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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包装废物管理技术路线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文章对发达国家的固体废物管理法律体系进行研究,得出其固体废物管理的优先顺序分别为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再生和最终处置,主要考核指标是固体废物的产生减少率和固体废物的回收再生率。而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技术路线是发达国家进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有效环境管理方法。在分析了典型国家的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制度和我国的包装废物污染现状后,提出我国进行包装废物污染防治的全过程管理技术路线。关键词:包装废物;全过程管理;污染防治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包装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年工业总产值已超过4000亿元。大量的包装材料在使用后成为废物,包装废物所引起的环境污染已成为管理部门和公众关注的热点之一[1]。在借鉴发达国家固体废物管理技术路线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包装废物的污染现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包装废物管理技术路线对其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1固体废物管理的技术路线根据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根本法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即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三化”原则。但是在《固体法》中并没有提出固体废物管理这三个主要手段的优先顺序,即没有提出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原则性技术路线。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建立我国固体废物管理的科学、合理和有效的管理目标,而是延续长期以来废水和废气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末端控制”的思维定式,将固体废物仅仅作为一个污染介质加以控制,片面强调其产生后对环境的污染。对国外固体废物管理法律体系进行研究,结果见表1[2-10]。表1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固体废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从表1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固体废物管理中有着明确的技术路线,即优先顺序分别为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抑制产生)、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再生(包括物质再生和能量再生)、固体废物的最终处置(即在不得已条件下的妥善或者合理处置),而固体废物管理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固体废物产生的减少率和固体废物的回收再生率。发达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的法规体系有以下几个共同点:(1)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各国均将固体废物管理的主要环节(源头减量、再生循环和处置)作为无害化管理重点,而不仅仅是处置过程的无害化。(2)源头控制的原则。各国法律均将源头减量(抑制产生)作为优先手段,而不是处置。(3)以资源保护(或者资源循环)为基本目标,而不仅是污染防治。因此,在进行固体废物管理时应明确固体废物管理与废水、废气管理的最大区别:固体废物的管理是过程控制。由于缺乏与固体废物相适应的环境受纳能力,固体废物不能采用“达标排放”的末端控制方式。所以固体废物有效的管理方式是全过程管理,即使是污染控制也是对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即无害化管理或者无害化控制,而不仅仅是如《固体法》中提出的“无害化处置”。因为在固体废物管理的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中都可能发生污染,因此对固体废物的管理应该从其产生开始,而不仅仅是在其处理处置过程中或者处理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口。2发达国家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制度本研究选择在包装废物的回收再利用管理上具有成功经验的典型发达国家———韩国、日本、德国、法国、瑞典、丹麦、瑞士、荷兰等8个国家为研究对象,对该国的包装废物回收和再利用管理制度进行了研究,从相关法律及限制性规定、回收再利用体系、再生利用要求和押金制度等几个主要方面对其管理制度体系进行比较分析,具体见表2[3-10]。表2各国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制度比较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发达国家的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中,首先都强调了包装物的生产、使用和销售(进口)者对于包装废物的回收再利用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即所谓“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这样一来,既明确了责任的承担者,又在一定程度上迫使这些责任承担者必须尽量采取有效措施,在包装物的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其用量,最终实现了包装废物的源头减量化。这与发达国家对于固体废物管理的技术路线的优先顺序是一致的。第二,发达国家的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管理制度中,并不是孤立的某一种政策,而是将包括限制使用、强制回收、收取押金和处置费用等一系列政策相结合。这样就对包装物从生产到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内的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包装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第三,发达国家在对包装废物进行回收再利用时,多是以资源循环为目标,而不仅仅是环境污染防治。这是因为环境保护的最终目标是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最终达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使用率的目的,而不是单纯的防治污染。第四,各国的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经济调控手段主要包括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环境税、土地填埋税、销售税、关税财产税、所得税等)、押金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罚金制度等等,通过这些经济激励手段的作用,鼓励减少包装废物的产生量,并且增加了政府的税收,拓宽了废物回收处置的资金来源。(最后,在对于包装废物的回收再利用体系的建设上,发达国家通常是由政府成立的非赢利性公司或协会代替政府来具体负责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的组织实施工作。这将更有利于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工作的实际操作,尤其是在经济手段的运用上。3我国包装废物污染现状对我国不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包装废物的比例及其不同材料的组成的调查结果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我国生活垃圾中包装废物所占的比例已经超过14%,即我国每年产生的约2亿吨城市生活垃圾中,包装废物约为30000000t,其中占比例最大的是塑料袋类包装废物。表3我国生活垃圾最终处置场中包装废物的主要组成现场调研结果表明,在我国,瓦楞纸箱、金属罐和PET瓶等分类容易、回收成本低、利润较高的包装废物的回收率接近100%,而目前没有得到有效回收再利用的、进入生活垃圾最终处置场的主要是大量分类收集相对困难、回收成本相对较高而利润较低的包装废物如塑料类包装废物和复合类包装废物等。因此,这些类型的包装废物的回收再利用应是我国的包装废物管理重点。我国目前包装废物回收成本较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目前我国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没有广泛开展,造成包装废物与其他废物混合丢弃,造成分类成本过高。因此,大量回收再利用价值较低的包装废物目前无法得到有效回收。如果可以从包装废物被丢弃的源头上,使其得到一定程度的分类的话,则可以大大降低其回收成本,刺激企业参与其回收再利用。此外,在我国,即使那些价值相对较高、易于回收的包装废物,通常的回收途径是通过社区内固定的或流动的个体废旧物资回收点,集中到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再分散到以废旧物资为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手中,而没有一个统一的回收系统和组织。目前我国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中存在大量的未进行正式注册的违法经营点,而其销售对象中又有很多是技术、设备都不够先进的个体企业,利用率很低,二次污染严重。而且,由于我国目前的回收体系中缺乏对于包装废物进行分类的环节,包装废物分离技术的研究开发又相对落后,导致包装废物尤其是近年来发展较快、使用量逐年上升的复合包装材料类包装废物等新型包装废物的综合利用难度大、利用附加值较低。4我国包装废物全过程管理技术路线建议在制定我国的包装废物污染防治技术路线时,应明确需要建立的是对包装废物从产生-回收-处置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的管理制度体系。从产生的源头对包装废物进行控制和管理,实现包装物的绿色设计和商品包装的合理化使用、防止过度包装,并对包装废物实施有效的分类收集和再生利用,才是防治包装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一是实现包装废物的源头减量化。首先,在包装物的生产阶段引入“绿色包装”的理念,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源消耗。主要手段为进行包装材料的替代,如用可再生包装材料替代用不可再生包装材料,用易于回收、分离和再利用的包装材料替代回收、分离、再利用困难的包装材料等。其次,在满足商品包装的保护、宣传等功能和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在包装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及原材料使用中,尽可能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防止过度包装,达到减少资源与能源的消耗、降低生态环境污染风险的目的。二是建立包装废物回收系统。明确包装废物回收再利用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是使包装物的生产、使用和销售者直接承担相应的包装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责任的基础。而这些责任方的直接参与,对从源头上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再利用水平起关键性作用。在保留现有回收渠道中合理部分的前提下,建立既体现包装产品生产者的延伸责任又体现对包装废物回收者的鼓励机制的包装废物分类收集回收体系。在建设区域性回收系统示范工程的基础上,对回收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包装废物回收体系。三是建立包装废物综合利用技术体系。大力开展先进的复合类包装材料分离技术、包装废物再生利用集成技术、低品质包装材料的综合利用技术等相关研究,结合示范工程的建设,对技术的适用性进行评估,建立适应我国社会经济特点的包装废物综合利用技术体系。
本文标题:国外包装废物管理技术路线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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