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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十九)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是依法治国的关键。()A.依法执政B.科学C.依法行政D.公正司法【答案】A【考点】坚持依法执政。【解析】见《决定》第七部分第一点,“(一)坚持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2.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A.确立B.保障C.推进D.实现【答案】B【考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解析】法律的权威不仅仅是靠法的强制力,它需要人们对它真心的尊重。具体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五部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或批准下列哪项事项?()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B.宣布战争状态C.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社会制度D.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答案】A【考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解析】《宪法》第62条和第63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BCD项均在其列,所以都是正确的。《宪法》第89条规定的我国国务院行使的职权中,第(15)项规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A项是国务院的职权范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或者批准,是应选项。4.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依法行政,做到。()A.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B.坚持权责一致C.严格执法D.文明执法【答案】A【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解析】党的十八大要求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行政执法环节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5.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A.宪法B.与国际接轨的法律规则C.法律原则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A【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层次【解析】宪法是根本大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的,任何法律法规、政策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是以宪法为统帅、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规范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作出的。()A.调整对象B.调整方法C.调整的社会关系D.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答案】D【考点】法律部门的划分【解析】法律部门的划分,主要是根据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作出的。7.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A、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B、必须用搜查证才可以进行搜查C、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进行搜查D、可以进行搜查,但事后应补办搜查证【答案】A【考点】搜查的特殊方式【解析】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故答案为A。8.某地区发现了一具腐烂尸体,经初步确认,该尸体属于他杀。但公安机关因为没有其他线索,觉得案件的侦破工作可能会比较困难,所以迟迟不予立案。检察院对于该公安局的行为可以()A.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侦查B.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破案C.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其立案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建议其尽快立案【答案】C【考点】立案监督【解析】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故答案为C。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答案】D【考点】期间【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期间。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绝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指定期间,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时遇到的具体情况和案件审理的需要,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间,如法院指定当事人补正诉状的期间、限定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期间等。指定期间在通常情况下不应任意变更,但如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选项B错误。期间开始日,从有关的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接收了有关法律文书或诉讼文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但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开始日以及期间中的一些日期是节假日的,应当计算在期间内而不应从期间中扣除。选项C错误。法律规定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内的期间,只是指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而不包括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期间。10.兴皖大地食品有限公司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甲、乙、丙、丁等5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D.在丙、丁等人不认可诉讼代表人情况下,本案裁判对丙、丁等人没有约束力【答案】C【考点】诉讼代表人【解析】《民诉意见》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不确定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据此可知,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代表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11.A公司出资30万元、B公司出资15万元共同设立C有限责任公司。D公司系A公司的子公司。在C公司经营过程中,A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C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D公司进货,致使C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D公司应当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A公司应当对B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A公司应当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D公司、A公司共同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考点】赔偿责任【解析】《公司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A公司作为C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C公司造成损失,其应当对C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是正确的。12.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王红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刘洋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刘洋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D.经王红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答案】D【考点】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解析】选项A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选项B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六)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选项C错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选项D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据此可知,若经王红同意可以用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13.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答案】C【考点】执行董事的职权【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38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职权,而非执行董事的职权。选项B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据此可知,执行董事对此没有一票否决权。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47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选项D错误。《公司法》第47条第(五)项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负责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法第38条第1款第(六)项规定,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据此可知,对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董事有制订权,但是没有最终决定权。14.关于股东或合伙人知情权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公司会计账簿B.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并复制董事会会议记录C.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D.普通合伙人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答案】D【考点】股东或合伙人的知情权【解析】选项A错误。《公司法》第34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据此可知,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选项B错误。《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据此可知,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但无权复制。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1条第2款规定,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15.下列行为中,房屋出租人不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A.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B.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C.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D.放任承租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答案】D【考点】行政处罚范围【解析】D项处罚的是承租人16.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分别处罚。A.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B.行为的情节严重性C.造成的损害后果D.主观心态【答案】A【考点】治安管理处罚标准【解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标准应为其各自所起到的作用,故选A.17.下列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不力,应当对行政机关相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予以问责的情形的是()A.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懈怠、纪律涣散,在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B.违
本文标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答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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