腐行动一直呈高压态势,老虎、苍蝇纷纷落马,展示了我党治贪的决心,但是腐败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到底我国官员腐败的根源在哪?笔者将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一)主观方面1、摇摇欲坠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的丧失,是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政治根源。毛主席曾经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作为共产党人,就是要有崇高的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最应该坚持的就是共产主义信念。在浴血抗战的革命年代,在艰苦奋斗的建国初期,共产党人以无比坚定的信念和决心,战胜重重困难,建设起新的中国。但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受到空前挑战。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反共思潮的侵袭,一部分党员发生了信念危机,不信教、不信科学、甚至开始怀疑共产主义。也因此放松了对自己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要求,将党性原则放在一边,一心为己,追名逐利,最终走向腐败堕落。2、唯利是图的价值观念。价值观念的蜕变,是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思想根源。价值观念的实质是对现实事物或现象的意义的认定,其依据的标准就是价值准则。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价值观的核心应该是为人民服务。改革开放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从“摸着石头过河”到“不管白猫黑猫,只要逮住耗子就是好猫”,一时间,几乎全民陷入了“唯利是图”的癫狂状态。不少先驱者一夜暴富,追求着西方发达国家的豪华生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由此发展起来。一部分党员的价值观念也逐渐发生扭曲,他们不再甘心做人民的公仆,而是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利换取物质的享受,挥霍无度,“一切向钱看”。3、节节败退的道德防线。道德防线的松动,是党员干部腐败堕落的思想动因。道德作为法律之外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每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正所谓为官先修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本应比普通人有更高的道德素养,但和平的年代让我们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坚持的少了,放纵的多了;学习的少了,越轨的多了。加之社会转型期的变革,导致道德理想的迷失、道德观念的错位,最终引起道德行为的失序。道德防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